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号在,老妖怪掀不起什么风浪,其余镇国境强者也都不算难对付。
唯有大将军沐远之。
他属于那种真正的惊才绝艳之辈!
让苏槐忌惮的点有两个。
其一,是他那镇国境巅峰的自身修为,万一在药王仙朝灭亡的紧要关头,这位护国大将军突然爆种,临阵突破……
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其二,大将军的威望早就盖过了王室,药王仙朝八万里辖区内,还有许多分封城主,那些城主里也有不少镇国境强者。
万一他登高一呼,玩一手王城有难,八方支援什么的……
所以,这个人必须由苏槐亲自解决,甚至可以尝试策反。
大将军府靠近城墙,沐远之那两个镇国境手下,刚好可以让城外潜伏的蜘蛛三兽组负责解决。
至于说苏槐什么不跟黑烨换一下,让黑烨来对付有可能爆种突破的大将军,苏槐去斩杀王室的饭桶皇帝……
当然是为了保命啊!
界主巅峰级别的战场哪有那么好待。
皇宫战场,镇国境连入场的资格都没有,距离那么近,很容易就会被余波扫到,直接寄在那里。
小小地制定了一番作战计划后,八号突然举起了手。
“计划能不能明天早上开始执行?”
“为什么?”
“今天晚上有一场联合拍卖会,买破界丹的钱省下来了,我刚好可以去拍卖会上看看能不能提前淘一把界器。”
“有拍卖会?”
“嗯嗯,在药王阁四楼举行的联合拍卖会,神域大部分知名商会都有参加。”
苏槐默然,无奈地点了点头。
如果是只是药王阁自己的拍卖会,抢了也就抢了,但联合拍卖会……有许多商会的背景都是苏槐暂时惹不起的。
不说别的,单就一个金骷髅一族,苏槐就招惹不起。
算上起源会的背景都够呛。
何况起源会是互助组织,可没有多大可能为了他这个九号无条件跟一个顶尖族群开战什么的。
从308出来后,苏槐靠在走廊上,看见客栈老板娘正在给楚傻妞讲故事。
故事内容大概是老板娘的亲身经历。
主角是老板娘跟放荡不羁的男人。
那个男人还是凡俗时就敢拎着两把剑跑进荒野斩妖除魔,梦想着仗剑走天涯。
老板娘是男人的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穿同一条裤子的那种。
大概十一二岁那年,放荡不羁的少年在别人家的农田里偷了一大把向日葵,鼻青脸肿地跑来跟老板娘表白。
结果受到了老板娘的无情嘲笑。
后来,无良的老板娘把这件事当成了年度笑话,四处传播。
从十一岁一直笑到二十一岁。
几乎逢人就说,恶劣无比。
然后,老板娘就栽在男人手里了。
后来烟雨落盛京,一人撑伞两人行。
二十二岁那年,修炼小有所成,已经成为小镇第一高手的男人打算带着老板娘浪迹天涯,实现儿时的愿望。琇書蛧
结果两个人离家不到一周,就花光了积蓄,灰溜溜地逃回了小镇。
就像那句话说的那样: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后来没钱了,就不去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
回到家后不久,老板娘就病了。
病地很重。
男人咬咬牙,把自己的剑卖了,换来了救命的丹药,治好了老板娘的病。
再后来,两人在小镇安家。
男人凭借自己的修为实力,组建了一支猎人小队,主要营生是猎杀荒野魔物,采集一些药材灵果之类。
老板娘则负责把男人带回来的东西稍加处理,然后卖给附近的大城邦。
生活没有轰轰烈烈,却也还算富足。
直到男人二十七岁生日那年。
老板娘偷偷赎回了那两柄尘封已久,无人问津的剑,也赎回了男人年少时的梦。
五年多的积蓄,已经足够夫妇二人在神域走出去很长一段路。
这一次,他们成功了。
浪荡的男人凭借两把剑,在荒野中闯下赫赫威名,整片荒野,有何人不知那个整天都在被追杀的“孤高”剑客?
不仅孤高,还喜欢嘴臭。
还在镇国境初期时,就能凭借一张嘴让半步界主破防,千里追杀。
虽然男人每次都能跑掉。
老板娘逐渐厌倦了天天跑路的生活,于是,寻了个城池驻留,开始做起了自己的老本行,贩卖一些东西。
沧海桑田,时光荏苒。
男人还是曾经那个少年,只是追杀他的人一路从镇国境变成界主,再变成界主巅峰,半步域神。
而老板娘,却已经借着男人的威势建立了一个小型的商业帝国,将红枫商会打造成了一个有资格入驻九宝城的庞然大物。
楚大傻妞小嘴微张,双眼清澈而愚蠢,俨然一副小迷妹的样子。
老板娘的瓜子壳吐了一地。
楚思雨的目光让她很受用,就差仰天长笑,大呼自己有首富之资了。
唯有负责打扫的女侍一头黑线,手里拎着根扫帚,一副想把扫帚砸在老板娘头上,又担心工资会被扣光的模样。
苏槐从走廊上下来,带走了楚思雨。
等二人走出红枫客栈老远。
他才凑到楚思雨耳边。
“改天让曹怡把她的红枫商会吞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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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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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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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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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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