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王爷的江湖>第203章 床前明月光
  伊莎年幼的时候便离开了故土,在她的印象中,故土是和新秦截然不同的繁华。

  她依然记得自己出身烈金雷诺特家族的属地,家族的千金大小姐名为罗秀,骄傲的如同冬日里盛开的优香花。

  樱罗兰帝都伦德的街道上,雾气打湿的地面散发出湿漉漉的光芒,水汽从伊苏河上弥漫出来,有着别样的景致。

  罗秀的身边总是跟着她的侍从官陆斯恩,这位侍从官穿着奢华的礼服,戴着洁白的手套,腰间别着法兰水晶点缀的紫穗配件,胸前烈金雷诺特家族的马蹄家徽闪烁着淡金色的光芒,罗秀小姐憎恶这伦德的雾,都可以要求陆斯恩去驱逐。

  那时候年幼的伊莎,幻想着成为那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拥有那样无所不能的侍从官,只是现实和幻想对比起来,总是残酷的让人不忍回忆年幼时的天真。

  伊莎会回忆起这些,还是因为眼前的榜一公子,收敛着咄咄逼人,却骄傲地不愿意和人争执的模样,让她想起了那位侍从官。

  秦守安看了一眼美丽但风尘气息已经浸染入眉眼的伊莎,目光最后从她白皙温软的腰侧流淌而下,起身往前走了三步:“beforeybedhaveoonguang……lookslikeshuangontheground……”

  短短几句,秦守安念完,伊莎却已微微昂头,仰望着大堂顶部明亮的灯盏默然无语,世界如此之大,从樱罗兰帝国到新秦大陆,何止万里?

  那还是同一个月亮吗?

  樱罗兰帝国的月,何曾能够照耀到流落他乡的孤寂女子?

  看着几个并不懂得番邦语言的才子,秦守安并没有得意,番邦语言乃是末道,学不学的都无所谓。

  于是他笑容温和地解释:“作新诗体便是,床帐里,她的身子皎洁如玉,好似羲和散溢了一片月光落在了床上,凝霜一片。躺在那儿的你,已然分不清明月和她,眉目间的似曾相识,原来是故乡的青梅竹马,她曾经在窗外,像月亮一样照耀着你。”

  “转换为旧体诗便是: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秦守安轻咳一声:

  “我怕你们以为这只是稚童识字级别的诗,所以自己点评一下:此诗直接抒情,不故作含蓄,故而简单而纯粹,妙手偶得之作,浑然天成。”m.χIùmЬ.CǒM

  众才子默然以对,此诗新体和旧体中间竟然蕴藏着截然不同的诗意,前者描述的是青梅竹马于勾栏瓦舍的皮肉生意中重逢,明月既是寓意女子身体,又是在表示男子泪眼朦胧,眼睛里的一切都模糊成了光轮。

  后者则成为了符合伊莎姑娘点题的《思乡》,是非常纯粹而优秀的旧体诗,正如他自己点评的那样,妙手偶得,浑然天成。

  此时的诗会,最为推崇的就是这样新体和旧体自然转换,蕴藏着多重解读的作品。

  “榜一公子为伊莎姑娘三步成诗,已成一段佳话,自此龙吟城中的风月,又多了一段异国他乡的传唱。”原本最为愤懑,站起来指点秦守安的才子,也最是最先服输,朝着秦守安拱手:“我不如也,诸位以为如何?”

  其他人自是拿不出更加优秀的作品,只能遗憾今晚由秦守安成为伊莎姑娘的入幕之宾,好在伊莎姑娘每个月都会给这么一次机会,而且场中还有其他姑娘可以争取。

  于是各自散去。

  秦守安也有些遗憾。

  一般来说,即便被姑娘挑选为入幕之宾,也未必真能够留宿一亲芳泽,以前朝末代皇帝为例,常常就被当时龙吟城的第一名妓半夜送走,费尽心思或者只能够听一段曲子。

  多半是长得不行,又或者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姑娘伺候的费劲,不想理会。

  可是秦守安这等容貌身材,哪个姑娘不为之食指大动,暖阳映雪?

  遗憾的便是,秦守安对留宿彩云星河楼兴趣不大,再想想楼上的梁十三娘,他有阴影。

  伊莎姑娘和白袖却已经用脉脉含情的目光看着他,伊莎姑娘先行上楼准备,白袖陪着秦守安喝了几杯酒,她倒是先软了身子,似乎比伊莎姑娘更被秦守安的才气打动。

  白袖年纪还小,尚未梳拢,显然也是个美人胚子,生活在彩云星河楼,服侍的又是伊莎这样的红姑娘,早已经学会了一些勾人的小手段。

  秦守安自不会真以为白袖就对他一见钟情……彩云星河楼养着这样的小姑娘,属于人才储备,将来替换一些年老色衰,或者赎身了的红姑娘,不可能轻易就让她陪客坏了身子。

  白袖肯定也知道这一点,她现在对秦守安温柔侍奉的姿态,一来是帮助伊莎姑娘稳住今晚想要招待的客人,二来也是在为自己的将来考虑,希望能够勾起对方的一丝留恋和蠢动,等她将来正式梳拢接客时前来捧场。

