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给凌琛买了两套西装服,每套都过千元,两件衬衫,衬衫一件是白色的,一件是浅蓝色的,另加日常便服四套,一共花了三千多块钱。

  结帐的时候又遇着江铭和他女友在结帐。

  唐晓看了对方一眼,不是自己认识的。

  对方应该也不认识唐晓,也是看了唐晓一眼后,就被凌琛的俊美吸走了注意力。

  唐晓结帐时,凌琛站在不远处等着她。

  江铭也帮女友结帐,他的新欢便也站在不远处,有意无意地挨近了凌琛,低声地问着:“帅哥,能加个微信号不?”

  凌琛冷冷地扫了那个女人一眼。

  长得不如唐晓好看,身材倒是比唐晓火辣。

  他眼神挑剔又带着嫌弃,往前走了几步,就站在了唐晓的身边。

  “老婆,她问我要微信号呢。”

  凌琛在唐晓结了帐后,指着江铭的新女友对唐晓说道。

  江铭立即看向了女友。

  对方:“……”

  唐晓看了凌琛一眼,似笑非笑的:“那你给不给她?”

  凌琛一把从唐晓手里把几个袋子拿过来,一手挽住所有袋子后,一手牵起唐晓的手,拉着她就往外面走去,边走边说道:“我有洁癖,残花败柳让我倒尽胃口。”

  除了亲人之外,凌琛也只碰过唐晓的手。

  他在男女之事上是真的有点洁癖,他的女人,只能属于他,他若有了妻子,他这辈子也只属于他的妻子。

  唐晓现在是他的妻子,不过两个人现在还没有感情,说不定以后还会离婚。

  凌琛暂时还不会把自己的一生幸福绑在唐晓身上。

  江铭女友的脸色一下子涨成了猪红色。

  她和江铭早就滚了无数次床单,在男人的嘴里的确成了残花败柳。

  江铭脸色铁青。

  不是因为凌琛嫌弃女友的话,是因为凌琛拉着唐晓的手。

  他觉得刺眼,很想把那两只手分开。

  一出服装店,凌琛就松开了唐晓的手,并解释了一句:“我是为了做戏,并不是想占你的便宜。”

  唐晓理解地道:“谢谢你的配合,我觉得大快人心。”

  凌琛静静地看了她片刻后,低沉地道:“你看人的眼光,还有待提高。”

  想到自己和江铭相恋了五年,最后还是分手收场,她自嘲地笑着:“是呀,我看人的眼光不怎么样,的确有待提高。”

  她又看了凌琛两眼,“希望我看凌先生没有看走眼。”

  凌琛一噎。

  她还真是又看走眼了。

  但,他绝对比姓江的好了一倍都不止。

  “走吧,我带你去买两条领带。”

  唐晓往前走着,“皮鞋要不要帮你买两双?”

  “我以后要帮你撑门面,你看着办吧。”

  唐晓扭头看他,见他提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很不自然,伸手从他手里拿过了两个袋子,说他:“你以前没有陪未婚妻逛过街?帮女人拿东西,都那么不自然。”

  凌大少爷还真没有陪女孩子逛过街,提过东西。

  他日常需要什么,都是列一张清单交给秘书,秘书就会帮他准备齐全,压根儿不需要他上街。

  除了自己让秘书帮忙买东西外,那些品牌方也会给他送来他们的新品,入得了他的眼,他用上了,就是免费地给那些品牌方打广告。

  “我未婚妻嫌弃我穷,跟我上街,她看中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我能买得起的,她就不想和我逛街,嫌我这个穷鬼丢脸。”

  唐晓:“……她消费很厉害的?”

  凌琛现在是失业,也不是一直的失业的,有工作的时候,他也有收入,还不能陪未婚妻逛街买点小礼品?

  “她爱慕虚荣,买的衣服都是名牌,随便一套衣服都要好几千块钱,贵的更是好几万元呢,买的包包,最便宜的就是那什么v包呀,两个字母的,反正是两万元起步的。”

  “lv包。”

  “对对,就是那个包,我可买不起给她,她用的护肤品呀,化妆品呀,也全都是贵的牌子,我上班的时候,一个月收入也就三四千块钱,我还要吃住用,一个月能余下两千元就很不错了,连给她买一套护肤品都买不起呢。”

  唐晓:“……”

  生活那样精致的女孩子,嗯,凌琛的确养不起。

  也怨不得他的未婚妻离他而去。

  其实,分了也好,因为两个人的消费观念不同,真在一起了,也会经常吵架闹矛盾的。

  “你未婚妻收入很高吧?”

  “她没有上班,不过她家里条件很不错,家里有公司的。”

  唐晓恍然,怪不得对方的消费观念奢侈了,原来是有钱人家的千金。

  她好奇地问着:“你们是怎么认识并成为未婚夫妻的?”

  两个人应该不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呀。

  凌琛抿抿嘴,既然撒了谎,那就一直编下去吧,他说道:“她的爷爷救过我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奶奶就口头上给我和她订下了娃娃亲。”

  “那时候我们两家家世差不多吧,后来距离就拉开了,我虽然长得很好看,由于老是失业,没有钱,我未婚妻才会抛弃我,逃婚了,让我丢尽了脸。”

  要不是他让慕南拦住了媒体记者,让记者们知道他和白盼盼约好了时间领证,白盼盼却逃婚,他就会成为江城人的笑柄。

  自然就会丢尽了脸。

  就算现在没有丢尽脸,凌琛只要一想起来,还是一肚子的火气。

  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子对他的。

  唐晓哦了一声,“原来如此。”

  没想到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有娃娃亲呀。m.xiumb.com

  “那,你现在和我领了证,你家里人知道吗?”

  唐晓还没有见过婆家的任何人。

  凌琛淡淡地道:“当初我奶奶承诺过的,如果是我未婚妻的原因导致我们结不成婚,我的婚事就由着我作主,他们不会再干涉。”

  他闪婚后,倒是告诉了家里人,但不允许家里人擅自来见唐晓。

  他和唐晓也没有到见家长那一步。

  现在不过是搭伙过日子而已。

  “以后你未婚妻若是后悔了,回来找你,你跟我说一声,我们随时都能办理离婚手续的。”

  唐晓和凌琛闪婚,是为了爷爷。

  爷爷有希望好起来,凌琛的未婚妻要是回来找他复合,她愿意还他自由身。

  并肩走着的男人倏地顿住脚步,偏头,俊脸阴沉,眼神森冷,冷冷地瞪着她,连语气都是阴冷的,“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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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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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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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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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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