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夜色也好,不太冷,小风吹着,就一个字,爽!
他这种好心情主要还是有感而发姜家如今的状态和态度。
富贵了也不忘记老朋友呢,姜家人不止一人这样,反正王志远接触的姜家人,大部分如此。
王志远这辈子见的人多了,得势便猖狂似乎才是常态,如姜家人这般,反而很难得呢。
他哼着小曲儿,手上还拎着姜家给他包的炸花生米儿。
爱国跟他说了,知道他好这口,一早就留着呢。
他想着等儿子结婚,也得问问姜老弟,那些个肉啊菜啊,怎么弄到的啊?
真有本事啊。
他自己个儿虽然是一名公安同志,但可不迂腐,能弄到好吃好喝的,就是有能耐的人啊。
他也想给儿子把婚事置办的体面一点呢。
王志远一边盘算,一边都已经走出姜家门口的小道,转过弯来了,突然就听到姜娴叫他的声音。
他步子下意识的一顿,然后心中一颤,顿觉不妙。
他侧着身子,竖起耳朵,接着就听到姜家隐约的吵闹声。
这侄女儿可真厉害啊,她声音怎么就那么大,将将好就被他听见咧?ωωω.χΙυΜЬ.Cǒm
他感觉他心里颤的更厉害了,要不,就这么一走了之也无不可?
话说,他刚刚为啥走那么慢,这要是走远了,啥也没听见倒也罢了。
如今这会子,究竟是当自己听见还是没听见?
他抬起步子,特别想就这么走了算了。
这些年,他发现了,姜老弟这闺女就是扮猪吃老虎的那种人啊,每次她叫他准没好事。
啥“袭击军人”?!
“打杀她”?!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他一个字都不信。
姜家能有谁能打杀她?还能袭击军人?
可是,真要他一走了之,他步子迟迟迈不出去,首先他的职责不允许他这么干啊,另外,这是侄女儿,他能不管?
于公于私,他都得管。
他瞥了一眼手上提的花生米,“哎”了一声,也不知道是懊恼呢还是懊恼呢,扭头又往姜家去了。
王志远到的时候,事情已经白热化了。
王志远就看见,一脸怒火脸涨的通红的姜建宗正怒视着自己的儿子。
而他儿子姜小三捂着自己一边的嘴巴子,眼神仇视的看着自己亲爹,但到底是敢怒不敢言。
旁边,姜家的大儿媳妇站在旁边抹眼泪,但没说出一句话。
姜小三这孩子今天王志远印象深刻,因为他带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回来,两人旁若无人的坐在席上卿卿我我,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两年陆陆续续的听说了姜小三不学好的事情,但他原本不大信,觉得姜家家风很不错,不可能有什么不着调的孩子。
但今天,见了那女人,王志远就信了外面的传言。
空穴不来风,貌似这孩子真的不大对。
结果,他还因为多看那女人几眼的事情被骂了“老秃驴”?
王志远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不剩几根头发的头顶,虽然告诉自己不要跟小辈儿计较,但还是很生气。
他头发是少了点,但至少还有几根,这女人太没礼貌了。
而全过程中,那女人骂他,姜小三就低着头,就当做没看见他,连人都不叫一声。
看到他被揍了,王志远心里暗搓搓的道了声:
“该!”
这种没礼貌的小兔崽子,就得揍,不揍就要上天了。
又一眼看到那个这会子也不知道被什么抹布堵了嘴的女人,双手被人反剪着无法动弹,王志远一阵畅快,哼,让她嘴上不把门,骂他是秃驴。
他到的时候,姜娴一眼看到了他,王志远隐晦的瞪了一眼姜娴,然后咳嗽了两声:
“快让让,让让,好端端的怎么回事啊?”
姜娴立刻接话:“王伯父,你可来了,就是她,袭击我跟我六哥。”
王志远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他仔细的看了姜娴一眼。
没别的意思,就想看看,这姑娘怎么能把睁眼说瞎话做到极致的。
虽然他本人挺讨厌这个瘫倒在地上的女人的,但做人需要厚道嘛,尤其是他这种该有职业道德的人。
只见,姜娴美美的站在那儿,初春的天气,她居然穿了一件长旗袍,哪怕是晚上呢,也遮掩不住她的美丽。
他一直知道这侄女儿长的好,但以前,他见她,在初初的被她的容貌所惊叹一下后,就没啥别的感受了,那会子,这孩子大多缩在角落,要不就缩在她爸的背影里,美则美矣,但存在感并不高。
可,这些年,也不知道为啥,大约是更加长开了,或者是性格变了,竟然美到摄人的地步,便是站在那儿不言不动,也是没法让人忽视的好么。
便是个瞎子,也看得出来她好的很,分分钟能抬步上台领奖的那种。
还有姜建海,这孩子,单手钳制住那女人,一身迷彩服连个褶子好像都没有,板正的很,见他看过去,他还无辜的朝他眨眨眼。
而地上那个女人,狼狈太多了,脸上黑一块白一块,血盆大口里塞着一块布,头发乱七八糟的,宛若疯婆子。
“……咳,胖丫儿,仔细说说呀。”
王志远装模作样的又问了一遍,一边不着痕迹的对着姜娴疯狂的使眼色,意思很明显:
你差不多就行咧,这女人说到底说不得还会成为一家人,弄的太难看了,到时候跟着难看的不是姜小三么?
王志远说起来因为姜爱国的关系,是把姜娴当自家孩子看待的,站在长辈的角度,他也不知道其中有什么内情,自是想着若不是什么大事和稀泥也就罢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以后可能是一家人呢,姜家兄妹关系一直融洽,可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弄的尴尬了。
姜娴脸色微柔,知道王志远是关心自己呢,但这事儿她答应不了。
这人都这样了,这回下这么一剂猛药,也是她给姜小三最后的机会。
若是他没抓住,或者她大哥大嫂有了怨念,那以后姜小三是死是活,她再也不会管了。
这还是看在大伯父大伯母还有大哥大嫂的份上,她才这么费心的想要把姜毓达拽回正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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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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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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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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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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