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宋家的一直都在厨房忙活着做菜,全都是林景这两天教给她的菜。

  厅堂里摆了一桌,只有林景和丘兆。

  厅堂外的院子里摆了一桌,老宋还有四个小厮凑一桌。

  简简单单六个菜,红烧肉、炒鸡、黄豆焖猪蹄,凉拌猪头肉,爆炒羊肉,锅包肉。

  丘兆看着这桌子菜已经愣住了,满脸都是惊讶的神色。

  说实话,对于出身还算显贵的丘兆来说,六个菜算是比较寒酸了。

  让他吃惊的是,桌上这六道菜他竟然一道都没见过!

  这几年下来,他虽不敢说食遍长安,但是有名头的酒楼他都去过,也算见多识广了,没想到竟然一道菜都不认识。

  虽然都不认识,但是闻起来却真香啊!

  丘兆疑惑的问道:“这些菜我怎么从没见过?”

  林景笑着解释道:“这是我的家乡菜,尝尝看。”

  原来是林景的家乡菜,怪不得从来没见过,丘兆好奇的问道:“不知道林兄家乡何处?”

  林景笑而不答:“不饿啊你?赶紧吃吧!”

  说完,林景就开动,直接夹了一块红烧肉,连同米饭一起扒进了嘴里。

  看上去黑乎乎的能好吃吗?

  丘兆也有样学样的夹了一块红烧肉送进了嘴里,然后他震惊的差点没把眼睛瞪出来!

  “好香啊!”

  “这也太好吃了吧?”

  “这是什么肉?我怎么从未吃过!”

  世上竟然有这么香甜这么好吃的肉,他竟然从没有吃过,丘兆感觉自己十几年都错过了。

  林景一边吃,一边解释道:“这是红烧肉,是用猪肉做的。”

  噗!

  丘兆震惊之余直接将嘴里的饭都喷了出来。

  “猪肉?”

  “这是猪肉?”

  “你怎么吃猪肉?”

  丘兆发出了震惊三连问,要知道猪肉可是贱肉,只有穷苦人家才吃猪肉,他长这么大别说吃猪肉了,连猪都没见过。

  没想到丘兆的反应竟然这么大,不过想想当初他买猪肉回来后老宋家的反应,似乎也就合理了。

  不过林景还是感到很好笑,肉还能分三六九等不成?

  “吃猪肉怎么了?不好吃吗?”

  丘兆挠了挠头,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如果是今天之前,谁要跟他说猪肉好吃,要请他吃猪肉,他绝对直接给他一个大逼兜。

  但今天,在尝过红烧肉之后,就是天王老子来了猪肉也好吃!

  丘兆点了点道:“好吃!”

  林景笑道:“要实在不想吃,那就吃这两道菜,鸡肉和羊肉。”

  “吃,怎么不吃?这么好吃傻子才不吃呢!”

  丘兆脱口而出,哪怕犹豫一刹那都是对红烧肉的不尊重。

  贱肉就贱肉吧,关键太他娘的香了!

  一口红烧一口米饭,好吃到丘兆差点没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琇書蛧

  一开始丘兆的全副注意力都在红烧肉上,后来他发现林景也夹别的菜,他也不禁好奇起来,难道别的菜也很好吃?

  “哇,这道菜也好吃,这是什么?”

  林景解释道:“猪头肉,卤过之后切了凉拌。”

  “哇,鸡也这么好吃!”

  “羊肉也这么好吃!”

  “这道金黄金黄的菜是什么?”

  林景解释道:“也是猪肉,就是做法不同。”

  此时的丘兆对猪肉已经没有任何意见了,他立即夹了一块锅包肉送进了嘴里,然后就发出了满足的赞叹。

  “太好吃了!”

  “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宣扬猪肉是贱肉一点都不好吃,若是让老子知道了非打断他的腿!”

  连吃了几块锅包肉解了解馋,然后他的目光就投向了最后一道菜。

  “这是黄豆,还有这个是什么?”

  一边说着,丘兆一边夹了一块猪蹄准备尝尝味道。

  “黄豆焖猪蹄。”

  猪蹄?

  丘兆夹着猪蹄的双手直接僵住了,猪肉吃吃也就罢了,猪蹄能吃吗?

  也恶心了吧?

  看到林景正夹着块猪蹄啃的不亦乐乎,丘兆问道:“好吃吗?”

  林景点头道:“好吃到绝了!”

  如果吃的第一道菜就是猪蹄,丘兆绝对会敬而远之。

  但是已经吃过红烧肉、凉拌猪头肉和锅包肉之后,他心里犹豫不决。

  要不还是尝一口吧。

  就只尝一口!

  丘兆只尝了一口,然后就什么都顾不得了,只顾着大快朵颐。

  半个时辰过后,杯盘狼藉,桌子上只剩了几块骨头。

  丘兆瘫坐在椅子上捧着肚子一脸的满足。

  一开始见到餐桌上只有六道菜,丘兆还有些失望,觉得太少了。

  但是现在他庆幸餐桌上只有六道菜,不然他怕自己的肚皮会被撑破。

  丘兆叹道:“吃撑了!”

  林景笑道:“没事,再歇一会儿缓一缓,咱们接着干活。”

  丘兆听了惊讶道:“还干活?不是都刨完了吗?不是,我现在还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地都刨了?”

  林景笑道:“种粮食啊!”

  什么玩意儿?

  种粮食?

  要不是吃的太撑了,丘兆绝壁会气的跳起来。

  我堂堂贵公子累死累活帮你刨了一上午地,你就为了种粮食?

  丘兆哭笑不得:“你在家里种什么粮食?你就不能去城外买地雇人种吗?你那近千两黄金留着干什么?实在不行,我送你几十亩地!”

  林景解释道:“是一种新粮种,产量挺大的,我先试试能不能种出来。”

  新粮种?

  种那玩意儿干什么?

  好吃吗?

  不明白,丘兆嚷嚷道:“干活可以,咱们可先说好,下午还得管饭,就照这一桌席面来,一道菜都不能少!”

  林景笑道:“没问题,不止有菜,下午还管酒,绝对让你吃饱喝足!”

  丘兆听了顿时喜笑颜开。

  连丘兆这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贵公子都被炒菜征服了,就更不要说跟随来的小厮了。

  这是他们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席面!

  所以,听到下午还管一顿一模一样的席面,他们高兴的差点没蹦起来。

  下午就开始种玉米,林景小时候倒也跟着家里干过,大约也知道怎么种。

  至于最后能不能种出来,那就听天由命了。

  种玉米比起上午的刨地要轻快多了,唯一累的就是打水浇地,不过众人干的热火朝天,不到一个下午就把前院后院还有菜园子全都种上了玉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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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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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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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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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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