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她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现代的出租屋里。
看着眼前熟悉的环境,南浅浅心脏一紧。
刚穿进书里的时候她做梦都想回来,可现在回来了,她竟产生了莫大的恐慌。
在那里她已经有父母、有哥哥嫂嫂,还有她很喜欢的人。
可这里只有她一个人,除了冰冰冷冷的屋子,什么也没有。
人就是这样,一旦得到过温暖,就会害怕孤独。
“老天,我到底是怎么回来的。”
脑子一片空白,唯一想到的就是自己才结婚,这不就是和傅南荀那啥了,她不会是被男人做死的吧!
甩掉脑海里如电影般循环播放的羞人画面,南浅浅双手捂住发烫的脸颊,一阵羞恼。
第一次就在水里,男人那架势弄死她真是有这个可能。
“咳咳咳·····”
虽然现在只有她一个人,还是忍不住干咳几声,掩饰脑海中的尴尬。xiumb.com
在屋子里逛了一圈,一切还和她穿到书中时前一样,比如说床上凌乱的被褥。
眼神瞟向床铺时,南浅浅眼尖的看见了躺在枕头下露出一个黑边东西。
她心下一喜,那是她的手机。
手机电量满格,日期是2022年4月3日,就是她离开穿到书中的那天。
南浅浅微微蹙眉,心下有些震惊。
她穿到书中都一个多月了,怎么这里的时间是静止的。
南浅浅皱眉翻阅着手机,突然,手机屏幕推送了一篇小说,名为「娇娇知青宠夫记」。
南浅浅对小说没有抵抗力,而且她也好久没看了。
手指毫不犹豫的点开推送,进入她经常看的番茄小说app,都是免费的,随便看,还能挣点钱钱给喜欢的作者送点小花花。
瞥了眼手机,又看了眼自己现在的处境,南浅浅索性摆烂,躺在床上看小说。
既然无法,那就整点精神食粮吧!
她刚刚已经尝试过用意识进入空间,可是毫无反应。
回到现代,她拥有的金手指就失效了?
也没多想,南浅浅大致看了眼书的简介。
真是栓q!
居然里面也有一个炮灰女配叫南浅浅。
话说,她这名字这么好听,为啥连个女主都不配?难不成在作者大大的眼里南浅浅这名只适合当炮灰女配吗?
南浅浅在心里吐槽了一番,还是开始一章一章的看了起来。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书中的内容越看越熟悉,最主要是不止有她的名字,还有傅南荀的,还有南家一大家子,包括她爸是村支书这都一摸一样。
这是一本大女主文,女主顾清,男主萧阳。两人本就是青梅竹马,男主下乡了,女主自然而然也跟着一起下了乡。
女主聪明,家里又有钱,就算是下放当知青,女主也是顺风顺水。
倒是男主下乡几年全靠女主扶持,待恢复高考后大批知青返城时,也是靠女主的关系两人快速返城,经过几年打拼,女主事业有成,男主也一路平步青云,后面直接变成了商业大亨,两人幸福美满的生活在一起。
至于书中的南浅浅和傅南荀,在作者的笔下那可都不是好东西。
南浅浅就算在笨,这会子也是知道自己现在看得这本就是她穿的那本了。
可被推翻认知的她是说不出的难受。
她嫁的傅南荀是个又病又娇,疯批十足的反派人物。
他从小被自己的父母丢弃,后来被傅家夫妇捡到,两人无儿无女,就对外称傅南荀是他们的儿子。
他们带着傅南荀在积善村扎了根,可两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在外人眼里他们就是淳朴的老实人,可院门一关,那就是禽兽。
两人结婚多年没有孩子,把傅南荀捡回家养着也是为了不被人说闲话。
也不知俩口子是啥变态心理,在外对傅南荀极好,却在村里人看不到的地方对他轻则打骂,重则拳脚相向。
而且从不打外人看得见的地方,倒是哪个地方最疼就打哪。
碍于面子,两口子倒是没饿着傅南荀,甚至还送他去读书。
捱到成年后,两人又将人送去当兵,倒不是为了傅南荀以后会有啥好的发展,纯粹就是为了他在部队每一个月的津贴。
照他们的话说,这可不能白养,得让他们回本才行。
后面傅家夫妇在村里盖了砖房,小日子在那个年代来说,可谓是过得极其舒适。
有一天两人去镇上进国营饭店吃饭,吃饱喝足却在回来的路上遇到来路不明的匪徒,将两人弄死,还将钱财洗劫一空,甚至去家里搬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
村里人报了案,可公安也没查出个究竟,也就这样不了了之。
傅南荀也在夫妻去世一年后受伤退伍回来,房子被村里临时弄去当知青点了,就给他找了村尾的茅草屋住。
可他从头至尾没有半句怨言。
书中的南浅浅了,先是喜欢下乡来的知青陈峰,一天天的就像个傻子似的又是帮着干活,又是送吃送喝,还有钱票。
陈峰那丫就一直诓骗她,甚至给她未来规划了蓝图。
陈峰以为南浅浅会一直这样对他,可在几月后下来一批新知青的时候,南浅浅就跟猴子掰包谷似的,丢陈峰比啥都快。
她看上了和女主一起下乡来的男主萧阳,村里人还是见她成日往知青点跑,但是对象却不是前日那陈峰。
不过原身本就名声不好,大伙也就背后议论了那么几嘴,没多久倒也将她抛之脑后。
倒是南浅浅,也不在意前几日自己还追在他屁股后跑的陈峰,更是毫不在意她爸说的要她和傅南荀结婚的事。
她一直认为自己就是个啥也不干的命,以后直接去城里享福,要她嫁给一个瘸子,她是死都不肯的。
南浅浅觉得原主就是个大傻b,遇上女主那种好看又聪明的女人她注定是输。
男主是她亲妈配给女主的,谁也抢不走。
后来男女主回城了,看过了男主那样好的,南浅浅也看不上陈峰,后面被逼,最终还是嫁给了傅南荀。
婚后南浅浅心高气傲,连个正眼都不瞧傅南荀,更别说和他同床共枕了,直接都不让他碰自己一下。
两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南浅浅觉得自己身不如死。
她瞧不上他是个退伍没有津贴的臭男人,更瞧不上他是个瘸子。她怨恨村支书将她嫁给傅南荀,她觉得像傅南荀那样的人要不是她嫁给他,他注定就是个连媳妇都讨不到的光棍。
倒是傅南荀从头至尾啥也没说,事事依着她。虽然腿瘸了,偶尔去山上打到野鸡野兔换了的钱也会交给她。
日复一日,南浅浅过这日子过得越发不耐烦,后面陈峰也得到了回城指标,南浅浅便贴了上去。
偷走家里所有的钱,和陈峰跑城里去了。
傅南荀知道后毫无反应,至少在外人看来他就是这样,就是个冤大头。
可作为书中的病娇疯批,他怎么可能就这样让人戏耍。
他是个非常记仇的人,别人打了他的左脸,他就会把右脸还回去,别人直接捅了他的底线,他就会让对方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
在南浅浅离开后没多久,傅南荀就离开了积善村。
村支书也没好意思留人,自己闺女做的事,他没脸面对傅南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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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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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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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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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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