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了爷孙俩中午吃什么。
唐铮回信息给姐姐:姐夫帮我们叫了外卖,爷爷吃的是粥,我的那一份很丰富,有鱼有肉有青菜,还有例汤,很好吃。
唐晓对自家男人感激不已。
有凌琛替她打理好后方,她真的轻松很多。
又叮嘱了弟弟几句后,唐晓才把手机放在小桌子上,然后梦周公去。
她午休只休息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
下午,工人来上班后,她便会醒来。
要谈生意就去谈生意,不用谈生意就跟着司机一起送货,要不就是到车间去转悠几圈,跟管理们或者员工聊聊天。
经过有员工想跳楼自杀的事件后,唐晓对自己的工人更多了几分关心。
还特意开了一次全厂大会,告诉工人们,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可以跟厂里说说,她当老板的能帮忙解决的一定会帮忙。
虽说她年纪轻,这间厂建厂时间也不算长,也就三四年而已,不过她对员工一向不错,工人们很少辞职离厂的,她开会说的话,更让员工们感动。xǐυmь.℃òm
下午两点,唐晓被一阵敲门声吵醒。
是外面办公室的文员,她是在唐晓的办公室门口看到凌琛坐在办公桌内,玩着手机,她才敲门的。
凌琛抬头看她,那眼神深沉冰冷,两片薄唇又抿得死紧,一声不吭。
虽说他长得很帅,文员刚看到他第一眼时,有被他帅到。
此刻,被他那样冷冷地看过来,文员就胆怯了,怯声问着凌琛:“唐总起来了吗?”
凌琛还没有说话,唐晓就在休息室里应着:“怎么啦?”
很快,唐晓披散着头发走出来。
边走边用手抓起头发,然后用发夹把头发夹住了。
“唐总,门卫室打来电话,说江先生来了,坚持着要见你。”
江铭是唐晓的男友,厂里的人都知道的。
但是,刚才凌琛进来后,唐晓却是向大家介绍过凌琛的身份,是她的丈夫。
两位文员当时的表情都是呆的。
她们老板和江先生感情不是很好吗?
怎么老板会嫁给凌先生?
是因为凌先生比江先生更帅?
江铭来了?
唐晓蹙了蹙眉,说道:“跟门卫说,赶他走,我没空理他。”
在江铭领证前改变了主意,放了她鸽子又迅速找了新欢后,她和江铭就一刀两断了。
既然已经一刀两断,就不必再来往。
“我去吧。”
凌琛站起来,低沉地道:“我出去跟江先生说,你没空理他。”
文员看着唐晓。
唐晓看着凌琛。
凌琛走到唐晓的面前,他比她高,需要低头看她,见她眸子不停地闪烁着,凌琛笑了笑,随即抬手轻轻地捏了捏她的脸,嗯,手感挺好的嘛。
“放心吧,我不会和他动手的,你的合法丈夫是我,他不过是你的前男友而已。”
凌琛说完,从唐晓身边走过,在唐晓和文员的注视下,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半晌,文员问着唐晓:“老板,就由着凌先生出去面对江先生吗?万一他们俩打起来?”
“不会打起来的,凌先生是个讲道理又有风度的男人。”
文员听着唐晓对凌琛的称呼,忍不住问道:“老板,你和江先生感情那么多,又是多年的恋人,怎么突然间,你就换了一个男人结婚?”
唐晓默了默后,说道:“他怕我老家的那些亲戚,又怕我爷爷走后,要和我一起养小铮,是我没有替他考虑周全,我愿意抚养小铮是我的事,江铭不欠我们的,他不愿意一起养,我怎好勉强他?”
文员:“……”
原来是江先生先放弃了他们老板。
“那凌先生?”
“我和他在民政局门口互捡的,领证之前,谁也不认识谁,完全是陌生人。”
文员听得目瞪口呆,看着她家年轻漂亮的老板,满脑子只有两个字:狗血!
闪婚陌生人这样的桥段,她以为只会发生在小说里,没想到现实生活里也有,还是发生在她们年轻漂亮的老板身上。
老板也真够大胆的,不认识的,不了解的男人,也敢嫁。
想到老板的爷爷病重之事,文员同情地道:“老板,委屈你了。”
“我不委屈,我从不做让我自己后悔的事,凌先生,挺好的,真的,挺好的!”
越是相处,越觉得自己捡到了宝。
别的不说,仅是凌琛烧的菜,做的饭,就很好吃。
要是天天吃着他送来的饭菜,她很快就会被养得胖乎乎的。
唐晓觉得自己从明天开始,又要恢复每天早晚跑步锻炼身体了,免得自己被凌琛养成了个大肥婆,那样丑死了。
“凌先生家里的条件和江先生比怎么样?”
文员觉得凌琛长得比江铭要好看,要是条件也比江铭好,那她们老板倒也不委屈。
唐晓轻弹一下文员的额,“这么八卦干嘛,上班啦。”
说着,她走出了办公室,去车间巡视。
并不担心凌琛和江铭会不会起冲突。
却说凌琛走到了厂门口,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江铭。
“你怎么在这里?”
江铭看到出来的人是凌琛,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至极。
以往,他来唐氏电子加工厂,都是自由出入的,大家都知道他是唐晓的男友,对他态度极好。
此刻呢,他来了,居然不能进门,以往他来了,哪次不递几根烟给门卫,一起抽着烟唠叨几句,不管是白班还是夜班的门卫,对他都是极好的。
可是,这一次,态度完全变了。
给了烟门卫抽,门卫会接过烟,但就不让他再自由出入。
门卫告诉他,唐晓吩咐过了,未经她同意,不允许他江铭再踏入工厂半步!
“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里?这是我老婆开的厂,我中午给我老婆送饭过来,然后陪着我老婆一起吃饭,一起午休,等会儿再陪着我老婆去谈生意。”
凌琛刻意让江铭嫉妒。
他看得出来,江铭对唐晓还有感情的。
只是江铭害怕和唐晓承担太多。
才会选择着逃避,大概是恨唐晓纠缠不休吧,还赶紧找了新欢。
说不定他的新欢早就找了呢。
凌琛在心里吐槽:都不知道唐晓以前是什么眼神,居然爱上江铭这样的男人,还好,她的眼睛后来好了,捡了他当老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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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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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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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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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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