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熙笑着:“好,爸长命百岁,要抱上大胖外孙,等外孙长大成人,再娶老婆,再生宝宝,爸就心满意足了。”

  “就是,爸一定能够长命百岁的。”

  唐晓坐到了父亲的身边,亲切地挽上了父亲的手臂,撒着娇说道:“爸,你就给我找个新妈妈嘛,我和凌琛不能经常在你身边,虽说我几位伯伯还有伯娘都在,但我还是想有个新妈妈,成双成对的。”

  家主夫人说道:“老幺,我们年纪也是越来越大,也顾不了你那么多的了,有心无力呀,你就听晓晓的劝,给她找个新妈妈吧,这样我们就算去见爸妈,也不怕爸妈问起你的事了。”

  “我们也陪不了你多少年,虽说你侄儿一大堆,他们对你也孝顺,你不用担心养老的问题,但他们也要成家立室的,以后他们花更多的时间陪伴他们的妻儿。”

  “你只会越来越孤单。那个女人早就嫁人十几年了,你又何苦再为她守身如玉,她又不用你负责任。给自己找个伴,生不生娃,我们就不再催你,只要你有个伴就行。”

  “哪怕女方带个孩子也无所谓,只要她对你好,能陪着你白头到老,我们家可以养大她的孩子。”

  “在事业上也可以帮帮忙,不会亏待她的孩子。”

  为了让慕容熙愿意结婚,连二婚带娃的女人,家主夫人等人都能接受的。

  只要小叔子有个伴儿。

  慕容熙有点哭笑不得地道:“我有自己的孩子,干嘛要帮别人养孩子呀,养别人的孩子,万一养个白眼狼,气死人。”

  “我没有养到晓晓,都觉得对不起晓晓了,再养别人的孩子,就更对不起晓晓,若是养个白眼狼出来,还跟我亲生女儿争夺我的家产,我岂不是引狼入室?”

  慕容熙说道:“几十年都熬过来了,我不在乎再熬下去。现在这样子我觉得挺好的,我有女儿,有女婿,女婿如同半子,就等于是我有儿有女了。”

  “晓晓又怀着身孕了,明年宝宝出生,我当了外公,有了外孙,等晓晓有能力接管我的生意,我就退休在家里含饴弄孙,多爽呀,何必再找个老婆回来,谁知道闹不闹心?”xǐυmь.℃òm

  慕容熙认为以他的身份地位以及财富来看,想找到一个不图他钱财的女人,很难很难。

  同为上流社会的那些女人,跟他差不多年纪的,人家也快要当奶奶了,比他年轻十几二十岁的,他又下不了手,觉得跟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年纪。

  还是自己过吧。

  女儿从出生到现在二十五六岁了,他这个当爸的都没有尽到责任,愧对女儿。

  他的家产,都留给女儿,算是他弥补女儿的。

  他不想结婚再生娃,也不想帮别人养娃,不想让第二个孩子跟唐晓争家产。

  “晓晓,几位嫂嫂,你们不用劝我了,我是打定主意不婚的,本来我也是不婚主义者,过去不过是拿晓晓的妈来当挡箭牌,实际上我是个不婚主义者。”

  慕容熙连不婚主义者都出来了。

  不过,他也的确不想结婚。

  过去拿方太太来说事,理所当然的。

  谁也劝不了他,连他的父母都无奈至极。

  现在更没有人能说得动他了,反正他有后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别人觉得没有儿子就是无后,他是觉得无儿无女才叫做无后,他有女儿,就不能说他无后。

  女儿也是后人。

  既然他有后了,百年之后去了地府见到老父母,他也不怕父母责骂啦。

  对于方太太,慕容熙还是感激的,感激方太太生下了晓晓,让他总算有个后。

  唐晓还想再劝劝父亲的,家主夫人朝她摇了摇头,她只得叹着气,放弃了再劝父亲结婚。

  “爸不想结婚,那就不结婚吧。不过,以后爸若是遇到了喜欢的人,随时都可以结婚,我不会有意见的。”

  慕容熙笑道:“好,若是爸真遇到能让爸愿意结束单身的女人,那爸就结婚。”

  年轻时,他都没有遇到,现在他都老了,哪里还能遇到?

  想嫁给他的女人倒是一大堆,但他看重人品,要求高,那些女人达不到他的要求。

  他也对她们没有男女之情,没有那种想法。

  “老公,刚才是慕总打电话给你吧。”

  唐晓换了话题,问起丈夫刚才通电话的事。

  凌琛嗯了一声,说道:“慕南告诉了我一件让我很意外的事情,晓晓有兴趣听听吗?”

  “你说我便有兴趣听听了。什么事情让你这般意外?”

  大家也都看着凌琛。

  “晓晓还记得顾维吧?顾氏集团的当家总裁。”

  凌琛有段时间还视顾维为情敌呢,因为顾维初见唐晓时,对唐晓明显不一样。

  那时候,很多人都以为顾维看中了唐晓。

  唐晓还因此得到了不少和其他公司合作的机会呢。

  “记得呀,我对帅哥的印象一向深,没那么容易忘记的。”

  唐晓说完后又赶紧补充一句:“不过我都是把帅哥当成风景来欣赏的,再美的风景都不如我老公好看。”

  凌琛笑,“我又不会乱吃飞醋,知道你只爱我一人。”

  他还是她的偶像呢。

  她怎么可能会喜欢顾维呀。

  “顾维怎么了?”

  慕容熙问了句。

  江城顾家的老爷子跟他亡母是故友。

  小一辈或许不知道,慕容熙这一辈人却是知道的。

  没想到亡母的故友之孙竟然跟他的女婿在商界是死对头的关系。

  “顾维有个好哥们,从幼儿园开始就认识的了,是认识了二十几年的好哥们。”

  唐晓问道:“是那个俊美得很过份的曾家少爷吗?好像叫曾什么?长得特别帅的,但属于阴柔邪美的那种,像个女孩子。很多人都说顾总和那位曾少爷是同性恋。”

  凌琛说道:“现在他们俩估计很快会结婚吧。”

  “啊,结婚?同性恋在我们国内领不了结婚证吧,他们要去国外领证吗?”

  “顾总真和曾少爷在一起了呀。”

  唐晓颇为可惜地道:“在江城商界,顾总是仅次于你的,最优秀的青年才俊之一,竟然是个同性恋,我女性同胞就没有一个人能拿下他的?”

  想到曾家那位少爷美得过份,唐晓又说道:“也是,我同性同胞都鲜少有人能美得过曾家少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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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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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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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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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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