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胎穿五零:刚出生的我差点被溺毙蔡长莺>第405章 这都什么事?
  丝瓜汤做好,长莺又翻出珍藏的两年的腊肉。

  先是把肉和猪皮小心翼翼的分离,晒过的猪皮硬邦邦的,费了她好大劲,才切成一块块两厘米见方的小块。

  再就着一个盆,把肉和猪肉都一一清洗干净。

  再把肉块切片、改条、切丁。

  腊肉最外层直接接触太阳的地方,晒成了一种黄褐色,看起来丝毫没有美感。

  可只要一切开就会发现,里头的瘦肉褪去了新鲜瘦肉的血红色和纹理。

  变成一种颇具石蜡感的艳丽玫粉色,连带着肥肉上也晕染了淡淡的粉色。

  看起来就像少女脸上淡淡的绯红,看着很是迷人。

  每次长莺切腊肉的时候,都忍不住打量了又打量那让人心醉的粉嫩颜色。

  一切材料准备就绪,长莺蹲在灶膛口,稍稍拨开用火灰掩埋住的柴火。

  让灶膛里始终燃着一股微弱的小火苗。

  起身快速地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把洗干净的猪皮丢进锅里,不停地翻炒。

  直到猪皮受热均匀膨胀后,这才快速地把这些“小薯片”盛出锅。

  夹起一块“小薯片”吹了吹,丢进嘴里就迫不及待的咬了下去。

  “咔嚓……”这炒过的猪皮,最后一丝油脂都被榨了出来,吃起来一点也不腻人。

  不仅不腻人口感还出奇的好,确实是跟薯片类似。

  就是比薯片多了一丝韧劲,嚼起来嘎嘣响。

  不过长莺脸上的表情半是享受,半是折磨。

  因为这炒过的肉片虽然好吃,但也架不住它咸啊!

  嘴里的还没吃完,长莺就忍不住了,赶忙端起水杯灌了一口水,中和一下嘴里那股格外齁咸的吃食。

  三两下吃完后,又喝了一大口水,这才算是把口腔里的苦咸滋味冲淡。

  果断的把半碗猪皮收进空间,暗道,这玩意果然不适合用来直接吃!

  这炒过的猪皮用来打汤,是最好不过了!

  因为这会儿嘎嘣脆的猪皮,遇水虽然失去这股翠劲,却也增加了不少韧劲。

  完全不会因为泡汤水了就开始软烂,而是充满韧劲的同时,还饱含汤汁。

  至少在长莺的心里,这便是猪皮最好吃的做法了!

  甚至连猪皮冻在她心里,都是要退避三舍的那种!

  处理完猪皮,长莺就开始把灶膛里的火拨大,随即快速地下入三分之一的碎丁腊肉。

  煸炒出油脂后,倒入一大篮豆角段,直接把整个大锅占了大半。

  翻炒几下,就赶忙往灶膛里塞木柴。

  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的,忙得她团团转,甚至都没心思惦记肉香四溢的大锅。

  炒完这一锅豆角,长莺又重复上述动作,又炒了一大锅腊肉炒豆角。

  长莺看着油光闪亮的豆角,满意极了。

  总算是没荒废她这些年,扣扣搜搜攒下这些腊肉所花费的心思。

  不过跟盆里大量的豆角一比,这腊肉还真是少的可怜。

  至于其他菜,长莺就没慌着炒了。

  因为一是因为没鸡蛋煎韭菜,二是因为她的厨艺她自己心里门清。

  要是没有肉搭配着的话,哪怕是小锅炒的一盘菜,也寡淡的很。

  更别说长莺这一炒就是一大锅菜,那水平可想而知了!xǐυmь.℃òm

  这让她想到了,之前囤的大锅清炒小白菜,明明不多的菜,愣是足足吃了大半年才吃完。

  这还不包括,她耍心眼特意赶在老妈回来前,装作是刚出锅的菜。

  当然次数多了,长莺肯定免不了被老妈训一顿。

  毕竟难吃的菜吃个一两顿,还能因为不太熟练勉强忍着。

  但要是五次六次,九次十次后,厨艺水平还是丝毫不见提升,再是心性好的人,也受不了啊!

  每每被训完后,长莺还得接受老妈给她灌输各种炒菜的技巧。

  为了不再被自己的手艺荼毒,长莺继续我行我素的,老一套操作。

  把蔡春妮都给整不会了!

  最后干脆放弃了,让闺女练得一手好厨艺的想法。

  只能寄希望于长莺能找个做饭好吃的另一半,不然她将来的孩子就该遭老罪了!

  也不是长莺不想练厨艺,而是她每次一有空,就喜欢大量的囤积大锅菜,这哪里能好好的练?

  再加上长莺星期一至星期五能在学校吃饭,就连蔡春妮也是除了休息日,就不会在家做饭。

  甚至在休息时间,只要不回蔡家岭,蔡春妮都还是会去食堂打饭吃。

  这下长莺就更加没机会锻炼厨艺,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长莺觉得做一顿饭的时间太长了。

  哪怕最简单的饭菜,都要前前后后的忙一个小时。

  要知道这会儿煮饭可不是后世,用电饭锅那么便捷。

  而是要全程盯着锅灶,稍稍一走神就容易糊锅什么的,太折磨人了!

  把手头该准备的都准备完了,长莺就转身去到院里。

  把那些树枝一一砍成方便烧的小段,摊开在院子里晾晒。

  等一切处理好后,天边的晚霞印红了整个大地。

  长莺简单的吃了一顿晚饭,洗了个澡,就回房休息去了。

  这两天紧赶慢赶的,长莺终于在老妈回来之前,把空间所有的空处都塞满的差不多了。

  蔡春妮刚在屋里落座,长莺殷勤的给她倒了一碗凉白开。

  见老妈一口气喝完了水,这才把她前两天在金银花林里听到的谈话,跟她一说。

  越听蔡春妮的面色便越发的凝重,她自然是丝毫不怀疑长莺的话。

  而是在愁怎么把这个事按下去,毕竟这个丧心病狂的念头,要是真的让满溢心动了的话。

  满溢他娘就危险了!

  蔡春妮见长莺还有些疑问,便把满溢家里的情况给她说了。

  望着老妈紧皱的眉头,长莺跟着叹息一口气。

  这都是什么事啊?

  就算是老人久病在床,但作为儿女的在还有能力照顾父母的时候,就想着弄死老人。

  想想就可怕,谁还没有老的那一天呢?

  更别说满溢他娘,年纪轻轻的守寡扛起了婆家一大家子。

  含辛茹苦的把儿子拉拔长大,又给公公婆婆送终。

  在蔡家人眼里看来,她就是个十足的好好儿媳!

  好母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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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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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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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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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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