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也很有心机,只教一些能带走的东西给他们。
像一些不容易制作和带走,又能勾住亚兽们的东西,就只说说他的妙用,然后言明这里没有材料做不了之类的。
就比如他们穿的麻布衣啊,草纸,肥皂之类的
就像现在,林果总会故意在吃完饭的时候来一句,“好多油啊,要是有肥皂就好了,搓一下就能干干净净。”
叶和前几日一样,跟着附和道:“是啊,还有草纸,这么久不写字,以后忘了可咋办啊。”
“不会忘,我都记得。”
林果:“......”
叶:“......”
不怪两人无语,实在是这个风太让人嫉妒。
他一直跟叶住在一起,有次叶复习学过的字时,他在一边好奇的问。
叶也就那么随口一说。
他就记住了。
之前人多不显,别人什么情况林果不知,但风很精确的记牢了叶之前教的时间辨位法。
林果发现后,为了引起亚兽们的好奇,经常会跟他们一起做游戏,风每次都能精准的报出他那个点对应的每个人的位置,从来没出错过。
叶复习的时候的字,告诉有他两遍的,他能记住,其他没告诉的字,他也能记住,就算不清楚那些字的意思,也不知道怎么读,也能按照叶写的样子,一笔一划的描出来。
过目不忘啊,这个天赋是真的很牛,林果瞧见的时候,都惊呆了。wWW.ΧìǔΜЬ.CǒΜ
瞬间就想到了风这个能力以后的用处。
他几乎明确的跟叶表示,一定要把这个亚兽拐回部落去。
不过,他们也问过风的意思,风自然是愿意的。
据他所说,他原先的部落也是一个附属小部落,人数少的可怜,想也知道,没人会来救他,跟着叶他们的话,不光生活条件变好了,还能学到从前从没接触过的知识,这让风一直觉得很幸运。
从前他不止一次,羡慕那些因为漂亮而被选做贡品去服侍上属大族的亚兽。
现在,他不用去羡慕别人了,他自己变得很有能力,他学会了别人不知道的知识,还能教导没有他记性好的人。
他很知足。
“你快别炫了,我们都知道你牛,能过目不忘。”林果调侃道。
“啊?不是,不是,我没有炫耀的意思。”风慌张摇头,生怕林果会错意,对他产生不满。
“他跟你说笑呢,别理他。”
“叶,你们说的那个肥皂,就是之前提过洗衣服,洗澡很好用的东西吗?”
“是啊,可惜这边没有材料,要不然也可以让果果教你们制作了,特别好用,尤其这些油渍,搓一搓,泡一泡,立刻就干净了,洗出来的兽皮又香又软。”叶一边回答,一边心想,终于舍得问了。
要是再不问,他和果果都不知道该找什么借口提那些能引起他们好奇的东西了。
每次吃完饭都要说一遍好油啊,像个傻子一样。
“你们族里真的教小幼崽们学字吗?”
“当然。”
“要我说,学字有什么用,都不知道是干啥的,还不如跟我们去狩猎。”一个满嘴油光的粗狂兽人不屑道。
“怎么没用?没用你喝的鱼汤是那来的,你吃的野菜又是那来的?”他身边的崽子怒瞪着眼睛回嘴。
“你们找的呗,这跟认字有什么关系,拿着一根草一个一个辨认不就得了。”
“你...”幼崽还是年纪小,被质疑,明明心里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嘴上就是说不出来。
“学会认字,可以记录,可以交流,可以传信,可以千古留名。”
“你说啥,我听不懂。”兽人鼓着眼睛,一脸茫然。
林果牵过刚刚争辩的小兽人,好脾气道:“我们认字,那在说什么不方便的事情时,我们可以不用动嘴,用字来交流,比如这样。”他在地上写了一个‘去安悦哪里’字,小兽人看到后,走到安悦身边。
“看,这就是我们在交流,你知道他为什么去那边吗?我们都知道,只有你不知道。”
兽人闻言,直起身,有些恼怒,他觉得林果在戏耍嘲笑他。
“在比如,你今天猎了一头咩咩兽,你跟自己的小崽子说,他听了,非常崇拜你,决定要比你更厉害,比你更早猎到咩咩兽,然后有一天,他突然就把这事儿忘了,若是认识字,我们把今天的事情镌刻在石头上,那怕过很久很久,只要这个石头不被人破坏,那么这件事过很久都会有人知道。”
“......”
大家好像还是不懂,都一脸疑惑思索的表情。
林果又接了一句,“这个很久很久以后,就是你幼崽的幼崽的幼崽的幼崽。”
“???”
大家更迷惑了。
兽人一族没有族谱什么的一说,因为环境的恶劣,除了翁翁,更年长的长辈几乎没有,所以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去称呼翁翁的雄父。
“这么打比方吧,就浪人寨,存在多久了?三四百年了吧,浪人寨的每一任掌管着,有多少人记得?”林果问完停下话头,环顾四周。
浪人寨的原住民都止不住的摇头,没人知道,他们连三四百年是什么概念都不知道是什么。
“若是识字呢,可以在广场中央放置一块大石,从高到底,依次记录每一任掌管着的名字,那么,即便浪人寨过去几百年,只要认识字,就能从大石上知道,过去浪人寨的每一任掌管着都有谁,他们叫什么名字。”
“甚至于他们什么时候上位,在位多久,发布了什么命令,做了什么有利于浪人寨的事情,都是可以记录的。”
“比如,浪人寨最初是半兽人族吧,这个,又有多少人还记得呢?他们怎么就变成了浪人寨呢?因为什么事,是天灾,还是人祸?”
“天灾暂且不谈,若是人祸,那是发生了什么人祸,让半兽人族易主,成为了现在的浪人寨呢,若是有记录,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文字,知道前人易主的教训,从而避开以后可能发生的人祸呢?”
这些话,有些人听不懂,有些人却能一下就抓住重点。
其中就包括刺地和熊熊他们。
林果这话,让他们更加确信,他就是鹿廰死前龟卜到的‘智者’,那个能给北荒带来希望,走上另一个时代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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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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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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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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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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