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向来有不留外人过夜的规矩,萧聪自是不在例外,于是一行人便在皇甫翾和三皇子的带领下,伴着旖旎月色离开皇城,来到帝都内皇家专门给他们置办的宅院里。
此宅位于紧邻皇城的黄金地段,出了宫门沿着官道走一柱香的功夫,然后拐了弯儿就到,虽然没有各式宫殿那样奢华精致,却绝对不失大方阔气,面积不大,但各种景致应有尽有,不似宅院,倒像是一座园林,房舍在小桥流水茂林修竹之间半隐半现,设计别具匠心,确实是一处不错的静谧之处。
将萧聪等人送至宅院,皇甫翾和三皇子简单作别,而后在皇家骑兵队的护送下安静离开,只是皇甫翾转首时那微微的一偏头,眼神的余光里泄露了几分狡黠和顽皮,又让萧聪在其身上感觉到了鸿翔的痕迹。
伴着烛火,托腮坐在桌前,年轻人虽然喝了不少酒,却不觉得醉,也不觉得困,他只是觉得有点恍惚,白天所发生的一切,就好像是做了个梦一样。
三千红尘之内的声色犬马和纸醉金迷,他今天尝了个大概,里面蕴藏着关于人世间的复杂味道,让他微微感觉有些荒唐和感伤,偌大的玄真凡界,竟掌握在一堂之客的手中,他们的肚子里真的有那么多精韬妙略吗?还是说他们真有能力让百姓免于疾苦安享天伦?
以年轻人看来,在这群人里面,确实有几个像星流云这般腹有千秋胸怀天下的辅国奇才,但更多的却是些饱读诗书却误人子弟的下三滥,这些人正事儿不干,耍花枪倒是在行,只知道媚上欺下尔虞我诈,能立在这朝堂之上的,哪一个不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凡界翘楚,偏偏在那些一眼就能看透本质的问题上纠缠不清,为什么?
结党营私党同伐异,为了自己的权柄和利益而不择手段,有几个人是把黎民百姓放在心上的,吃人饭不拉人屎,这些腌臜败类就该被拉出去凌迟处死和五马分尸!
可皇家人都不是傻子,为什么还要留着他们并加以重用呢?
每当遇见这一类的问题,年轻人总会想起在百丈石室悟到的那句“存在即为合理,一切皆有缘由世事有常,吾行何妨”来,他琢磨了很久,终于给了自己一个听上去相对还算合理的解释--Χiυmъ.cοΜ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修士跟凡人对自己的要求终究是不一样的,虽然这些人在他看来德不配位,可玄真凡界或许真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因为即使他们的精神层次已经这么低,但那些被统治的黎明百姓们的精神层次比他们还低,两者一比,相形见绌,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力,最起码的便是学术等方面的成就,于那喧嚣浮夸且阶级明确的凡世来说,就已经算是一块金字招牌了。
另外,修界有修界的规矩,凡界有凡界的规矩,修界的规矩不同于凡界的规矩,因为修界的规矩简单且透明,除了有一条“实力见证真理”之外,也就牵涉点因果报应。
但凡界就不同了,虽然个体的实力与个体之间的实力差距皆微乎其微,但抱起团来却总能创造种种奇迹,所以便诞生了那么多对人控制的学问,什么帝王心术了、为臣之道了、人情世故了……也就有了那么多盘根错节纠缠不清的关系。
可人心是复杂的,人际关系是更复杂的,品德良莠不齐,心思又飘忽不定,由此说来,凡人的世界就成了善变且脆弱的沙雕,指不定哪个空腔失衡,就能让整个建筑崩塌坍圮。
或许这便是那些酒囊饭袋们得以立足于朝堂之上的原因了,工于心计却胸无大志,自私狭隘又爱慕虚荣,即使充当不了承天柱石,但作那梁柱之外的直栏横槛还是绰绰有余的,有他们这些搅屎棍子在,凡界的统治阶级里面便不易形成较大的党派,关键时刻还可以加以利用,也算是有些价值。
除此之外,年轻人还想到,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这么幸运,出身于名门世家,又得嫡仙真传,各方各面都算的上是这世间顶尖的存在,意识是个环境造物,他不能站在通天塔塔顶以他的思维思想去评判十八层地狱里的是是非非。
不记得是从哪本古籍上看到的了,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囯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所以此般种种便都说的通了,愚民易治,这些持节于朝堂之上备受世人敬仰的治国能臣尚且如此,那些少有受诲的平民百姓,其智慧水平又能高到哪儿去?即使大隐隐于市者也有不少,但跟整个凡人群体比起来,终究算是不足为道,翻不起什么浪来,一群乌合之众凑在一起,再怎么折腾,也动摇不了社稷根基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想到这儿,年轻人没来由地又感到一阵悲哀,同是这天地间芸芸众生之一缕,为何会有那么大的差距,是命中注定吗?
不不不,不应该是这样,因为这世间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唯一不变的,是不停的改变。
哦,对啊,那些人为什么会流落于庸俗凡世,不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主动改变吗?
出身高低如何?境遇好坏又如何?没有人这一辈子都能一帆风顺,就算有一帆风顺的人生,那又有什么意义?
翻越大山,渡过大河,起起伏伏,大起大落,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那才是人生!
他自己就是个典型嘛!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起点高了,心气儿就高,遇到的问题一次比一次难,总在生死的边缘疯狂试探,一天天过得并不像外人想象中那般简单。
可统一来看,大家的境遇其实没什么本质区别,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间的距离而已,那些兢兢业业的凡人,不一样是在拼尽全力地活着吗?虽然表面看上去如在天壤,但其心路历程却实则一模一样,甚至那些不甘平庸苦苦挣扎的凡人更难捱一些。
所以说,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去过什么样的生活,不过是个选择罢了,在高山前止步,在大河边停留,亦或是不惧险阻勇于攀登,想方设法造船搭桥,都是选择。
不同的选择导致不同的结果,人和人之间差距就那么出现了,原来这一切都是有据可查的!
人的成就,不在于爬的多高,走的多远,而在于爬了多高,走了多远,由谷底爬到山脚跟由山脚攀登山顶同样可敬,所有的汗水和鲜血都是光荣的表征!
想到这儿,年轻人终于释怀了,他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
“终于可以睡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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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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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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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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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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