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阳沉默了许久,这才道:“你们打算,让我留多久?”
看魏阳松了口气。
姐弟俩大喜过望。
弟弟直接道:“大侠,您若是愿意,想留多久,就留多久。”
姐姐有些担心,就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庄子稳了,大侠想走,随时都可以。”
魏阳笑了:“那如果,我不想走了呢?”
听到这话。
原本欢喜的姐弟俩,一下子就变了脸色。
一时间,他们居然说不出话来。
想要人帮忙,却又害怕帮过头。
到时候,庄子属于谁,那就难说了。
毕竟眼前的人,很厉害,厉害地让他们想要依靠成为立身之本。
但他们不希望,这样厉害的人,成为这里的主人。
“怎么?你说想留多久,就留多久,我也说不想走了,怎么突然,就不说话了?”
魏阳似笑非笑。
男孩低头不敢对视。
我说的,是以主人的口气。
你说的,也是想当主人的口气。
这如何能够一样?
女子也是咬住嘴唇,脸色微白。
魏阳摇头;“所以啊,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守家业,也是一样。”
“可是,没有你的帮忙,我们怎么守住这份家业?”女子忍不住问。
魏阳笑道:“守不住,那就不是你的,乱世来了,你觉得,即便是我很厉害,我能报复你们多少次?而且,我凭什么保护你们?”
女人再次沉默。
魏阳有些无聊了,觉得和这些人说这些,实在无趣,当即道:“好了,该做的,是我想做的,做完了,现在也该走了,以后,保重吧。”
说完,马车转身就走。
身后,是五十几匹骏马跟随。
被拯救的女人,都留下了。
毕竟都是本地人,带着不合适。
这时候,那个男孩突然起身,大声道:“大侠,您可以把马留下来吗?”
马车内,魏阳根本不搭理。
这样的男孩,在乱世之中,活不久的,多说,浪费口舌。
男孩看马车不停,有些不甘心。
女人急忙道:“小弟,别乱来了,你想死吗?”
男孩咬牙:“为什么给了我们希望,不帮到底?这算什么大侠?我看他也不是什么好人。”
女人道:“不管他是什么人,至少帮忙了,你怎么可以这样想?”
男孩道:“我就是不服。”
女人沉默了。
无忧无虑惯了,突然遭遇大难,难怪心态失衡,她也差不多,但年长一些,还能忍受。
“算了,慢慢来吧,实在不行,我们离开,回老家去,否则爹娘在天之灵,也不安心的。”
“我不,我在这里长大,这里才是我的家。”
男孩不答应。
马车渐行渐远。
对于身后的事,魏阳根本不搭理了。
甚至,魏阳也在考虑,是不是,没必要拯救什么。
虽然以前靠这个积攒功德。
但这个乱世,人心复杂,你觉得做好事,别人可不会觉得。
哎,人心呐。
马车远去了。
被山贼攻破的山庄,慢慢收拢人手,开始弥补破损,重建山庄。
但是不到一个时辰,突然有官兵冲来,再次占据了山庄。
为首的一个满脸横肉的将军,手持长刀,居高临下地看着姐弟俩。
姐姐姿色不错,让他眼睛一亮。
“我听说,你们庄子遭了贼,看来损失不小,正好我们没有找到修整的地方,今夜就留在这里了,以后我来保护你们。”
长刀将军,咧嘴笑。
姐姐顿时面色惨白。
刚出狼窝,又入虎口。
难道,就没有活路了吗?
弟弟更是绝望。
早知道如此,就不让先前的那人离开了,哪怕也危险,但怎么看,都比眼前的这个将军靠谱啊。
随后他脑子一动,急忙道:“将军,您需要马匹吗?”
嗯?
将军眼睛一亮。
乱世什么最好?
武器,马匹,粮食啊。
对于他这样的将军而言,马更有用,能逐渐骑兵。
比起女人,都要吸引他的关注。
“当然需要,你有?”xǐυmь.℃òm
男孩道:“先前有一个大侠,把来犯的贼人都杀了,抢走了五十多批健马,如今走了一个多小时,估计走不远。”
将军哈哈大笑:“五十多匹,好家伙,足够老子扩建马军了,走,马上追上去,还有你小子,跟我一起。”
说完,将军把男孩挑起来,然后骑马飞奔。
男孩一脸绝望。
女人想要哀求。
但将军带着自己的几十骑,还有几百步兵,已经快速离开了。
能抢回几十匹马,组建一个百骑马军,走到哪里,都会是座上宾。
比起这样的好事,一个破庄子,几个破女人,根本不值一提。
魏阳这边,的确走得慢。
而且到了中午,直接停下来,在一处水草丰茂的地方,喂养马匹。
几十匹健马。
这可是古代,相当于现代的小车了。
魏阳其实很不理解,小时候看到电视里,那些大侠杀了敌军,直接就跑路了,也不要那些马匹,盔甲,摸尸更是没有。
这不是纯属浪费嘛。
魏阳虽然暂时没想好这些马匹该怎么用。
但在乱世之中,总有用得着的地方,而且自己也不着急赶路,自然就带着一起。
旺财去放马了。
它可不是普通的狗,这些马在它面前,很乖巧,都在吃草喝水。
魏阳本来想让奶娃子生火做饭,但是看了看它的小体魄,这要是一般孩子,还在怀中吃奶呢。
根本没办法做饭啊。
所以,魏阳只能无奈放弃,自己去生火做饭。
同时,魏阳还在嘀咕,让奶娃子平日里多吃点,早点长大,总是这么小不点,看着不讨喜,长大变成十来岁,哪怕七八岁也是很好的,也有力气颠勺了。
奶娃子瞥了一眼魏阳,虽然不知道这家伙什么意思,但肯定没安好心,我就是不长大,就是这么大,哼。
做好饭,是个焖肉饭,鹿肉,野猪肉,羊肉,再加上在天剑山脚下小镇购买的辣酱,玉米,酱油,混合大米后,做出来的焖肉饭,香气弥漫,让奶娃子这种不用吃东西的山灵,都忍不住吞口水。
魏阳很满意自己的杰作,觉得手艺越发纯熟,是个标准的大厨了。
然后,他闷头干了三大碗。
奶娃子都吃了两碗。
最后,剩下的饭,都被旺财一锅端了,吃得小肚子滚圆。
魏阳又在水中抓了几尾鱼,煮了一锅鱼汤,添加了一些周边采摘的蘑菇,野菜,味道也是十分鲜美。
让奶娃子又干了两碗,捂住肚子说,这辈子都没这么幸福过,人族的美食,真是太好吃了。
就连旺财,都挺着大肚子,继续眼巴巴的等着魏阳给它继续拿吃的。
但魏阳,却是看向一个方向,脸上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小日子,比一年前的游历,可精彩多了。
乱世,真的热闹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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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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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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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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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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