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厉害,这娃一般总不会差的,尤其啊,这家子一家子的人精,他们的娘可也不孬啊。

  不仅是不孬呢,简直十里八乡都找不出一个这样的女人。

  瞧瞧,长的美得跟仙女一样,他长这么大,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人。

  姜娴还特别会挣钱,他长这么大,好像也没见过这么会挣钱的女人,他自己比起她来,好像也差远了。

  她还会生龙凤胎,他长这么大……哦不,还有一个生龙凤胎的,就是姜娴的母亲李老师呀。

  这会子,村里人还都不知道,姜娴这是又怀上了,而且还是两个。

  这要是知道了,怕是又要引起一波热议,毕竟,在大部分人眼中,能挣钱还会生的女人,那就是成功的女人啊。

  更何况,还长的特别美,好像永远不会老一样,每次看到她,甚至都觉得她更美了。

  这怎么不令大家伙儿又羡慕又嫉妒呢。

  赵驷民这会子是真高兴啊,他一高兴,扬声就和赵黑叔打招呼:

  “嘿,黑叔,去镇上啊?悠着点儿哦,前头挖了些坑,是用来种树引水的,让黑驴眼睛放亮点,莫颠着孩子们喽。”

  赵黑叔依然木着一张脸,他一贯如此,众人早已习惯,不过对待不同的人,他口气是截然不同的,他点了下头,响亮的应了:

  “好嘞!”

  黑驴似不满,长长的“啊呃”一声,扭头朝着赵驷民喷了口气,才扬蹄,得儿哒得儿哒的远去了。

  留下赵驷民被呛的不行,他砸吧了一下嘴,心中念叨:这驴嘴真臭!

  在供销社,母子三人都挺高兴的。

  因为有倪贵芬在,姜娴又得到了近二十副劳保手套。

  这东西不嫌多好嘛!

  家里人都需要毛衣呢,大禾臭美大砚爱干净,一定也会喜欢毛衣的,还有肚子里两个小的,生在冬天,可不得保暖么?

  倒是出了供销社,看到一个平日里不怎么遇到的人,让姜娴愣了一下:

  “陈知青,你今天也来镇上?”

  姜娴先开口问了一句,自潘文芳的事儿了了后,姜娴就不怎么关注知青点的事情了。

  等到后来曹柳误入歧途,偏要和韩一舟搅合在一起后,她就彻底和知青点断了往来。

  原先,知青点的事情还有赵大丫说给她听,不过后来大丫同样被曹柳伤透了后,便是周扬平还放不下知青点,为着知青点的人忙前忙后的,但赵大丫也不在姜娴面前提了。

  姜娴也就是知道,这些年,村里又来了好些个新知青。

  而曹柳,在韩一舟走了的第二年,在姜娴在华都的时候就走了,村里都说她能回城是韩一舟帮她办的,自此了无音讯。

  就是那会子,她走后,姜娴突然想起那时候她俩感情甚好的时候,曹柳抱怨徐诗雨,倒追韩一舟不说,每次看到她跟防贼似的?

  原是一句笑谈,如今回头,竟然如一句箴言一般。

  可不是跟防贼似的吗?

  那有了前世记忆的徐嫣儿为啥唯独对曹柳跟防贼似的?跟对待陈知青以及柏知青的态度完全不同呢?

  自然是因为那个徐嫣儿记忆之中的前世,曹柳也是跟韩一舟纠缠在一处难舍难分了吧?

  真是孽缘一场哦。

  也不知道韩一舟有什么魅力?那么一个明事理,原本心中有理想,身有才华的女孩儿甘愿为了他背负这样的名声?

  怕不是被他下蛊了。

  不过也只是唏嘘了一场,姜娴就抛开了。

  无论是曹柳还是韩一舟,都是过去的人了,人生的过客而已。

  比起他们,对于徐嫣儿的感情,姜娴要更复杂些。

  怎么说呢,刚来的时候,姜娴对待徐嫣儿那是恨到骨子里的,毕竟,在澜国,她姜娴一世英名,居然栽她手里了。

  死不可怕,但,简直,太踏马的丢人了有没有。

  但阴差阳错,在华国,姜娴的日子是越过越有滋味儿了。

  对她的感觉就变得复杂了。

  讨厌她还是非常讨厌,不,应该是厌憎,可厌憎之余,又有种特别的情绪,就是,这人的存在好似就能证明她那一段已经逐渐在她记忆之中被深埋的澜国的特别经历是真实存在过的。

  后来,她走了,甭管是用什么方式走的,姜娴倒是松了口气。

  省的她总在她面前晃,她如今早就“金盆洗手”,又不能用澜国的方式,看谁不爽杀了就是。

  那她又看不惯她也杀不掉她,这种感觉就两个字:膈应。

  所以,走了好啊,眼不见为净,便罢了,澜国的那一段,看在她把她带到了华国,让她回归本位的份上,她就当功过相抵了。

  另则,姜娴心中有不足为外人道的猜疑,她有种特别的笃定,总觉得没准儿在徐嫣儿得到的前世那段记忆之中,她可能就是韩一舟身边那个倒霉鬼子!xiumb.com

  以之前的姜娴的性子,以及韩一舟对她的兴趣,好像被韩一舟俘获得手似乎也不难理解。

  徐嫣儿简直是替她挡灾了!

  对此,姜娴对她还升起了感激之心,罢了,杀她一次,又替她挡了灾,还让她无端掉进了福窝里,徐嫣儿对她有恩有仇,就当做都一笔勾销了。

  今天看到陈知青,久不想起的那些旧事旧人,突然有点浮现在脑海中。

  陈知青似乎也愣了,接着有些受宠若惊,她大约是没想到姜娴特地跟她打招呼,她连忙接口说话,神色间颇有些讨好:

  “恩,我这不是要结婚了吗?来镇上看看有没有好看的布料。”

  其实她是想着买块红布,想要找人做一件当年姜娴出嫁的时候那种款式的红嫁衣的,但突然看到正主儿,她颇有种偷别人东西被主人抓个正着的感觉。

  因此,她忍不住有点赧然。

  姜娴微微一怔,她倒是不知道嫁衣的事情,便是知道也没什么!

  这些年,学着她当年出嫁那件嫁衣模样做嫁衣的多了去了,甚至还有那厚脸皮的来借呢,说穿一次就还回来。

  姜娴怎么可能答应,看样式的,她欢迎,厚脸皮的,轰出去。

  她想的却是另一件事儿,她觉得她总算知道陈知青这般热络又带着点刻意讨好的表情所为何事了。

  大约是因为她要嫁到孔家了吧?

  对,就是姜家的邻居孔家,孔家的老两口带着两孙子在家过日子,孔有光当年可是和姜爱国一道当兵的人。

  虽然比姜爱国小好几岁,但也不小了,这会子,也得小四十了吧。

  结果就要娶陈知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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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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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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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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