  “白袖姑娘跟在伊莎姑娘身旁,没有学些外邦语言吗?”秦守安笑着问道,别看她年纪小,但其实比海棠春坞的姑娘们要成熟的多,相比较彩云星河楼里,秦守安的那帮丫鬟生活的比红楼梦里袭人、晴雯这帮还要舒心安逸的多。

  “没有呢……伊莎姑娘教了一些胡琴的曲子,舞蹈和歌也有学。”白袖娇滴滴地依偎在秦守安身旁,轻轻地挽着他的手臂,鼓鼓囊囊的胸口若有若无地和他挨挨蹭蹭,眼眸中都是款款柔情。即便知道只是逢场作戏,男人照样享受,这没有被摘下的野花未必比家花好看,但香是真的香,尤其是那在风雨飘摇中生长,自然而然地多了一份楚楚可怜的气质,惹人怜爱的很。

  秦守安享受着这还有些稚嫩的诱惑,自不会做柳下惠的模样,搂着白袖细细的腰肢,美人在怀上下其手,那有些淡寡的酒水倒也没有觉得索然无味了。

  一会儿后,白袖整了整衣衫,已是媚眼如丝,眸中水色盈盈,拉着秦守安的手往楼上厢房走去。

  楼上的厢房一间间大都是敞开的,只有屏风后面的里间才是姑娘们留宿客人的地方。

  在敞开可见的外间,又比楼下要更多些花样,姑娘们基本是衣衫半解,大片的雪肌显露,各种温香艳玉的场景让人血脉贲张。

  伊莎姑娘的厢房在中段偏后的位置,也就是说她在彩云星河楼的姑娘中也算比较有地位的,而最后段几间厢房却是完全紧闭,显然那才是这里真正的花魁和头牌们的厢房。

  白袖领着秦守安走到伊莎姑娘的厢房门口,秦守安偶尔一瞥,发现这个尚未梳拢的小姑娘,瞧着那些紧闭的厢房门眼神火热,显然是在期待着那些厢房在将来有一间是属于自己。

  真好,这是每个人都有自己追求的时代啊!

  伊莎姑娘备好酒席,换了一身比楼下更加布料稀少和轻薄的裙衣,她背对着门口,及臀的长发披在身前,露出从肩头到腰线之下的整片后背,冰肌玉骨,让人给她拔火罐的时候都想要安排的格外整齐些。

  “榜一公子,奴家有个不情之请,希望公子能够把《思乡》写在奴家的后背上。”伊莎姑娘听着脚步声进门,柔声说道。

  说完她一手按住腰肢,微微侧头回眸,胭脂色的鲜艳唇瓣稍稍分开,好似点在她柔润肩头的一点樱桃。

  “此情此景,不容我拒绝啊……正好我书法作画也是一绝,配得上姑娘这白腻温润的肌肤。”

  秦守安最想动手动脚——不对,最想动笔绘画写字的后背,其实还是唐婉蓉。

  尤其是今天在招隐龙池屋里一窥她身子的真容后,更加肯定在她后背写字作画的美妙,还要超过在她肚子上画小母牛。

  可惜的是唐婉蓉并不喜欢,他画了那么漂亮的一只小母牛后,她就和他结下了什么不死不休的仇怨一样。

  秦守安要是还在她后背上来一次,估计她就不止是要画大象了,说不定要揪大象鼻子之类的,让大象再也不能靠鼻子喷水洗澡什么的。

  那就在伊莎姑娘的后背上试试吧。

  “公子请。”伊莎姑娘知道,像榜一这样的客人,他即便夺得入幕之宾的机会,但他未必真的会留在她房里,这般长相和才气的男子,往往都是姑娘们争夺的对象,而不需要他多么费心地去寻求一亲芳泽的机会。

  这种以女子肌肤为纸的雅事,才是他们喜欢玩的。

  伊莎姑娘玉体横陈在卧榻上,时不时地拉扯着本就已经衣不遮体的披衫,一会挡不住这里,一会挡不住哪里,时不时地露出微羞的怔怔表情,然后再和秦守安对上一个欲说还休、温和柔媚的眼神。

  秦守安顿时书兴大发,豪气纵横,提起笔就在伊莎姑娘的后背上写字。

  “那是在干什么?”

  走廊尽头的一间厢房门打开,本来要走出去的荣尚卿脚步停顿了一瞬,退回了屋里,只打开一巴掌宽的门缝。

  她伸出手指,指了指伊莎姑娘的厢房。

  览星河恭敬地站在荣尚卿身后,招来人问了问,这才回道:“那男子便是跟着夫人伱上传的人,名叫榜一,刚刚在楼下以外邦语言、新体诗、旧体诗做了一首《思乡》,得了伊莎姑娘偏爱,现在大概是把诗词写在了伊莎姑娘后背。”

  荣尚卿心中生出一些长见识了的感觉,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嗤笑一声,“作的什么诗,我听听?”

  “床前明月光……”

  听完,荣尚卿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倒是有些才气,和年轻时的苏长情差不多吧……他若是有机缘,能够再遇到自个,倒是可以给他一个平步青云的机会,稍作提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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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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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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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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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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