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晴空万里。轩哥哼着歌,蹦向h市大学南校区。黑色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黑色的鞋子,黑色的平光眼睛,假如把他丢进黑夜里,只有白皙的皮肤可能让别人看到这里有个人。
而此时的轩哥,是化过妆,皮肤变黑,颜值变普通之后的轩哥。白天的校园人来人往,晚上才是他真正活动的舞台。
今天是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二,校园门口的人并不多。轩哥径直走向刷脸入校的闸机,突然!
李策轩警惕地向后一瞥,发现一只手正要拍上自己的肩膀。他干脆转身:“什么事?”
旋即,他暗暗后悔,似乎表现得太警惕了。
杜白显得有点尴尬:“额,同学,能不能跟你一起混进去呀?”
看着高高瘦瘦的奶油小生,轩哥流露出一抹古怪的微笑:这小子,是偷偷溜出去的吗?
被轩哥看得有点发虚,杜白还是强装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哈哈笑道:“我是早晨没有报备就偷偷溜出去办事的,现在进校如果刷脸的话,多多少少有点不太合适了。”
李策轩盯着杜白,心底有一点玩味。
眼睛里有一点血丝,眼角残留着些许泪痕,说话时嘴角微微抽动,撑出来一种无所谓的模样。显然遇上了伤心的事,而且应该是一件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事情。为情所伤吗?
蝉在叫,轩哥在笑。让他来理解这样的心理,多少有点困难。
将杜白捎入校门,轩哥也没有兴趣去打探他的故事。现在,应该全心全意投入工作了。
文宗政既然把这个任务单独交给他,就证明了目标不会是穷凶极恶的异灵,安全等级应该是在四级的层次(4级:本身存在对人类没有影响,但是在某些条件下会产生益处或者坏处。需要收容、保护、正确利用。极具研究价值)。
此外,为什么文宗政可以发现校园里有异灵?
首先排除老师或者学生发现了异常而报案。因为通过警局之类渠道接手的异事件,是需要在子虚内部公示立案的。轩哥作为编外人员,不可能全权负责此类案子。
其次,是否会是其他子虚人员发现上报的呢?根据规定,子虚人员发现异事件后需要上报,在上级到来之前有权力,同时有义务处理该事件。如果一位可以发觉异事件的资深人员都不能很快解决,现在的李策轩又怎么能胜任?
最重要的一点,如若发生异事件是需要立即处理的,而文宗政的态度却是“你想什么时候去都行,就是不要太拖延。”
综上所述,这次异事件是文宗政本人发觉的一次不会造成危害的事件。
那么一天到晚待在指挥室里面的文宗政是如何做到的呢?答案是网络。
当轩哥将自己代入文宗政的思维,一切就很好理解了——
因为一些新闻报道,让他怀疑h市大学可能有异灵作祟,于是他抽空调查了相关的监控与档案,根据自己聪明的大脑与庞大的知识储备量做出了推测。
轩哥有理由怀疑,文宗政那家伙并不是完全确定这里有异事件发生,就像当初试探自己那样,这次也只是派自己来实地考察确认。
对于他这样的做法,轩哥心里满满的槽点不吐不快:“仔细想想,这样不确定的事情总不好真的大张旗鼓的立案出动吧。于是,丢给我这样的编外人员倒是恰如其分了啊!阴险狡诈的狐狸!”
话回正题。在理解了“狐狸”的思路后,轩哥在五月二十八日花费了整整一天查阅关于h市大学的特别新闻,做出一些整理。
在最近的一周时间内,该大学南校区发生了诸多令人忧心忡忡的意外——
一位大二学生因为突患重度抑郁症休学。
一位大一学生忽然袭击五名室友,导致一人被送往医院,本人被开除。
一位大四毕业生趁同学不注意删除破坏多人论文以及奖状,被告上法庭。
一位辅导员在会议上情绪崩溃……
若是以往,轩哥可能会感觉这只是巧合。可是现在,面对接连发生的悲剧,他也会怀疑一切的背后有一只异灵。
即使本硕六年没有什么社交,即使对学校没有太多感情,可是,这里终究是自己的母校。
查个水落石出,还她一片安宁!
李策轩能入手的资料只有那么多,接下来,他需要在校园里展开搜查。
“先搜索教学区与图书馆吧。”李策轩走在路上,心里默念:“文宗政说过,一些智能不高的异灵会依据本能,前往一些人多的地方。”
……
指挥室里,文宗政抿了一口茶,将签阅完的文件顺势丢到一边。
“哼,一些不知道变通的庸人。不光各种指责我违反规则招收第三名编外人员,还说我草菅人命,知情不报。呵,是不是还要把儒释道的事情也算在我身上?”
说这些话的时候,文宗政脸上并没有浮现怒色,反而面露嘲讽。他的目光发散,将身前的东西通通无视,聚焦到了记忆的深处。
丰神如玉的面孔流露出深沉的悲伤。他喃喃道:“义父、大哥,那一天快要来了。狄拉克之海很快就能破解,我的准备已经很充足了。只是,人手似乎不够啊。”
“那些老顽固,怎么会让我以分部部长的身份展开那样犹如自杀的行动呢?我需要自己的忠实部下。”
文宗政将手向前伸去,指尖似乎想要触碰时间的流沙。
“他能快点成长起来吗?他会成为我的助力吗?他可以安稳变强吗?”
