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韶光移开目光,敛去笑意:“悉语姑娘不必试探什么,我对殿下只是朋友之交,想来殿下也是。”
悉语不信:“殿下对您的态度,明显和对旁人不同。悉语不敢妄求什么,只盼长伴殿下身侧,还望叶小姐成全。”
“这话你不该对我说,成不成全的,该由将来的洛王世子妃来定,不是我来定。姑娘一片痴心,只是心思过于急切了些。”
悉语当然觉得这样不妥,可是沈长离一次又一次追随着叶韶光的目光告诉她,他很喜欢叶韶光。
可能沈长离还不知道,可她这个人局外人看得清清楚楚。
叶韶光压着耳边被吹乱的碎发:“你的心思世子知道吗?”
悉语无法回答。
“殿下对你有意,这些事情你也不必特意来我跟前说。虽然我和殿下并非深交之谊,却也明白他的性子,敢作敢为。拼着世子这个头衔不要,也会风光迎娶你入门。”
悉语死死咬着嘴唇,正因为她知道,所以不甘心。
她陪着沈长离近十年,日日苦练技艺,都没得到他的另眼相看,叶韶光又凭什么?
叶韶光见她仍不死心,肃着脸说:“我和殿下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我尊重你,才会叫你一声姑娘,你该知道入了风月局,一辈子脱不了贱籍,别毁了你的琵琶。”
一番话说的悉语冷汗涔涔,想着,到底是勋贵家中出来的姑娘,不怒自威,天资贵仪,非她可比拟。
有时候啊,投胎也是个技术活。
雅音会如今对于延川皇室来说是一桩共襄盛举的大事,抵达都城后,自然会有人安排驿馆。
他们到达延川比较早,驿馆还是空的,也就有了可以挑选的余地。其中一间房有扇半月形的轩窗,窗外是棵海棠树,叶韶光颇为喜欢,便定了这间。
沈和峥来寻人的时候,就看见她坐在窗下,手中的毛笔在宣纸上涂涂改改。艳丽的面容,时而皱眉、时而轻笑,甚为有趣。
白鹭端着茶水见到这一幕,也不知应不应当出声,正踌躇着。
叶韶光或许是察觉到有人,抬头,看见了沈和峥。
猝不及防地,叶韶光红了脸。
那夜的事情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中,她没有喝醉酒忘记的习惯,因此一直都记得自己絮絮叨叨说了很多。
沈和峥没嫌烦,还在安慰她。
叶韶光不知如何面对他,这几日尽量是能不单独相处就不单独相处,谁曾想他会找上门来。
“上次你说要请我吃饭?”
“什么?”叶韶光还没反应过来。
“我现在有空。”
繁星阁,据说是都城最好的酒楼,因为都是雅间,保密性一流,从而深受达官贵人的喜欢。
叶韶光眨眨眼,看着满桌子菜,心想这下很有诚意吧。
“躲我?”
叶韶光刚拿起筷子,‘啪嗒’一声落在桌上,满脸心虚:“我没有。”
沈和峥相信才怪。
“如果你的神情再镇定一些,眼神不那么飘忽,就能说得过去。”
“没理由啊,不是吗?”叶韶光轻哼,为了表示自己不心虚,她直勾勾的看着沈和峥。m.χIùmЬ.CǒM
看着看着,脸就红了。
“我以为你会觉得,喝醉酒很羞耻。”
“!!!”
叶韶光怒了:“什么羞耻,你没喝醉过?而且我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为何羞耻?”
沈和峥凉凉地盯着她,叶韶光心里发毛,凶巴巴道:“看什么看,我说的不对吗?”
“第一,我没有喝醉过。第二,你主动抱我不算羞耻的话,怎样才算羞耻?”
什么叫主动抱你?
“我是没有站稳,不是故意投怀送抱,请你区分两者。”
“噢……”沈和峥面露失望之色:“可以期待下。”
“大可不必,谢谢。”
沈和峥看着对面炸毛的小姑娘,舌尖抵着腮帮子,发出低沉戏谑的笑声。
叶韶光气呼呼的想,就不该让他抓到把柄!
狡猾的臭狐狸!
“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在骂我。”
叶韶光:“……”
合着您还有透视眼呢!
从繁星阁出来,夜幕降临,街市上的小摊贩纷纷出动,街道挤满了人,马车自然过不来。
由于刚刚,叶韶光化气愤为食欲,大快朵颐一番,有点撑。也不想这么快回驿馆,在沈和峥提出走走之后,勉为其难的答应与之同行。
虽然集市都是一样的集市,但买的东西不同,吃食也是延川国特有的风味。
只是叶韶光吃饱了,闻着香,让她吃是没什么胃口的,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带回去给沈琪盈。
路过买饰品的摊位时,叶韶光一眼看中了藏在各种金玉首饰下的晶粉玛瑙手串。
她戴在手上欣赏,这才发现每颗玛瑙上刻着一个字,但她只认识写着汉字的‘爱你’两颗珠子。
沈和峥见她看得入迷,却满脸困惑时,低头看了眼说:“这是好几种语言写的。”
“你认识?”
沈和峥握住她的手腕,指给她看:“这是西域文、这是大月文、这是南疆文、这个是番语。”
身边的人没有回应,沈和峥偏头一看,就看见小姑娘瞪大了眼,屏着气,神思恍惚的看向前方。
沈和峥这才发现两个人的脑袋靠得有点近,往前一寸,他的唇就能碰到小姑娘白瓷般细腻的脸颊。
他下意识搓了搓大拇指,细腻嫩滑的触感从指尖传来。
沈和峥跟烫到了似的,松开她的手腕,挺直身子。
摊主笑眯眯的看着他们,亲切的说:“公子眼力真好,这确实是好几种语言,但从来没有人认出来过,说明这位姑娘与手串有缘。”
叶韶光疯狂的眨眼,想说些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老实闭嘴。
沈和峥从腰间掏出银两交给摊主,在叶韶光诧异的目光下,拉着她离开。
“欸——”叶韶光指了指摊主,又指了指腕上的手串。
“戴着。”
沈和峥语气虽然凶巴巴的,但叶韶光无意瞥见他泛红的耳朵尖,悄悄抿着嘴笑。
“公子、姑娘,我话还没说完呢!”摊主看着二人羞涩的背影,嘴角疯狂上扬:“这手串一定会保佑你们佳偶天成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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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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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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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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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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