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朝会上,护国公一派的人可就没那么客气了。
之前护国公不在,没有主心骨,如今护国公回来了,他们的主心骨也回来了,还有什么不敢说的呢?
第一个上前的便是兵部尚书:“陛下,臣认为,护国大将军的称号有些不妥,这置护国公于何地?一个黄毛丫头罢了,竟然授护国将军称号,这有些太过了。”
“陛下,臣附议,护国公为大灵出生入死,不该如此怠慢功臣,苏将军确实勇猛无双,但是护国公为国出力之时,苏将军还未出生呢。”太仆寺卿也走了出来。
“臣等附议!”
一群武将,还有文臣都下跪附议。
朝堂之上,竟然大半人因为一个护国大将军的称号而下跪要求皇帝收回称号。
皇帝看着这些人,心里的郁气便又增了一分。
没错,他还未登基之时,护国公就已经是大灵的战神了。
他自登基起,对护国公也是尊敬有加。
护国公确实没有反的意思,然而拥兵自重,很多时候,很多大臣都是看护国公的眼色行事。
就如同现在,他被这些人逼迫的,哪还有一点皇帝的样子?
皇帝恼火不已。
景王自然也是看到自己兄长的窘迫。
他站了出来:“诸位,谁也不会忽视护国公,护国公为人大家都清楚,而且不管是陛下还是其他人,都是非常尊重护国公的。”
“便是护国公家的千金闯祸,陛下都是说不过是小姑娘闹着玩,不能因为小姑娘不懂事,就对小姑娘做什么,而寒了护国公的心。”
“陛下一直以来对护国公都是尊敬有加,不知道诸位如此逼迫陛下,又是为了什么?护国大将军就是对护国公的不敬了?本王不这么认为。”
“更何况,尚书大人评判大将军为黄毛丫头,是不是有点寒了将士们的心?要知道苏将军可是让白毛对大灵称臣了的,尚书大人这般称呼苏将军,是觉得自己也有这样的能力,还是说自己没有这样的能力,还如此藐视在边疆为国奋战的将士?”
兵部尚书一时之间有些骑虎难下,他知道自己失言了,只能闭嘴不说话。
景王倒也没有逼着他说话。继续说道:“陛下正是为因为对护国公尊敬有加,才会以护国公为标杆,苏将军年少有为,走到今日,陛下都觉得苏将军不易,更是觉得,大灵有护国公,又有苏将军这样的将军都在为国奋战,这才有感而发,封了苏将军一个护国大将军。”
“诸位如今如此反对陛下,是觉得护国公当不起这个标杆,还是觉得,年轻一辈不该时时想起护国公,记住护国公为国所做的一切么?”
景王的话,让人无法反驳。
虽然明知道不是那般,可这会却不好再一个劲反对了。
更何况前面兵部尚书的话也不妥当,景王虽然没有盯着这个事情,若是兵部尚书他们还要盯着此时,那么兵部尚书御前失言,可也是要追究的。
此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散朝后,皇帝召了景王。
在皇帝的寝宫之中,皇帝大发雷霆。
景王也是好好安慰了一番。
兄弟两又密谋了一番,景王这才离开。
此时苏甜却不在皇都。
护国公府,护国公也带着一群人在书房密谈。
一群人都是义愤填膺,觉得皇帝在卸磨杀驴,更是觉得景王三寸不烂之舌,为人奸诈。
而在护国公的西花园之中,张枫此时冷着一张脸,似乎在生气,旁边却是站着关菁岚。
也是一物降一物。
张枫不高兴,冷着脸,关菁岚却在一旁小心翼翼,好声好气的哄着。
说起来关菁岚在皇都横行霸道惯了,人人都让着她,哪见过如此俊俏的冷面将军,还敢对她生气,偏偏她却很在意。
这少年将军还是父亲最为器重的。
据说力大无穷,立了不少功劳呢。
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关菁岚就觉得这个男子和皇都的男子都不一样。
偏偏这个人对她还不冷不热的,这就激起了她的逆反之心了。
这不,这几天,两人关系也是快速升温。
当然了,护国公也是乐见其成。
皇都这边,只怕皇帝是恨不得让宝贝女儿嫁入皇家,就好掣肘于他。
而张枫,是他偶然发现的好苗子,不管是能力还是为人都不错。wWW.ΧìǔΜЬ.CǒΜ
女儿喜欢那就是最好的,毕竟张枫是自己人。
关菁岚小心翼翼的说道:“枫大哥,你真的不愿待皇都么?为什么如此急着要回家去?我只是不想你走。”
一开始,关菁岚死缠烂打,不许张枫离开皇都,张枫有些生气。
说实话,当初使性子入伍,去了南方。
去了之后,抵抗西戎那般艰险,他也是后悔了几次。
也想起家中老父亲和母亲他们。
大哥手不能挑的,他又离开了,家中重活谁来做?
离家五年,他此时也是归家心切。
一来自己如今已经成了参将,衣锦还乡,自然是急迫的。
二来也是迫切想知道家中情况。
三来他心里也是有些着急,很显然,护国公是乐见其成他和关菁岚在一起的,可是他家中却还有未婚妻呢。
他也急需回去,安排好事情。
不然到时候惹怒了护国公,他的前程便堪忧了。
而且关菁岚虽然任性了些,但是她却是千金大小姐,任性些也是正常的不是?
比起苏甜,关菁岚似乎更加合他的口味。
此次回去,如果说苏甜愿意为妾,他想好了,到时候可以说服关菁岚。
毕竟关菁岚这般喜欢他,甚至愿意为他而委曲求全不是?
只是他是没想到,关菁岚竟然不让他回去。
这下张枫却是有些生气了。
虽然说护国公势大,但是他也是男子汉大丈夫,怎能被一女子给制住?
也正是如此,才会有开头冷着脸那一段。
“岚岚,我虽然也喜欢你,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够体谅我的心情,我离家五年,父母近况如何一概不知,既然已经大胜而归,我也该回家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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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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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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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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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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