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切,都是面前这个男人害的,姜娴不是个喜欢退缩的,虽然她很不满顾珩突然爬了她家的院墙,在这么不合时宜的时间来找她,不过既然她也想找他谈谈,那便不必拘泥这些细节。
于是,穿好了衣服,夜半深更,两人站在了三环山内。
没办法,田野空旷,这要是随便哪里杵着两个人,莫说被自家人发现,周围人家,但凡谁出来起个夜或者也像她这般夜里不睡觉从窗户往外看,很容易看到两人。
到时候,不是吓死,就是他俩名声尽毁。
名声这种东西,姜娴内心是不大在乎的,毕竟她当探子那会子,身份都是隐蔽而见不得光的,会随着任务的变化发生变化,上面的人让她成为谁,她就得是谁,要名声何用,就算有,那也是塑造的,而不是她姜娴的。m.χIùmЬ.CǒM
可是如今不同,她生活在阳光之下,有了前世她梦寐以求的独一无二的身份,名声这些,她知道她家人很在乎的,她其实也在乎,或者说这个时代,绝大部分普通老百姓都在乎,无它,这东西类似个通行证,要是名声不好,不仅会被指指点点,还会被人隐形的歧视,可以算是在人生之路上多了许多无形的障碍。
姜娴是为了努力往好日子奔的,也想让姜家人一起过好日子,可不是给自己找麻烦的。
于是乎,能怎么办?想好好谈话,只能找个僻静又隐蔽的地方。
姜家靠近三环山,两人也没交流,不约而同的一前一后往三环山而去。
顾珩倚靠在一棵大树上,显得姿态慵懒随性,实则,本意自然是遮掩他那一直排渲不去而又隐隐加重的酥麻感。
他想,若是以后跟姜娴一辈子都在一起,是不是会一直如此下去?他该如何适应这种感觉?
浑然没有察觉,他宁可去适应这种“不适”,也在考虑和姜娴是不是一辈子走下去。
比起顾珩,姜娴冷酷无情的多,她有点不适的拽拽衣服,颇为不耐烦又不解风情的率先开口:
“今天你怎么回事?白天不对劲,晚上更不对劲,居然翻墙进来,要不是念着你白天帮了我,我非打爆你的头不可。”
姜娴对顾珩,从来直来直去,好像这种模式从他们见面的一开始就这般形成了。
时下已经进入了农历四月,白天已经有些热了,不过夜间,还是挺冷的。
可是,她新织的毛衣都是浅色,夜里穿浅色?是嫌自己不够明显?她还没那么傻,所以,姜娴翻箱倒柜,找到一件深灰色的粗布外套,这衣服是原身的,颜色低调黯淡,姜娴不喜欢,不过,这个年代,布料紧缺的很,便是姜娴得家人宠爱,不用她说,家里的长辈或者哥哥们有点布票都喜欢塞给她,然而她也不大舍得用。
布料来之不易,他们丰收公社分到大家手里的布票还算不少,一个人统共也就八尺布,她妈和她五哥拿工资,有工作单位,比公社里的普通社员要好些,一年也就一丈三尺六的布。
高大点的男人,一身衣服都做不来的。
所以,不喜欢便不喜欢,有没有补丁的衣服穿,已经非常难得了,整个麦收大队,就没几个穿没有补丁的衣服的,姜娴算一个。
不过,她把衣服改过了,所以哪怕衣服颜色黯淡,穿在她身上,就是有种远高于众人的美感,至少在顾珩眼里就是如此。
听出姜娴的不耐烦,他一点都没觉得不高兴,心底还涌现出一丝奇妙的开心。
恰好,他也不喜欢拖泥带水:
“原来,你用窗户砸我脸,还算对我客气了。”顾珩声音淡淡之中带着一丝绵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听的姜娴更不自在了。
她锁眉,目光颇为犀利的盯着顾珩的眼睛:“别顾左右而言他,说吧,你是不是喜欢我?为什么看上我?你不是一直怀疑我吗?”
顾珩:“……是,我也不知道,我确实一直在怀疑你,可是,怀疑跟……喜欢,好像并不冲突。”
虽然被姜娴这过于迅猛的问题砸的有点晕,腿软更甚,但顾珩什么人?逞强王者,这种时候,他岂会露怯。
毕竟连他喜欢的姑娘也没有露怯。
而且,他也确实有此疑惑。
说完后,他似乎意识到自己这么说好像也不大对,到底不是傻到底,眼看着姜娴眯了那双又大又媚的狐狸眼,眼里逐渐开始多了许多刺人的小刀片,他突然福至心灵,开始补救:
“那个,我现在不怀疑你了啊,我前阵子挺怀疑你的,因为你变化太大了,就……找人查了一下你,但没查出什么问题,我想,可能是因为你身上有了一些变化而已,但你还是你。”
他挠挠头,清俊的脸上难得带来了一丝憨气:
“我……我也不希望你变回原来的样子,我突然喜欢上的也是现在的你。”真要是变回从前,那他喜欢的人岂不是消失了。
顾珩没喜欢过女孩子,甚至因为他的母亲,让他觉得女孩子大多脆弱无比,如他二姐,爽朗大气是真,但小性子他也受不了,他本不是温柔体贴的性子,他二姐跟他感情是挺深的,但他也吃不消她耍性子,一般遇到那种情况,他要么拧眉,要么扭头就走,如他大嫂那般撑起一个家的,他又觉得过于辛苦了,反正总而言之,他难以想象自己以后会找一个什么样儿的媳妇儿,也不想找母亲、二姐、大嫂这样的,觉得不适合自己。
大嫂,二姐担心他的未来的时候,他根本不在意,要不要媳妇儿,很重要吗?
直到遇到这个醒来的姜娴,他才发生了改变。
虽然,他也是头一回面对喜欢的姑娘,各方面都很懵懂,但有的方面,他心里还是很清晰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
他不是因为姜娴这张脸而喜欢她的。
而是她如今身上不同于其他人的特质。
所以,虽然他困惑不解姜娴为何出现这么大的改变,却又隐隐欣喜这种改变,毕竟,从她改变之后,他喜欢的人有了清晰的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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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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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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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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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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