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见此麻溜的出手,一把拽住长莺的胳膊,冲她挤了挤眼,笑嘻嘻的,

  “小蔡啊,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你就老实跟我说吧,你跟孙华是不是亲戚?”

  对上长莺那生无可恋的眼神,陈红不好意思嘿嘿一笑,

  “你就悄悄跟我说嘛,放心吧,我不会在外头乱说的!”

  见她还是满脸好奇的之色,甚至还打算问到底的模样,长莺简直是哭笑不得,

  “红姐,不是我说你,你见识这么宽广,难道就没有见过没有关系,却长得相像的两个人吗?”Χiυmъ.cοΜ

  没想到陈红一激动,直接拍了一把长莺的手背,“你不懂!那些人相像也就是五官有那一点相像。”

  “哪里像你们俩这样,恨不得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你是不知道,私底下都在传你们俩是亲兄妹呢!”

  长莺的眉头紧皱,很是无语的扫了一眼四周来来去去的人,随后一言难尽的回望她。

  “红姐,我没听错吧?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

  “你都说孙华爸妈都快70多的人了,十几年前他们也五十多了,你觉得他们还是能生?”

  陈红也知道自己说的有些太夸张了,讪讪的摸了鼻子,

  “这话也不光是我说的,你也不看看你们俩长得像的哟,要不是年龄相差的太大,说你俩是双胞胎都有人信!”

  长莺至此实在是无言以对,知道这就是个无解的话题,更是没了跟她继续聊下去的兴趣。

  连个眼神都懒得给她了,快速的把饭盒里的两口饭扒完。

  端着自己的饭盒,麻溜的就往饭堂外跑。

  陈红拿着筷子挥了挥尔康手,“哎,别走啊,我还没吃完呢,咋不等我一起?”

  听到她喊自己,长莺的腿倒腾的更快了!

  长莺嘴上说的这么强硬,实则心里也泛起了嘀咕。

  仔细想想,陈红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

  要是主人公换做是别人,这么相像的两人说没有一丁点关系,长莺也可能也不会信。

  想到第一次跟孙华相遇那天,结合他回家走的那条路,心不住的往下沉。

  同时她的的耳边不断的浮现出一声声,“把她丢公社去!”

  明明是份外悦耳动听的声音,说出话却是那么残忍。

  虽然每当想起时,长莺也不会觉得多难过。

  毕竟她那时候根本就没看清那人长得什么模样,也就不存在跟她有感情这一说。

  只是每每回想她那一天过的惊险曲折,就会在心头暗暗心惊罢了。

  虽然她那会儿是看不清,但耳朵还是灵敏的,也知道按吩咐抱她出去丢弃的是个孩子。

  一个孩子能走多远?能走到公社去就已经很厉害了。

  既然是这样,也就不会离这些有血缘的陌生人太远。

  结合孙华同自己相似的面容,和俩人是一个公社的前提。

  长莺就已经隐约感觉到,自己跟孙华多多少少有点关系的。

  但是在外人面前肯定是不能承认的,就算人家抓到了实质的证据找上门,长莺也是不会认的。

  在她的心里只有蔡春妮这一个妈,其他人通通跟她没什么关系!

  同时暗下决定,以后离孙华远一点,尽量少跟他接触,能隔绝多久就隔绝多久吧。

  谁让老妈不愿意离开这里呢?

  至于陈红那里直接冷处理,反正她爱信不信,自己不承认不就行了。

  虽然长莺心里是这么想,但还是隐隐的影响了她的心情。

  很快这些念头便被她抛在了脑后,因为又到了月初发工资的时间!

  工资一发,说明顾怀瑾应该也要来了。

  到时候就知道能不能在顾怀瑾那里,固定下的货源了。

  时间转瞬即逝,很快就来到了月中。

  就在长莺以为他这个月不会来时,陈红竟一改往常磨磨唧唧的性子,拉着长莺风风火火的下班。

  长莺稍微一思考,就知道她此时的反应是为什么。

  很快她的猜测就得到了证实,因为在出厂门时,陈红隐晦的指了指一旁与众不同的厢式货车。

  长莺瞬间恍然大悟,只觉得自己这脑子真是不够用啊,她早上上班时,怎么就没发现这辆突兀出现的货车呢?

  俩人带着各自的饭盒匆匆来到陈红家,这会儿天色还没完全黑下来,长莺扫了一眼寂静无声的院子,好奇问了一嘴,

  “红姐,你家里人呢?”

  陈红拴上门,回头给了长莺一个得意的眼神,

  “你说呢?”

  长莺脑子一转就回过味来,应该是陈红的“生意”做的太大,怕人多眼杂或是怕孩子不懂事说漏嘴什么的吧。

  于是长莺就没有多问,而是亦步亦趋跟着她进了屋。

  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吃着饭,饭后天色彻底黑了下来。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长莺明显的感觉到她的心焦,心情也跟着微微紧张起来。

  想了想,打算问点其他的好转移一下注意力,

  “红姐,你做这个多久了?”

  陈红拿出帕子烦躁的擦了擦嘴,心不在焉的回了一句,

  “我家那死鬼走了不久,就开始了。”

  死鬼?

  长莺:……

  听到她这霸气的形容,长莺嘴角忍不住直抽抽。

  是谁说陈红对亡夫情深义重到,立誓一辈子不再嫁来着?

  看着顿时沉默不语的长莺,陈红噗嗤一声笑了,顿觉心情舒畅了不少,

  “瞧你那没见识的样,不就是夫妻之间的称呼嘛,这还听不出来?”

  笑着笑着,她的眼角渐渐有泪光在闪烁。

  长莺无措的眨了眨眼,“红姐,我……”

  陈红抬手把眼角的眼泪一抹,无所谓的笑了笑,

  “没事,他都走多久了,没什么好伤心的。”

  听着她越发浓重的鼻音,长莺抿紧下唇,不敢再说话。

  生怕哪句没说好,又触动了她那敏感的神经。

  陈红见这丫头小心翼翼的样,不断的眨着眼睛,生生把那股泪意逼了回去。

  扯起嘴角,强颜欢笑,

  “哎呀,说来也是怪我自己,当初我把那死鬼带回去的时候,我爸妈就是嫌他身板子弱不让不同意我们俩的婚事。”

  “是我自己一意孤行的非要嫁给他,谁曾想,真就不出我爸妈的意料……”

  长莺被她的情绪所感染,眼圈也渐渐红了,走到她身边,轻轻抱住她以示安慰,

  “红姐,别说了,我难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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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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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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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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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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