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关二爷耍了一手青龙偃月刀,忠肝义胆,帅呆了。”
“你们就知道打打杀杀,看看人家诸葛孔明,一人便可抵挡千军万马。”
“这算什么,诸葛孔明想要抵挡千军万马,那也需要兵马的,我吕布往那一站,千军万马谁能挡的住?”
“三姓家奴有什么,我忠肝义胆的关二爷才是最厉害的?”
“放屁,一个厉害的军师,可是能影响整个战局,他吕布又怎样,怎么可能比得过我诸葛孔明?”
“关二爷厉害!”
“有谁想过我周郎,三国第一美男子!”
“呸,小白脸,我常山赵子龙,长坂坡百万军中护送幼主,杀得个七进七出,我说什么了吗?”
几个书生在街上吵了起来,立刻就引来街上行人的注意,读过历史的人,听他们在谈论三国人物,便没有在意,不懂这段历史的人,在听他们说的内容,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是在看热闹。
在得知是在说一本名叫《三国演义》的书之后,一阵好奇之下问了出处,一时间,这本书就火了。
墨染尘不知道他的工作量即将变多,还在默写三国后面的内容,已经过去两天了,他还没有默写完,因为字数实在是太多,他可不像古人一样,没事就能写个几万字不停,墨染尘写个超过千字的检讨,能要他的命,遥想当年,在学校,每次语文考试都要写个千八百字的作文,也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发明了作文,他是恨死那家伙了,现在的墨染尘只是觉得发明毛笔的人很讨厌,因为用毛笔默写,让他效率更加底下了。
墨染尘在西市买了几片鹅毛,想要做鹅毛笔,结果发现这玩意,写一下就要沾一下墨,比毛笔还麻烦,也许是自己做的不好,他打算找机会让人试试做些炭笔,这个时候,昨天,他发现在印刷厂有人就用一块磨成棍子的炭在纸上书写,想来,要是过个几十年,说不定炭笔就直接诞生了,那个时候,应该是武则天时期了吧。
默写的时候,发觉时间过得很慢,但其实,时间早已悄悄溜走,写完了两三章,墨染尘三心二意之下,一下子就发现肚子在抗议,便出门去吃午饭。
程处默见墨染尘离开,便马上来到柜台,他早就知道墨染尘写的就是《三国演义》的下册,想要提前看,结果人家不让,只好偷偷过来看。
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程处默看到庞统来投靠刘备,就觉得他不用再像开始那么憋屈了,现在一龙一凤都在自己手上,还担心什么,直接干就完了,结果,庞统还没怎么样,刚出来就挂了,好奇了这么久的凤雏,就这?wWW.ΧìǔΜЬ.CǒΜ
马超大战葭萌关,关云长单刀赴会,程处默看到高潮处,仿佛自己也是战场上的英豪,一时间,他恨不得现在就去边境,与将士们一起并肩作战。
墨染尘吃完午饭回来之后,就看见程处默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自己写的书稿。
其实,一开始墨染尘还以为程处默是不认识字的,结果他想错了,这些大家族子弟,就算是武人出身,有哪个是简单的?谁也不知道一个书生会不会突然拿起刀上阵杀敌,一个战场上下来的杀神,会不会突然来一句风花雪月。
大唐的官员,大部分都是文武双全之辈,墨染尘尽管来自后世,但是,他不觉得他真的能胜过这些人多少,除了知道他们一些人的命运,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大家都是人,又能比别人多活多久,不都是人吗,他是穿越者不错,但脑子还是那个脑子,他没有智商高到二百五,阅历也比不上那些官场上的老油条,墨染尘只是想在书苑做个小生意,养活自己,他没有什么大志向,上辈子碌碌无为就算了,这辈子估计也差不多。
墨染尘走到书架边,随便找几本书,想要看看,可是,因为大部分也都是文言文,看的费劲,有些奇闻异录,他自己也看不懂,比如他就看到一个凤鸣岐山,天助周伐商,看了开头就看不下去了。
只是,墨染尘不知道,他手中拿着的是历史书,如果他继续看下去,也许就会发现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真相。
二楼有窗户,墨染尘坐在窗户边看着外面的行人,他大概是最不负责任的柜台,本应该是他做的事,结果都交给了客人,也不知道程处默看完了没有,他总共也就写了十几回,已经累得不行,突然,墨染尘看见不远处,有一群人向着他这个方向走了过来,也不知这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是要干什么,管他呢,跟我又没关系,继续无聊的看风景,他觉得自己有些像生锈的铁,整个人给人一种懒散的感觉,突然,墨染尘见这些人走的方向好像就是长乐书苑,赶紧走了下去。
这群人是干什么的?一群人压马路,要不是身上穿着的是儒袍,墨染尘都要觉得对方是黑帮。
墨染尘下来的时候,那些人已经走了进来,“各位公子,欢迎来到长乐书苑,想要买什么书啊?”墨染尘不管他们是谁,有谁敢在长乐书苑闹事?
为首的一个书生见到墨染尘,一身长袍,一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之像,便没有怪罪对方突然搭话,毕竟,书生都是有傲气的,都觉得自己是最牛逼的,其他人靠边站,除了皇帝,就是咱们书生最高等。
一群人就是惯的,墨染尘尽管很讨厌对方看自己的眼神,但是,能给钱的就是上帝,管他什么眼神。
“听说,你们这有卖《三国演义》?”书生问道。
“确实有,三十文钱一本,各位需要多少。”墨染尘点了点头,回答道。
“给我来一本。”书生说道。
墨染尘闻言,便马上去取,还没走,又有人喊着,也要《三国演义》,这下,陆陆续续有三十号人买了一本《三国演义》回去。
书苑里还剩下十几本,明天估计会有更多,墨染尘打算今天关门之后,再去进货,这样赚得更多。
钱嘛,当然是越多越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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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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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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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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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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