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姐怀孕了?”

  “嗯。”

  楚晓东就着酒瓶喝了一口酒,又拿起一只烤鸡翅,边吃边羡慕地道:“羡慕凌少,这么快就升级当爸了,他们俩领证也没多长时间吧?”

  “三月领的证,现在都快八月了,好几个月啦。”

  楚晓东又羡慕地道:“也是,他们俩是闪婚,初相识便是夫妻了,羡慕呀,没有几个人能有凌少那样的好福气。”

  他边说边瞟着程素。

  程素瞪他一眼,说他:“那么大只的鸡翅都堵不住你的嘴。不怕货比货,就怕人比人,人比人,气死人。”

  楚晓东嘻嘻地笑,“素素,咱俩什么时候去领证呀。”

  “我也很想要个孩子,咱们俩的孩子。”

  程素啃着烤鸡翅,喝着啤酒,说道:“咱们俩早着呢,本来我想着你再求几次婚,就嫁给你的,现在有了情敌,就不急着结婚了,不想婚后还要被情敌骚扰,搞破坏。”

  “万一你抵挡不住外面的野花诱惑,我还得费功夫和你办离婚手续。”

  楚晓东:“……说了,我不喜欢邓小姐,一点都不喜欢,我心里只有你!”

  “我知道,但是人心易变。”

  楚晓东在心里把邓小姐骂了几百遍。

  本来他求婚一次被拒了,正在准备着二次求婚,邓小姐就出现了。wWW.ΧìǔΜЬ.CǒΜ

  说来说去都是他舅舅搞的鬼。

  明天回公司后,他要将手里头的工作,丢回大半给舅舅,舅舅就是太闲了,才会操心他的人生大事。

  他喜欢程素的事,舅舅又不是现在才知道。

  舅舅就是看不起他的素素,想拆散他和素素。

  “今晚有风,凉爽。”

  “我觉得好热呀。”

  楚晓东幽幽地道:“我被你狠狠地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呢。”

  程素笑,“好事呀,你都不用开空调了,省点电费钱。”

  楚晓东幽幽地看着她。

  他大概要求婚一百次,她才会嫁给他吧。

  ……

  夜深人静时,一道矫健的身影,轻轻松松地翻过了一栋别墅的围墙。

  轻手轻脚地来到了别墅的主屋门口,从裤兜里摸出了一把钥匙,利用钥匙开了主屋的大门,他轻轻地推开门进去,然后关上了屋门。

  不过是两分钟的时间,他便来到了凌筝的闺房门口。

  然后,坐下,再一躺。

  这是要在凌筝门口打地铺的节奏呀。

  不用问,也知道是无赖门主乔尊。

  白天陪着凌筝去了江城国际机场,接待凌筝的贵客,在机场上偶遇到他真正的情敌,回来后,乔尊就一直在想着情敌的事。

  以至于心神不宁,吃不香,睡不着。

  失眠了,他就跑来凌筝的私人别墅里,在凌筝的闺房门口,拉近了与凌筝的距离,他才能睡着。

  哪怕,睡地板。

  只要知道房里面的人儿是他的筝儿,他就能睡着。

  房里的凌筝压根儿不知道乔无赖又翻墙进来了,还偷到她家里的备用钥匙,轻轻松松地摸进来。

  这家伙是有当神偷的潜质。

  凌筝也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她好像听到有人痛苦地大声叫喊:“不要跳!不要跳!筝儿——”

  最后面那声筝儿,叫得简直就是撕心裂肺。

  凌筝被吵醒了。

  她先调亮了床头灯的亮度,人跟着坐起来。

  那叫喊声还在持续。

  听声音好像是乔尊那个无赖呢。

  但是,昨晚,他并没有赖在她家里呀,难不成,他又翻墙进来了?

  凌筝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凌晨四点。

  叫喊声是从门外传来的。

  她气呼呼地走去开门。

  拉开了房门,还真的看到乔尊躺在她房门口。

  但他的眼睛还是闭着的,就是两手不停地挥舞着,神情痛苦,眼角竟然有泪。

  看来是做了恶梦。

  他不停地叫着筝儿,在他的梦里,他们怎么啦?

  凌筝蹲下身去,推了乔尊几下,叫着:“乔尊,你干嘛了?半夜三更的,还让不让人睡呀。”

  被凌筝一推,乔尊很快清醒过来。

  看到凌筝就在眼前,他猛地坐起来,就将凌筝勒入了怀里,痛苦地道:“筝儿,你还在,你还在,不要跳,不要跳,你不愿意跟我回去,我不逼你,但不要跳海,不要跳海……”

  乔尊是梦到了凌筝和私奔的那个男人一起跳海的情景。

  他痛彻心扉,在看到凌筝跳下去的时候,他只觉得天都塌了。

  他也想跳下去。

  被他的手下们,死死地拉住,不让他跳下去。

  他挣扎得厉害,最后还是被手下劈晕了。

  等他醒来时,大家告诉他,安排了很多人去那里打捞筝儿的尸体,但还没有打捞到。

  那是深海。

  海浪大。

  她跳下去,早就不知道被海浪卷到哪里去了。

  当时他带着人去追赶凌筝,是开着车的,又不是开船,手下们并不敢就那样跳下去捞人。

  等到调来了船只,做好一切准备下海时,已经找不到凌筝和那个狗男人了。

  又被乔尊勒入怀里的凌筝,极为无奈地道:“我跳海?我怎么可能跳海?你做什么恶梦了?先放开我,我没有被你吓死,也会被你勒死。”

  半夜三更的在她门口鬼叫,她要是胆子小,早就被他吓掉了三魂七魄。

  感受到怀里的人儿有着体温,身子娇软,乔尊才慢慢地拉回了神智。

  筝儿没有跳海!

  她还活着。

  那个狗男人和筝儿还没有发展成恋人,他们甚至还不认识对方。

  那都是梦,是梦……

  没有发生的事。

  吓死他了。

  乔尊松开了凌筝。

  凌筝随即帮他擦着右边脸上的泪水,难得用温柔的语气说道:“男儿有泪不轻弹。”

  乔尊捉住她的手,看着她,低低地应着:“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未到伤心处。若是失去你,之于我来说,那是毁天灭地的,是生不如死的,我宁愿陪着你下黄泉,也不愿意独活。”

  凌筝抽回了手,人跟着站起来,随即就是一脚踹到了乔尊的身上。

  嘴里骂道:“你又当贼翻我家的围墙,还在我门口躺着,鬼叫鬼叫的,把我吵醒,你不睡,也不让我睡,乔尊,你就是个无赖,混蛋!”

  挨了凌筝一脚,乔尊也不生气。

  他跟着站起来,腮边的泪痕还未干呢,就痞痞地笑着:“我失眠了,只有在你房门口躺着才能入睡。”

  凌筝又是一脚踹过去。

  无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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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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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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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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