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术进攻徐州,时掌徐州的镇东将军刘备率军迎击,两军在盱眙相持。
此刻,中军大帐内。
穿着现代登山服的刘野被一群人虎视眈眈的围着,内心颤抖,忐忑不安。
刘野是一位墓葬爱好个体户,一个月前,在探一座汉墓时失足跌落,直接就穿越到汉末了。
他花了一周走出山区,结果碰上一支巡逻队,他正想吹牛皮谋个前程,结果人家把他当细作拿了。
万幸,这帮人遭到流民队伍的攻击,撇下他跑了。
然后,一名饥饿的流民舔舐着刘野的脖子——这吓得他差点当场溅尿,一把推开对方,疯狂逃命。
就这样,他进入了盱眙一带,因为连日大雨,很快就生病发烧,失足落水……
上辈子,他也是一个穿越剧爱好者。
电视里的古代男人,要么纯良朴素,要么憨厚简单;女人们,一个个娇羞可人。
刘野一直认为,要是自己穿越回去,古装片分分钟得打上马赛克。
……直到他被古人们上了一课,他现在觉得古人无比危险!
此刻,在他面前有三个人。
居中的男子约莫四十岁上下,长相温和,双耳垂重,手臂巨长,正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自己。
在他左手边,则是一个身高极为挺拔的大汉,身高九尺,面如重枣,丹凤眼、卧蚕眉。
右手边的人则穿着宽松的袍子,留着短短的胡须,神态不羁,眼神活络。
这人最先打破沉默:“主公,这人莫非是个细作?”
刘野一听这个词,登时一个激灵。
大耳朵瞥了那人一眼:“宪和,此话怎讲?”
那人说道:“袁术与我军相持多日,一直找不到突破口。”
“此刻派一怪异之人,引起我军注意,从而刺探军情,乃至于直接行刺杀之举,可能性不可谓不高。”
“主公,我认为宁可错杀,不可放过,以免酿成大祸!”
听完,红脸大汉微微点头,并且抽出了他的佩剑。
完了!——刘野心猛地一抽。
“且慢!”
大耳朵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皱着眉头道:“多少也是条性命,怎能说杀便杀了?”
“主公仁义,可是这……”
“好了,别吓着他!”
大耳朵挥手打断对方,温和的看向刘野:“你现在感觉如何?是我的军士在水中将你捞起的。”
对于这个极具亲和力的男子,刘野好感大增,差点就哭了出来:“我很好,如果你们不杀我的话……多谢恩公救命之恩,敢问恩公尊姓大名?”
“我名刘备,字玄德。”
“这是我二弟关羽,关云长。”
“这位是我从小的知交好友,简雍简宪和。”
刘……刘备?关羽!?
刘野惊得两眼一瞪,旋即又打量了刘关二人一番……还真跟书上写得一样!
关羽蹙眉,认为对方过于无礼:“你呢?姓甚名谁?自何而来?”
刘野想到自己穿越之后的危险遭遇,认命似得叹了一口气:“我来自二十一世纪。”
没错,他决定自曝了。
因为除此之外,他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在这个乱世生存下去。
做个谋士?你凭什么做谋士?是名士子弟,还是出身大族?
别人凭什么听你的话,买你的账?
再有,自己这身衣服还有装备,又作何解释呢?
反过来,如果自己主动自曝,且被刘备相信这个事实,他会怎样?
自己在他眼中,那就是一个行走的外挂啊!
但凡开挂的人都知道,这玩意得藏着掖着自己用,也得保护好,防止被封了!
毕竟,开挂是会上瘾的。
所以,从鬼门关兜兜转转好几回的刘野,认为自曝是最安全的!
挑选主公……他已经被刘备所救,还有挑选的余地吗?
至于刘备是史书上的真君子,还是后世人狂喷的伪君子,那也走一步看一步,听天由命了。
“嗯!?”
三个人眉头拧起。
二十一世纪?
这是哪里的地名?难道是番邦?
刘野再次解释道:“也就是一千八百年后。”
锵——
关羽刚插回去的剑,又猛地拔了出来,丹凤眼威光凛冽:“胡说八道,妖言惑人。兄长,此人不可留!”wWW.ΧìǔΜЬ.CǒΜ
“云长且慢!”
虽然觉得这个回答过于骇人听闻,但刘备还是制止了关羽。
且,指着刘野的登山包和洛阳铲道:“看他穿着和所佩之物,确实有些蹊跷。”
“但……”刘备话锋一转:“一千八百年后的人,这个说法也过于离谱了,小友如何证实呢?”
刘野想说你日后会称帝于益州,但这事太过遥远,扯起来反而像个神棍。
他得从就近开始:“我知道历史经过,能判断将来所发生的事。”
听到这话,简雍嗤笑起来:“搞了半天,是个方士?那你倒是说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关羽虽然收起了杀意,但眼中渐渐多出了不屑之色:一个神棍而已。
刘野并未反驳,而是问道:“我需要确认,现在是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这是在军帐之中?玄德公在与何人交战?”
“既是方士,轰出去便是,与他浪费什么时间?”关羽有些不耐。
“说说也无妨。”刘备莞尔。
不知怎地,他对这个年轻人颇有好感。
“今是建安元年,承蒙陶公和徐州诸士看得起,将徐州托付于我。”
“如今袁术兴兵而来,我迎敌于盱眙。”
“正因为此,我的巡湖斥候,才发现了你。”
作为一名优秀的盗墓贼……啊不,古代历史爱好者,熟读三国历史以及演义是必备的素养。
刘野稍作思考,便厘清了这段历史:这段历史,是倒霉了一辈子的刘备,运气最好的一段时光,也是他运气最差的一段时光。
刘备白捡了个徐州,但却因为袁术、吕布的前后夹击,又导致失去了徐州。
从此,开始了他为期十年的奔走生涯。
在群雄并起的时代,刘备却只能做一家客将,错过了最好的机会和年华……
“下邳将失,玄德公即将大败,失去徐州之地!”
帐中三人,脸色丕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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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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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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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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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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