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李大哥,这是我爹昨天猎来的,我娘说她想换点白面和高粱面,做顿鹿肉野菜饺子,给我补补身子。”
李鱼之前在黄家厨房拿了不少东西,除了一些腊肉、腊肠外,还有数种米面和盐油。再加上黄管家半辈子的积蓄也被他所得,所以李鱼现在吃穿不愁。
不过李鱼喜欢美食,前世就经常去全国各地旅游,并品尝当地的美食来满足口腹之欲。
相对于普通米面粮食,李鱼对山间各类野物的兴趣更大,而且他是练武之人,也需要更丰富的营养。
周围的村子有不少猎人。
因此李鱼干脆就放出消息,谁家要是打到野物可以来他这里换,他会给出比市面上还要高一成的价格。
李鱼接过鹿腿,掂量了一下,点头道:“好,你等我一下。”
说着,接过胖虎手里的面袋便进了房间。
然后从芥子空间内取了白面高粱面,各自用袋子装好,出来后就见胖虎盯着旁边的土灶不住地咽口水,明显是闻到了松鸡炖蘑菇的香味儿。
李鱼把面袋递给了胖虎。
“你看一下,这些够不够。”
胖虎接过后打开袋子仔细看了一下,连连点头:“够了,够了。”
李鱼给的东西,的确比去镇上换的还要多一些。
乡野山村,除了那些富户地主外,谁的家中也没有余粮,能多得点粮食,谁不乐意?
肉食珍贵,平民百姓是吃不起的。
除了山中的猎户才能偶尔吃上一两回肉来改善生活,其他时候都要拿去换更抗饿的米糠杂粮和一些日需用品。
对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普通百姓来说,能活着,就已经很难了。
“李大哥,我先回去了。”
胖虎恋恋不舍地看了土灶一眼,跟李鱼招呼一声,转身便要回去。
李鱼却叫住了他:“等等......”
说着,便掀开锅盖,取了一只鸡腿塞到他手里:“你小子想吃就直说。不过这鸡腿可不是白吃的,以后你爹要是打了什么好东西,可要记得来我这里换,到时候我自然不会亏待你!”
“李大哥你放心,唔......嘶,好烫......我爹在山上下了套子,回头要是打到松鸡兔子,套到野猪山鹿,我一定给你送来。”
胖虎又惊又喜,手忙脚乱地接过来,被烫的龇牙咧嘴,却又舍不得丢掉,忙不迭地啃了起来,吃的满嘴流油,边啃边连连保证。
同时又随口道:
“对了,李大哥,你喝不喝酒?我爹最喜欢喝酒,还经常偷我爷爷的虎骨酒喝,就是酒量不行,每次喝完都得耍酒疯,还被我爷爷拿棍子抽他。”
“虎骨酒?!”李鱼眼睛一亮,这可是好东西,强筋壮骨,补益气血。
“是啊,我家有好几坛虎骨酒呢,还有一坛虎鞭酒,是用我爷爷以前猎的一只老虎骨头泡的。”
胖虎点点头,见李鱼感兴趣,便解释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又有些不满道:Χiυmъ.cοΜ
“我爹每次喝完酒都要把我赶出去,拉我娘进屋,还说要再给我生个弟弟,可这话都说了五六年了,我娘的肚子一直不见动静。我娘说他死性不改,还说这酒没什么用,要不是因为怕我爷爷,那些酒她迟早都砸了。李大哥,你要是喝酒的话,改天我把那些酒都给你偷来,省得我爹和我娘整天吵架。”
李鱼听了,脸上浮现出一丝怪异之色。
这死孩子可真是孝顺啊!
哄堂大孝!
大孝子!
就因为一只鸡腿就把亲爹的底细全给掏了出来。
孩子,你有没有想过,这酒之所以没用,可能不是酒的原因,而是人的原因?
至于具体是谁的原因……每次你爹都得喝虎骨酒、虎鞭酒才能拉你娘进屋造小人,谁的原因恐怕不必多说。
啧啧啧……郭守信啊郭守信,枉你长的浓眉大眼,虎背熊腰,想不到却是个中看不中用的银样镴枪头!
不过,这毕竟是人家个人的私事儿,知道了在心里八卦一下就行,倒也犯不着在孩子面前说出来给人难堪。
“好啊,只要你能把你爷的虎骨酒还有虎鞭酒给我抱来,我就给你整制一锅红烧狗肉,这可是我祖上传下来的老秘方,又香又嫩又麻又辣,带皮的那种,保证你吃的舌头都得吞下去。”
李鱼也是唯恐天下不乱,笑眯眯地说道。
胖虎听的直流口水,连连拍胸脯保证:“李大哥,你就瞧好吧,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几口啃完鸡腿,把骨头都嚼吃了,胖虎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掌,而后拎着面袋告辞离开。
胖虎走后,接下来,李鱼理所应当地享受了一顿美味。
待到夜深人静,李鱼正端坐在床榻上行吐纳功夫,鼓荡气血,忽有所感,睁开眼睛便看到一双油绿眼珠在窗外盯着他,有种诡异地森冷感觉。
李鱼悚然一惊。
见到李鱼看来,那双眼睛似一怔,眨眼的功夫便消失不见,仿佛不过是李鱼的错觉。
嘭!
李鱼却知道这绝不是错觉,他触电般的应激而起,寒光凛冽的黑虎长刀顺势出现在手中,接着身如利箭般撞破窗户,冲出了房间。
当李鱼来到外面,他才发现那居然是一只身体细长,能有两尺的黄鼠狼!
这只黄鼠狼与寻常黄鼠狼有所不同,非但体型要大上一圈,而且身上的毛发也都是白色,带着一层油光,油光水滑。
一双眼睛绿油油的,有着一股诡异灵性,给人一种诡异莫名的森然之感。
当看到李鱼,这只黄鼠狼眼珠子转了一下,第一时间做出的反应居然是转身就走。
不过李鱼当然不能坐视它离开。
这黄鼠狼很是诡异,大晚上的竟来窥视他,明显不怀好意。
李鱼思来想去,除了黄大仙庙和黄员外家,他还没有接触过什么跟黄鼠狼有关的地方,所以这只黄鼠狼应该与那黄大仙有关。
既然这样,就必须把它留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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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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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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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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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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