江敏之点了点头。
沈言不再说话。
过了几分钟,江敏之看了看沈言问到:“你都不好奇发生了什么?”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你愿意说自然就说了,不愿意说当然有你的原因。”
“沈言,我发现你这人真的挺没趣的。”
“我也觉得。”
江敏之:“.....”
.......
“以前大学时候是在燕京读的,那时候李明道和我一个宿舍,那时候我们青春活泼,有着同样的爱好,也喜欢社团活动,没多久就成了很好的朋友,后来遇到了她,那是一个骄傲而又努力的女孩,我为她打水,请她吃饭,给她送花,陪她上自习,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她追到手。”
沈言就知道这家伙会忍不住自己说出来。
“大二的时候我就有车了,周末我开着车陪她凌晨去广场看升国旗,陪她去雁栖湖划船,去798看展,在出租屋通宵玩游戏,那时候年轻嘛,有消耗不完的精力。
经常玩着玩着舍不得从电脑跟前走开,这时候她总是一个人乖巧地趴在我后面陪着我。”
“我自认为出手阔绰,从来都是拿他当兄弟,他说在我们跟前像跟班,事情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大三暑假那年,我回江州,她留在燕京兼职,恰逢我爸任江州市长,我在江州如鱼得水般玩了一个多月,最后耐不过几十天的思念之情,我提前回去,结果就发现在我的出租屋里她俩衣衫不整的躺在我的床上。”
我疯了一样地冲上去和他厮打在一起,那女的跪在地上求我原谅说一时糊涂,太过思念我,一时把他当成了我,都那个时候了还满嘴鬼话。
大打一架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来往了,听说毕业以后他们都留在燕京了,直到今天再次相见。
“这事不合常理吧?依你的家庭瞎子也看出来不要太好?”沈言疑惑道。
“他家也不算太差,在津港做进出口生意,要不然我俩也不会臭味相投。”江敏之苦笑一声。
“只是青春过往里的一段狗血故事,何苦把你搞成这个样子?而且还为这事摆烂好几年?”这孩子也是够苦命的了,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女朋友被哥们撬走了,好好地会所在转手前夕一把火少了个精光,真是一把好牌被他打了个稀扒乱,还好这一世遇见了我,沈言不无恶趣味地想着。
“其实这些年我早都想透了,但心里想起来总是不得劲。”江敏之甩了甩头发说道。
“如果你爱她,尊重她的选择,如果不爱,要学会及时止损,最主要的是做最好的你,让他们后悔不该惹了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
“行啊,沈言,没发现你小子蔫坏。”
“过来人,过来人。”两人哈哈一笑。
回到酒店,沈言洗了把脸,打开袈裟摊到桌子上研究起来。
江敏之一脸厌恶地望着眼前这张破旧的、有些灰蒙蒙的袈裟问道:“你买这玩意干啥?”
沈言指了指袈裟拼接处:“我第一眼就感觉这东西有些意思,再说又不贵,去一趟不能空手而归吧,你看这拼接处精细的做工,应该是非常有考究的价值。”
“行,你慢慢研究吧,我去还车了。”江敏之叮嘱一声离开了房间,原本计划是明天返回江州,此时沈言也不能说自己马上要发现个大秘密,暂时不回去了,先把车放这用呗。m.χIùmЬ.CǒM
江敏之走后,沈言拉开窗帘,打开所有灯,然后找到袈裟接缝的地方轻轻一撕,年代久远的袈裟就这样被他轻易撕开,漏出里面的夹层。
展现在沈言面前的是一张全是金色满布梵文的的一件精致典雅的艺术品;
它线条流畅、层次分明,是一幅精美绝伦的山水画卷;
它造型简洁明快,构图饱满均衡,具有强烈的立体感和层次感,给人以美的享受。
沈言长舒一口气,总算到手了。
接下来犯愁的是如何将他出手,按记忆里的说法这是一张乾隆皇帝用过的裹尸布,即使价格再贵,沈言也感觉不太吉利。
等江敏之赶回来的时候,也被眼前这一张两米多长一米多宽通体金黄色的被子一样的东西给惊呆了。
“你从哪弄出来个这东西。”即使不认识,江敏之也察觉到眼前的东西可能价值不菲。
沈言指了指扔在一旁的袈裟:“我就感觉这个袈裟不太正常,摸着摸着感觉里面有夹层,撕开一看,果然是真的。”
江敏之摇了摇头,他是真的服气了。
“现在怎么办?”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也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要不还是让马老头看看?”想了想江敏之建议道。
“对,就说请他吃饭,另外再帮忙掌掌眼。”沈言也觉得可行。
刚好饭点,江敏之二话不说开始打起电话。
过了一会,江敏之挂了电话跟沈言说道:“马老头同意了,地方他挑的,让我们先过他哪里找他。”
沈言将裹尸布小心收好,和江敏之下楼打车。
等车的时候,江敏之懊恼地说道:“早知道车子就不还回去了,我还以为明天就要打道回府了。”
半个小时以后,两人来到护国寺一处精致的四合院,马老头迫不及待地迎了上来:“快让我看看你的宝贝。”
沈言暗自腹诽,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呢,但还是回答道:“老爷子,是不是先进去找个大点的地方啊?”
马老爷子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江小子刚都说了有点大?咦,不是说东西有点大吗,在哪呢?”
几人进屋,沈言这才将包里的布拿出来,摊开放到桌子上。
马老头取出老花镜,又拿出手电筒,盯着这块金黄色的布仔细看了看,然后面色古怪地看向沈言:“这有点像佛家的裹尸布,虽然这裹尸布也是文物,但终究是给死人用的东西,放在家里多少不详,你从哪弄来的。”
沈言告诉他就是下午自己拍的那块袈裟里,当时自己就觉得里面有古怪,仔细查看之下果然发现有夹层。
“那也不对啊,一块裹尸布做的那么巧妙干什么?”,说完马老头又仔细地看了看,终究还是摇了摇头,虽然总感觉有啥猫腻但,说不出个所以然。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材质特殊呢?”沈言从边上提醒道。
“材质?对”马老头又是一拍额头重新仔细端详起来。
谁知不看不知道,一看着实吓一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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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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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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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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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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