投向回忆的目光来到现实,他身前的监控屏幕上,是在图书馆里探头探脑的李策轩。
……
李策轩的脚步放得很轻,踱过藏书室门口,蹭过自习室,进过水房,甚至经过卫生间也会放慢脚步。从一楼依次往上寻去。
“可恶,这样好像变态啊。”轩哥吐槽。
好在化了妆,若是直接顶着自己的帅脸探头探脑,多少有些丢脸。
轩哥眼里的金色光芒时亮时灭,眼前的景象在现实与真理序列中不停切换。在找完一半楼层后,他终于停下脚步,揉了揉酸胀的眼睛,随后转入一个卫生间。
随着冰冷的清水将脖颈打湿,轩哥昏痛的大脑得到了放松。抬头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虽然容貌经过改变(因此他不敢洗脸),但是眼睛还是自己所熟悉的。
只是,此时此刻,他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白翳。
“不停的切换累死了。”轩哥做起眼保健操。“以后应该训练一下,使用真理之视的时候不能让眼睛里的光太亮了。太显眼了。”
调整了一下背包,轩哥走出卫生间。“况且,视野不停的切换,太容易让人精神分裂了。”伸了个懒腰,他突然心里猛的一跳,似有什么预感。
倏然回首,一名女学生从转角处出来。她看到轩哥后,微微愣住,随后径直走向轩哥。
这是一位美女,一位身高一米七的美女,一位不修边幅的美女。秀发蓬松凌乱,眼睛惺忪慵懒。皮肤没有血色,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淡红的嘴唇像缺水的花瓣。让人不免叹息:白瞎了天生丽质。
此时,美女已经站到轩哥面前,伸出纤细修长的手,将手机举至齐眉高。
“加个联系方式吧。”她的声音有点沙哑,轻得像块薄纱。
这属实把李策轩搞懵了。自己顶着这样一张普普通通的脸,一个不认识的美女上来就要联系方式,合理吗?非常不合理。
在轩哥愣神的功夫,雾一样的美女晃了晃手机:“加个联系方式。”
“哦哦。”轩哥即使百思不得其解,也还是拿出自己手机。
在加完好友后,美女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朝着轩哥礼貌性地点点头,转身离开。
在她转身的一刹那,李策轩睁开真理之视。“没有不寻常的真理序列。”他心里疑云越来越大。“难道是隐藏在更深层次的真理序列有问题吗?”
带着疑问,轩哥搜寻完图书馆,马不停蹄地赶往教学楼。当头晕目眩、四肢酸痛的轩哥从教学区离开时,夕阳正在吻别西山。
拖着沉重的步伐,李策轩踏着反射橘黄色的小道。闷热的空气让他忍不住扯松自己的领子。空空如也的腹部发出咕咕的叫唤,蝉鸣将他弄得心烦意乱。
思维逐渐放空,随着腿脚将自己带往何方。一种挫败感涌上心头。寻找了一整天却一无所获,是因为自己无能吗?还是因为文宗政搞错了?
信马由缰,精神上的疲惫令种种回忆浮光掠影。记忆的一角逐渐被放大,被撕开。
引擎痛苦的嘶鸣刻下深深的刹车痕。空气中弥漫的焦味被粘稠的血液牢牢锁住。破碎飞舞的玻璃与残肢断臂落在土地上啪啪作响。还有一顶破烂的生日帽,一个奇迹般活下来的孩子……
突然惊醒!
李策轩下意识睁开真理之视。“为什么走神,为什么会想到那些事。可恶啊!”
他的心痛苦的缩作一团,记忆里绝望的哭喊跨越十三年的岁月冲击自己的大脑。
终于,挣脱开那些回忆,李策轩开始打量自己的立身之处。迎面走来一名男生,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轩哥。轩哥连忙收起真理之视。
那名男生的长相有些显老,一个大学生看着却有三十多岁的样子。他的声音也有点过度成熟:“怎么了,同学,迷路了吗?”
“啊,不,刚刚有点走神。”轩哥顺口回答着,努力让自己大脑保持高效运转。
四周都是树木,这里是教学区与宿舍区之间的小公园,轩哥目前立足之处是通向男寝室的小路。
那名男生的皮肤很粗糙,脖子、关节都很粗壮,手上有许多老茧。说的话有些没头没脑,尾音拖得很长:“没有迷路吗?那就好,那就好。”
轩哥疑惑地看了男生一眼,心里道:“现在的体育生已经这么夸张了吗?”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同时他能感受到那名男生令人反感的眼光一直目送他远去。
“我去男生寝室调查没有什么阻碍,女生寝室进去和出来都需要登记,时间还有规定。干脆晚上等人睡着后偷偷潜进去吧。”
轩哥重整旗鼓,再次扑到任务里。
“现在先去女寝,找扇门窗动一点手脚。凌晨一点左右潜入。好在这学校女生不多,全部住在一栋大楼里面,不然就太麻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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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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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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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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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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