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惊鸿李子夜秦婀娜李幼薇>第714章 入赘
  护世?

  剑池。

  李庆之、花酆都等人听到叶玲珑所说的名字,眸子皆闪过惊讶之色。

  这名字,可不简单。

  护世两个字,不是一般的神兵利器所能担下的。

  为何起这样的名字?

  天剑若叶皱眉,不解道。

  预言。

  叶玲珑回答道,叶家铸此剑之初,有一位相士前来,以十年寿元为代价,为叶家留下的一句预言,此剑之名,也是那个相士起的。

  相士?

  花酆都诧异道,什么相士,能让叶家如此笃信他的话。

  泥菩萨。

  叶玲珑如实应道,二十年前,在南岭颇有名气,不过,近二十年,彻底销声匿迹,或许已经死了。

  预言是什么?李庆之凝声问道。

  九州浩劫起,神剑动世间,玲珑知天命,人间现剑仙。叶玲珑也没有隐瞒,说道。

  李庆之闻言,眸子眯起,道,这么说来,玲珑姑娘是得天命之人?也就是神剑的主人。

  不。

  叶玲珑摇头,应道,我只是知天命之人,神剑的主人,另有他人。

  我觉得,神剑的主人应该是我家小公子。

  花酆都立刻说道,玲珑姑娘或许不知,我家小公子有天命之子的称号。

  听说过。

  叶玲珑神色淡漠道,李家小公子,天书刻名,天命炽盛,连朱雀宗老宗主也多次提起,说他是得天命之人。

  神剑的主人,不是小弟。

  李庆之注视着前方的神剑,凝声道,儒首说过,小弟的剑要自己来铸,这柄剑铸造时,小弟尚未出生,我想,再厉害的相士也不可能预言一位还不存在的人。

  花酆都听过,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这冰疙瘩,关键时刻干嘛拆他的台。

  就算知道,也别说实话啊。

  万一忽悠成功,他们李家不又多一柄神剑了吗。

  不错。

  叶玲珑点头应道,很显然,护世的主人不是李家小公子。

  这柄剑,距离铸成,还有多久?

  天剑若叶注视着前方的血色神剑,目光始终不曾离开片刻,开口问道。

  不清楚。

  叶玲珑摇头道,按理说早就应该成功了,但是,至今为止,神剑始终无法完全铸成,我叶家猜测,应该要等护世之主现身,神剑才能真正功成。

  说到这里,叶玲珑看向眼前两人,认真道,两位都是剑上高手,可以上去试一试,神剑有灵,会自行择主,这些年来,我叶家也一直在寻找神剑的主人。

  代价是什么?

  李庆之扫了一眼前方的神剑,问道。

  他可不信,叶家会平白无故,为外人做嫁衣。

  留在叶家。

  叶玲珑应道,男子,娶叶家之女,女子,嫁叶家之子,而且,不论嫁娶,都必须留在叶家。

  那就算了。

  李庆之直接失去了兴致,道,我有自己的剑,对其他剑,没兴趣。

  李家人,怎么可能入赘。

  纵然南岭第一世家,也没这个资格。

  我试试。

  一旁,天剑若叶直接忽略了叶玲珑的条件,目光灼灼地看着前方神剑,开口说道。

  天剑,你可考虑清楚。

  花酆都赶忙提醒道,你若是需要神兵利器,我李家也可以想办法帮你找,这可是入赘啊,你想好了吗?

  天剑要是入赘,那不就成叶家之人了吗,这么一个绝世高手,为他李家所用多好。

  我试试。

  天剑若叶似乎没有听到花酆都的提醒,一步步朝着剑池中心走去。

  这天剑,魔怔了?

  花酆都诧异道,入赘都能接受,心也太大了。

  五境绝巅,人间剑仙级别的绝世强者会甘心入赘?

  想想都扯淡。

  天剑,心中只有剑。

  李庆之看着天剑的背影,凝声道,叶家的条件对他而言并不算束缚,就看他能不能拿到这柄剑了。

  三人瞩目,天剑走向剑池中心,这一刻,天剑四周,正在铸剑的铸剑师们也注意到天剑的动作,停下手中事,目光望了过去。

  这么多年,已不知道多少人想要让神剑认主,最后全都功亏一篑。

  包括叶家人。

  众人注视的目光中。

  天剑若叶迈步走至剑池中心,伸手握住了熊熊烈火中的神剑。

  刹那。

  一股灼热无比的热浪席卷而来,天剑周身,剑意自动护主,狂啸而出。

  轰隆。

  烈火席卷,剑意纵横,相互冲击之下,神剑,剧烈震动起来。

  血红色的光华,照亮整个剑池。

  剑池外。

  叶玲珑等人看到这一景象,心神皆是一震。

  神剑,认主了?

  然而。

  众人心思还未落。

  剑池中心。

  护世剑锋之上,血光急剧收敛,一股强大的力量爆发,直接将天剑震飞出去。

  一泓溅血,染红万剑。

  十丈外,天剑若叶踉跄稳住身形,嘴角处,鲜血泊泊淌下。

  怎么回事?

  花酆都心急地问道,道,到底是成功了,还是没有成功?

  没有。

  李庆之沉声应道,奇怪,看神剑的反应,明明已经承认了天剑,不知为何,却在最后关头认主失败。

  我觉得,还是得咱家小公子来!

  花酆都趁机强调了一句,做着最后的努力。

  李庆之没有理会身边白痴,目光看着前方神剑,眉头轻皱。

  到底怎么回事。

  可能是时机未至吧。

  一旁,叶玲珑从震惊中回过神,目光看向前方天剑,正色道,天剑先生,不如暂且在叶家等候一些时日,也许,时机一至,便能认主成功。

  这样级别的高手,不管是不是神剑之主,先留在叶家再说。

  嗯。

  天剑若叶伸手擦掉了嘴角的血迹,点头应道。

  得。

  花酆都闻言,面露郁闷之色。

  神剑没得到,天剑也被叶家挖走了。

  这生意,血亏。

  话说小公子这天命之子的身份到底是真是假,怎么什么好东西,都拿不到。

  不会是儒首那老头忽悠人的吧?

  天剑,你既然决定留下,那我们就先走了。

  李庆之看到天剑的决定,也没有勉强,告别道。

  多谢,半个月后,那小子和朱雀圣女的决战,我会去观战。

  天剑若叶看着前者,平静道,我教过那小子剑,去看一看成果。

  好。

  李庆之点头,道,半个月后再见。

  说完,李庆之没有再多留,转身离开。

  一旁,花酆都迈步跟上,一脸不爽。wWW.ΧìǔΜЬ.CǒΜ

  再见到小公子一定要告他二哥一状,要不是他二哥拆台,说不定那叶玲珑就被他花铁嘴成功忽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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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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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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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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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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