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大堂。
宾客满至,作为大商都城最大的烟花之地,莳花苑,从来都不缺客人。
不过,很少人知道,莳花苑,也是李家的产业。
烟花地,销金窟,每日的流水,都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
更重要的是,莳花苑的存在,为李家收集情报,提供了不少方便。
莳花苑的客流量,便是情报收集的基础。
而且,很多达官贵人,喜欢在莳花苑这种高档的烟花之地谈事。
一楼角落,不起眼的地方,李子夜点了几壶上好的醉生梦死,准备今夜灌醉长孙封宇那小子。
不多时。
莳花苑外,长孙封宇走来,扫了一圈,便看到角落中的熟悉身影,于是迈步走了过去。
“世子。”
李子夜起身,客气地打招呼。
“李教习。”
长孙封宇上前,颔首致意。
“世子,请坐。”
李子夜客气地说道。
“多谢。”
长孙封宇颔首,在一旁坐下。
李子夜拎起酒壶,给眼前人倒了满满一杯,说道,“世子忙了一天,喝杯酒,解解乏。”
“李教习客气。”
长孙封宇应了一声,端起酒杯,认真道,“今日,本来该我做东请李教习才对,却是让李教习破费了,这杯,我敬李教习。”
李子夜见状,赶忙端起酒杯,道,“世子言重,世子愿意赏光,已是在下荣幸。”
两人酒杯相碰,然后,各自一饮而尽。
“好!”
这时,一楼大堂中,喝彩声响起,众人叫好,目光看着前方高台,神色都十分兴奋。Χiυmъ.cοΜ
又逢一年一度选花魁的日子,高台上,轻妙曼舞,仙音缥缈,看得众人激动不已。
角落里,李子夜看了一眼高台上起舞的女子,说道,“世子,那些刺客的下落,还是找不到吗?”
“估计是找不到了。”
长孙封宇应道,“这里没有外人,我也不瞒李教习,那些刺客,都是高手,现在很可能都已不在都城中,如今,禁军之所以还在搜查,就只是在做做样子,安抚民心罢了。”
“原来如此,对了,世子前段时间高升,我还没来得及恭贺。”
李子夜再次给两人将酒杯倒满,举杯说道,“如今,世子荣升统领之位,在禁军中,也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仅次于那位大统领了。”
“依靠我父亲和姑姑的人脉而已。”
长孙封宇倒是没有骄傲的神色,举起酒杯,应道,“没什么值得祝贺的。”
“长辈的人脉,便是世子的人脉,我一向不觉得依靠祖荫是一件丢人的事。”
李子夜微笑道,“多少将军在外浴血奋战,不都是为了封妻荫子,长辈积累下的功劳,不给自己的孩子,难道还要送给外人吗?有人眼红,只是因为他们没有世子这样的家室罢了。”
说完,李子夜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长孙封宇听过前者的话,短暂的思考后,也将杯中酒饮尽。
“好!”
这一刻,周围,喝彩声再次响起,震耳欲聋。
李子夜目光移过,看向高台之上,随口问道,“世子,你觉得,今年的花魁,谁会当选?”
“就看谁能给莳花苑的主人赚更多的银子了。”
长孙封宇闻言,目光看向前方高台,说道,“这种事情,只要不是容貌和才艺相差太多,谁背后的金主更舍得花银子,花魁便是谁的。”
“世子想让谁当花魁?”李子夜笑着问道。
“我?”
长孙封宇神色一怔,旋即摇了摇头,道,“我一个也不认识,谁当花魁,都一样。”
“来都来了,世子可以点一个。”李子夜说道。
长孙封宇没有注意到身边人说的是点一个,而非猜一个,目光注视着前方高台,想了想,道,“就那个穿红衣服的吧。”
“哦?”
李子夜面露异色,道,“世子好眼光。”
“李教习也觉得是她?”
长孙封宇诧异道,“我随便说说而已。”
“不。”
李子夜微笑道,“世子说谁是花魁,谁就一定是。”
长孙封宇没有听明白前者之言,眉头轻皱。
“世子,喝酒。”
李子夜收回目光,将酒杯倒满,举杯相敬,道,“花魁之选,很快就会出结果,我也想看看,世子选的对还是不对。”
长孙封宇举杯回敬,倒也没有多说什么。
“这金签给白莲儿姑娘!”
高台周围,宾客们看着台上的几名花魁候选人,一个个目光灼热,纷纷慷慨解囊,为自己喜欢的清倌人助力。
高台上,一位身着白色衣裙的女子,看到自己这边的金签子越来越多,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一抹喜色。
两边,其余六位女子的脸色都要黯了不少,显然,知晓自己要输了。
“香快烧完了,白莲儿要赢了。”
高台下的宾客看到不远处的三炷香马上烧完,几家兴奋,几家忧愁。
纵然再喜欢自己支持的清倌人,但是,兜里的银钱,已然见底,无能为力。
“这莳花苑的主人真是的厉害,一场花魁大选,就足以赚的盆满钵满。”
角落中,长孙封宇看到高台上每位清倌人身前数量众多的金签子,感慨道。
“宣传、竞争、美色、气氛。”
李子夜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神色平和道,“打赏这种事情,多是冲动,事后,多数人还是会后悔,这便是贪图美色的代价。”
“五千金签子,代我家主人赠予红袖姑娘。”
就在这时,一名侍从模样的年轻人拿出一叠银票买了一千金签子,直接放在了白莲儿身边的红衣女子身前。
顿时,周围众人神色皆是一震。
一支金签子要二十两银子,那五千金签子,就是十万两白银。
哪家公子这么大手笔。
高台上,红袖和白莲儿两人看到这一幕,神色也都变了。
随后,香火燃尽,花魁之选,定局。
“世子,你猜对了。”
角落,李子夜举杯,微笑道,“恭喜。”
一旁,长孙封宇从震惊中回过神,这时,终于猜出了什么,难以置信道,“李教习安排的?”
“世子选的。”
李子夜笑道,“好眼光,红袖添香,可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长孙封宇苦笑,道,“不敢,家有猛虎,哪敢在外沾花惹草。”
“忘记世子已是有家室之人。”
李子夜放下手中的酒杯,说道,“那就权当逗个乐。”
“李教,李兄,是不是有什么事要说?”
长孙封宇收敛心神,神色认真地问道。
“的确有一事。”
李子夜点头道,“不过,世子要发誓,在事情成定局前,不与任何人说。”
长孙封宇听过,眸子微眯,道,“可以,李兄请言。”
“我想四殿下,做太子。”李子夜平静道。
长孙封宇闻言,先是一怔,旋即神色一变,猛然站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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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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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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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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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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