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耶,这家伙吃东西前竟然没洗手!

  没洗手你为什么要用手直接抓着馒头!不能像自家老妈一样用筷子吗?

  内心疯狂吐槽的长莺,看着手里的馒头顿时觉得不香了。

  捏完长莺的脸蛋,蔡满杨心情颇好的哼着不知名小曲走远了。

  看他走远了,长莺立马拿着馒头仔细瞅了瞅,真的有几个黑黑的手指印!

  看着这几个淡淡的手指印,(~ ̄△ ̄)~

  ……

  大概十几分钟后,蔡春妮气喘吁吁的跑回稻场。

  长莺看了看她脚上崭新的军绿色解放鞋,满意的勾起了嘴角。

  等蔡春妮喘匀气后,从挎包里抓了一把混合干,塞入长莺的兜里,

  “拿着,有玩的好的孩子就和她们分着吃。”

  说完,这才看到她碗里的半个馒头,

  “谁给的?”

  长莺想了想那人没跟自己说名字,便直说,

  “排队时,那个说要请我吃馒头的羊哥!”

  “哦,满杨那孩子啊,你收着吧。”蔡春妮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可想而知她跑得多匆忙。

  突然想到什么又说了一句,“他就是那个小芬的爸。”

  “卖葫芦的小芬?”

  蔡春妮被她这明明白白的形容词逗笑了,

  “咳,对,就是那个卖葫芦的小芬。”

  长莺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回想着羊哥的样子,虽然是大众脸,但眼睛也不小啊,为啥他闺女的眼睛就跟睁不开似的?

  难道是遗传了她妈?

  还要再说点什么的,突然上工锣声响了起来,直震得长莺耳朵嗡嗡的。

  难怪自家离的那么远,每次一敲锣都能听得一清二楚,这杀伤力可不是一般的强!

  蔡春妮这下没时间跟长莺唠嗑了,抓起两人的碗,丢下一句,

  “要喝水或是上茅房去找舅妈!”就拔腿跑向食堂。

  围在稻场的社员们领完工具后,哗啦啦的分成几队出发。

  长莺捏了捏手里的半个馒头,等人都走光了,先是伸手把兜里的各种干都收进空间里。

  再把馒头塞入口袋里,依旧是借着口袋的掩护偷渡进空间,这样能很好的保证吃的不会弄脏。

  最重要的是,一丁点也不会掉!

  长莺站起身来,就要往厨房走,突然间发现……

  她好像又忘了跟老妈报备,想到处走走的事。

  无奈,只好认命的去屋里教小语练习说话。

  至于去烧火,还是算了,省得又要被阴阳怪气的说,让舅妈和翠兰嫂子为难也不好。

  时间转眼来到第二天,果然不出蔡春妮所料,早上依旧是雾蒙蒙的,但却比昨天好多了。

  今天依旧是下工挣工分的一天,平淡无奇。

  来到第三天,睡到自然醒的长莺就知道今天要放羊了,因为昨天中午太阳就出来了。

  好在昨天下午,最后一批红薯秧子也下地了,剩下的红薯秧子就由各位社员们用工分换回家。

  多的红薯秧子也没浪费,被安排给牛当饲料。

  也就是从这天起,早饭变成红薯稀粥,还是带着股怪味的红薯粥。

  长莺一喝就知道,这是用发过红薯秧子的红薯煮的。

  抬头偷瞄老妈,见她好像没有给自己开小灶的打算,只好拧巴着脸,把这怪味红薯粥喝下。

  在此期间,蔡春妮悄悄的撇了她一眼,随后立马收回目光。

  心里头悄悄叹了一口气,接下来要是没雨,伙食还不如现在呢,早点让她习惯也好。

  省得养叼了嘴!

  再是吃的圆滚滚的出门,任谁也不得相信,蔡家岭没粮啊。琇書網

  长莺不知道,老妈此时正在悄悄改变的想法,继续闷头喝着怪味红薯粥。

  蔡春妮见长莺都不带嚼的,囤囤囤的几下子把一碗小碗红薯粥喝完,心疼的赶紧递给她一个鸡蛋,

  “快吃吧!”

  长莺也没客气,拿着鸡蛋在椅子脚上磕碎,小心翼翼的把鸡蛋壳尽量完整的剥下来,后又放入自己的兜里。

  再把鸡蛋一分为二,趁其不备把其中一半鸡蛋快速的放入老妈的碗里,转身撒腿就跑。

  只要我跑得够快,你就没有机会!

  蔡春妮看着碗里的鸡蛋摇头失笑,但也没追上去,继续吃着碗里的鸡蛋红薯粥。

  吃完手里的鸡蛋总算是驱散了嘴里的怪味,带着兜里的鸡蛋壳颠颠的跑去羊圈,准备给母羊们加餐。

  被关在家里整整两天,这可把喜欢自由活动的羊憋坏了。

  看到长莺来,羊圈里的羊儿们都很激动,不停的咩咩直叫。

  羊圈外头有一块微微凹槽的石头,长莺在石头边上蹲下。

  把鸡蛋壳放上去,拿着一块长条形的石头当杵,把鸡蛋壳捣碎后,小心翼翼的抓了一把在手里。

  捏着的手伸进羊圈后,等着“大羊”凑过来。

  大羊收到召唤,果然很给力的把另一只羊挤开,顺顺当当的吃到了鸡蛋壳碎。

  剩下的一半鸡蛋壳,长莺又抓了一些给“大羊”,这才把剩下给另一只母羊。

  至于小羊,没份!

  “大羊”可比别的羊辛苦多了,又要产奶,又要驼自己,有点特殊待遇也是应当的。

  赶着羊出羊圈时,石头上抓不起来的鸡蛋壳碎必然也是“大羊”的,其他想插嘴的羊都被长莺给轰走了。

  果然加了餐的羊今天格外贴心,让趴下就趴下,驮着长莺时,也是稳稳当当的。

  在羊身上一颠一颠的,让她突然想起了那首的儿童圈里风靡一时的“小毛驴”。

  正准备开口亮两嗓子时,突然想起小毛驴好像不是这个年代的歌,这么唱出来应该不会惹祸吧?

  好吧,就算不会惹祸,那自己也过不了老妈那关撒。

  随便一问就知道蔡家岭里没有哪个孩子会唱这首歌,那自己是从哪听来的呢?

  总不能说是自己现编的吧,自己可不想被当成天才。

  天才嘛,总是要背负比平常人多的多的压力和期望,想想那个场景她就头疼。

  她自认为自己就是个很普通的人,最多就是比普通的小孩多了前世那十八年的记忆,可不是直接成神了。

  自己可不想给了老妈希望,又给失望,作为普通人的自己能怎么办呢?

  苟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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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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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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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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