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记忆浮现的一瞬间,姜娴就认下了此事。

  姜娴并没有关于原身姜娴是否有身手的记忆,但这事是可以推测的。

  首先是原身姜娴的性格,那么个柔柔弱弱的姑娘,根本吃不了练武的苦。根骨其实和她一样,是上佳的,好在她来了,这般根骨,才不至于浪费了。

  这个家里倒是还有根骨上佳的人,比如说,小老六。

  再有,更明显之处在于姜娴的手,姜娴手上食指第一指节和第二指节的关键处,还有小指下方的掌心处都有些许茧子,但是并不多,食指那儿出现茧子是因为写字的原因,而小指下方,只是因为做了些许的家事。

  真正的练就了灵敏身手之人,不说满手的茧子,但绝对不只有这一层薄茧。

  除非是像姜娴自己这样,她实则也是没有茧子的,她曾经一双柔夷柔若无骨,但那是她每每长出茧子,就会用药水浸泡,去除的原因,其中苦楚,甚至比练武所吃的苦还要多。

  她这么做,自然是因为身为一个要当妖妃的人,她姜娴最擅长轻功和一手飞针之术,所用的武器便是针灸用的银针,但既然是妖妃的人设,她自不能自毁人设,毕竟她可是个柔弱的大家闺秀呢。

  这会子认下,倒是让自己的拳脚功夫有了出处,感谢大伯母。

  姜大伯母看姜娴说的可怜兮兮的,哪里会苛责孩子,再说,这事本就是老二的错,跟孩子有什么关系?

  “都怪咱家全都是男孩子,没给你生个姐姐妹妹的,瞧瞧把我们胖丫儿给憋闷的。”

  一边说还一边爱怜的拍拍姜娴的手。

  心里恨的不行,也要是家里有个姐姐妹妹,姜娴也不至于交到徐诗雨那样的坏朋友,以至于吃了那么多苦呢。

  姜大伯母此人有个毛病,她喜欢用塞好吃的方式来表达爱意,这回,她心疼胖丫儿呢,又拿了一个空碗,掀了锅盖,就准备再给姜娴盛一碗菌子鸡汤。

  好在被姜娴眼明手快的拦住了,她一边拼命摇头拒绝,人已经灵敏的蹿到门口,匆匆的逃跑了。

  开什么玩笑呢,再吃一海碗,怕是真要撑爆了肚子。

  这一回,她径直走进了自己的房里。

  姜娴的大伯二伯还有姜爸是亲兄弟,大约是关系一直很好很好,就一直住在同一个院子里。

  三个大屋子自东向西排列,各自属于姜家三房。

  其中,姜爸一家的屋子最新,主要他年龄小,结婚最晚,所以屋子自然起的最迟。

  不过再怎么新,也是灰扑扑的土坯房,其中夹杂着一些碎瓦片,倒是让土坯房能支棱的更精神一点。琇書蛧

  其实村里大多数就是这种房子,这姜家院子,因为姜妈的巧手,在院子和土坯房的周围林林散散的栽种着一丛一丛的小花,把整个姜家都点缀的生气勃勃的。

  姜娴的房间,就在大屋里面,和姜爸姜妈的房间正对着门,布置的简洁规整。

  姜娴一进屋,就直奔那堆书桌上的书。

  果然在那堆书目的下方,看到一本《医药经》,姜娴翻开医药经,一目十行的看着。

  这书,应该就是姜娴平日学医所用之书了,该是从姜二伯那儿得来的。

  其中分为两部分,前面是药经,里面是各种草药的图样和药性等介绍。

  后面部分的医经之中,便是如何行针的针灸之术了。

  姜娴撇去药经,先粗略看了医经,这书之中,有些字姜娴是认识的,可是还有好多字缺胳膊断腿的,有原身姜娴的记忆再加上姜娴本就聪明,很快连蒙带猜的就把整个医经部分通看了一遍,半晌,她放下书:

  果然如此,那针灸之术后面如何且不说,就这前头的总论分明就是医圣所留。

  姜娴心中一喜,她虽然自诩自己懂的医术,但那都是自己看书刻苦钻研来的,所学颇杂,更没谁能给她验证自己医术的机会。

  如今得了不知道医圣第几代传人(姜二伯)的指导,自己这医术只会更上一层楼吧。

  瞅着书上的笔记,原身姜娴目前才刚学完了药经,医经方面还未有涉猎呢。

  瞅完了医药经,她又去瞅“姜娴”在学校里学的那些课,起先看不懂,但是一触及到姜娴做的那些笔记,关于这方面的记忆便被唤醒了,依然零碎。

  末了,姜娴叹息一声,原身姜娴不愧是跟小老六是一母同胞一个肚子爬出来的亲兄妹啊,要说小老六不爱上学,实际上原身姜娴的成绩也就一般,和她亲五哥肯定是不能比的。

  她语文学的很不错,可是一碰见和数字有关系的,整个人就不好了,学的迷迷糊糊的。

  可姜娴和小老六不同,她特别的听话,她知道她妈李秀英身为老师,一直致力于让他们好好念书,甚至还给送到县里读书,是以,她虽然学的不太好,尤其数学跟不上,也不敢跟自家妈说,就怕辜负了父母的希望。

  殊不知,姜妈早就知道,又深知姜娴自尊心强,所以从不戳破,恰好去年有了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姜娴也符合条件,于是她便托了姜大伯举荐,哪知道后来遇上了事,掉入河中,昏睡不醒?

  姜娴闭了闭眼,她已经不是原身姜娴了,有些原身姜娴看不清又懵懵懂懂的东西,她是能看清的。

  姜娴之前掉入河中,并不像是意外。

  记忆之中,姜娴是被“诗雨”约出去的,可是,姜娴却没有等到诗雨,反而掉到河里去了。

  要不是那个地方虽然偏僻,但正好在顾家后门处,又遇到顾老大正好在后门处散步,姜娴估摸着溺死在水里连收尸的人都没有。

  这事,直觉告诉姜娴有问题。

  徐诗雨约了她却没去,而且约她去的河边非常偏僻,那里只住了一处外来户顾家。

  而且,刚刚走回来之时,远远的瞅过那一处,姜建海指给她看了,那里的河水极深。

  今天遇上那徐诗雨,姜建海喋喋不休啥都说了。

  说她昏迷后,徐诗雨的爸妈也就是徐广国夫妇还亲自带徐诗雨上门道歉过,当时徐诗雨哭哭啼啼的,说正好潘文芳去她家找她玩儿,误了点时间,没想到姜娴不知怎么的就掉河里了。

  当时,姜家都闹开了,想追究,可徐广国是大队书记,人家携礼上门,礼数周全,又没有证据,加之姜娴那时候情况危急,此事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可姜娴觉得不对劲,那潘文芳今天她也见到了,虽说她很关注徐诗雨,但潘文芳她也没有忽略,姜娴总觉得乍一和她四目相对,她眼神躲闪的很不寻常。

  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姜娴摸摸自己光滑的下巴,她落水一事,是不是另有隐情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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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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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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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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