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妖妃预备役的年代日常姜娴姜建海>021 有钱有肉有粮食
  姜建海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姜娴一个人坐在灶间门口,正在削红薯的皮。

  姜娴闻声抬头看了姜建海一眼,手里提着的大布袋子鼓鼓囊囊的。

  风吹过,有淡淡的咸腥味飘来。

  姜娴眼睛亮了亮,有肉。

  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招呼小老六:

  “六哥,回来了?看来灵芝是卖了好价钱了?”

  瞧小老六脸上容光焕发的样子,就知道今儿是顺利的一天。

  想到那个叫顾珩的男人,以姜家和顾家的交情,以及小老六对顾珩的维护,那个男人应该是不会让姜建海吃亏的。

  姜建海一听姜娴说话,立刻上来捂住姜娴的嘴:

  “嘘,你小点儿声,姑奶奶,你是要让整个大队都知道我们卖灵芝赚钱了?”

  这种事,说白了就是倒卖啊,可不是什么可以大肆宣扬的事情。

  姜娴“哼”了一声,嫌弃的把他的手从嘴巴上拿开,也不知道他在外面都摸了什么东西。

  真要等他提醒,黄花菜都凉了,她可是耳听八方的,提防着呢。

  这些事,她还是懂的。

  姜建海见姜娴不说话了,又凑过来,眉飞色舞的:

  “胖丫胖丫,我今天赚了两百七十块呢,厉害不?”

  姜娴削红薯的手顿了顿,心中迅速的换算这两百七十块钱的购买能力。

  总体算起来真不错呢,毕竟她五哥一个月工资才三十多点,他们干一票,得了两百七,赶上五哥大半年挣的钱了。

  嗯,不错不错。

  姜娴嘴角上扬,止不住的满意。

  不过,“这灵芝要是卖给大队,值多少钱啊?”

  姜建海撇撇嘴:“前年,咱二叔不是挖到一根十年的党参么?卖给大队,就记了五十个工分,给了五块钱。”

  工分到了过年的时候,是可以换算成钱的,他们麦收大队去年还是前年,好像一个工分大约在四分钱左右,一个成年男子壮劳力一天满工是十二工分,厉害的女人也就一天十工分,满打满算,一天挣不到五毛钱。

  五十个工分也就大约两块钱,加上五块钱,一个十年左右的党参不过七块钱左右。

  原来不觉得,可和这个一棵灵芝二十块比起来,啧啧。

  姜娴觉得自己简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还能这样?

  以后,务必要让小老六跟顾珩搞好关系啊,她决定以后在山里找到什么都让小老六去换。

  想到未来每次进山,得到的东西都能换成钱,顾珩在她心目中的形象顿时高大起来,那俊美到她心坎子里的脸,简直在布灵布灵的闪着金光!

  而小老六,在姜娴心中也在发光,想不到六哥居然认识这样的大佬,孺子可教也。

  姜建海还不知道自己在胖丫儿心目中的形象越发高大呢,他兴致勃勃的拉着姜娴进了灶间,打开布袋子,开始显摆他今天拿回来的东西。

  “瞅瞅,我都带了什么回来?我今天运气太好了,正好撞到有人卖东西呢,就花了钱买了回来。”

  姜建海从顾家出来后没去县城,去了镇上,他也是打着去买不要票的物资去的。

  镇上是没有固定的黑市的,县城里其实有,不过姜建海一个人也不敢去,那里面乱的很,和珩哥一起,倒是去过,等闲情况下,姜建海就是在一些街道巷子里到处窜,看能不能撞见卖东西的,看到什么,东西和价钱合适,就买什么。

  这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经历过十年前那什么粮食都没有的生活,如今在大家心中,最重要的就是粮食,有需求,自然就有买卖。

  姜建海是知道那些巷子里有这样的人存在的,拿了钱,自然是冲着他们去的。

  “今天居然有人卖面粉,四角钱一斤,我全给包团了,足足有十斤,还有一个人卖白米,五斤白米三块钱,又买了二十斤的苞谷茬子。”

  价钱贵是贵,但这在“外面”买的,都贵啊,谁让不要粮票呢?

  “咳咳,还有这用盐码过的咸排骨和蹄膀,要不今晚让大伯母炖个蹄膀,加点萝卜啥的,给咱们加餐不?”

  “或者这个山鸡还有兔子,红烧了吧。”

  一边说,姜建海就忍不住咂咂嘴。

  这实在也怪不了他馋,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尤其这春耕的时候,不仅要农忙,前一年丰收的粮食,情况好点儿的就算没有完全见底,也下去一多半了,能吃饱尚且不易,要不是今天蹭了胖丫儿的光,喝到了鸡汤,他也不知道上回啥时候见到肉的了。

  便是拿着野味回来,他也是拿去换钱,想办法给家里的孩子们加餐的。

  姜家虽然住在一大家子里,看起来没有分家,其实是各管各的钱的,从姜大伯他们这一辈儿开始,就如此,谁挣到钱,都是谁的,谁家孩子要上学,谁家孩子嫁娶,都是各家花用各家的,其他人有钱就添点儿,这算情分。

  甚至到了姜建海这一代,谁结婚了愿意出去住也是可以的,宅基地都准备好了,不过,姜家至今并没有小辈儿出去住。

  另外,三家每个月住在这个大院子里,往公中有钱的交钱,有粮食的交粮食,都是有定额的,按照人头算,小孩儿长到十岁以上算,十岁以下不算人头。因为他们一大家子,饭还是在一起吃。

  这个规定是当年姜大伯父姜大牛定下的,从姜爱国和李秀英结婚开始,就这么定了。

  姜娴觉得这么分很明智。

  树大分枝,孩子大了,总有自己的想法,强行在一块儿,反而不美,倒是这般,公平公正,既分的清楚最容易闹矛盾的钱粮问题,也感情亲密,相互扶持,这样的姜家,才会过得越来越兴盛吧。

  大约是长辈们都比较仁厚,做事公允,姜家小辈儿也都挺厚道的,谁要是从外面弄到了好吃的,谁都不吃独食,都会拿不少回来的。

  姜建海也是如此。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胖丫儿,花了你的钱,这是剩下的。”Χiυmъ.cοΜ

  毕竟金边灵芝都是姜娴找的,他这次出去猎物没卖出去,去珩哥那儿的时候,他还没来得及去山里取猎物,后来他折返山里拿了猎物,去镇上也没卖掉,光花姜娴的钱了。

  姜娴掀了掀眼皮,白了姜建海一眼:“谁说这是我的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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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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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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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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