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叔,还有多远到地方?”
许路双手握着竹杖,用力撑着自己的身体。
他背上,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一脸愧疚。
“快了,再走七八里,就到江都城了。”
中年男人开口道,“许小弟,这次要不是你,我这条老命,可真就交待了。
等到了江都城,我一定好好谢谢你。”
“张大叔,我可是不会跟你客气的,你要是不让我吃顿饱饭,我一定堵着你家大门骂你三天三夜。”
许路哈哈笑着说道。
他现在又累又饿,身上被汗水浸湿的衣服,几乎已经没有了保暖的作用。
说起来,他离开那一片竹林之后,已经过了大半天了。
这大半天,他只吃了半个干巴巴的窝窝头,补充的那点能量,早就消耗得干干净净。
背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几十里的路,也多亏了许路意志坚强,否则肯定坚持不到现在。
“别说一顿,几顿都没问题。”
中年男人憨厚地笑着说道。
他是许路途中遇到的。
许路遇到他的时候,他的腿被落石砸断了。
自身难保的许路,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不过他又不忍心看着一个大活人在荒郊野外等死,最后还是决定背上了他。
“这就是做好事的代价啊。
要是我有昨天晚上那人的本事就好了。
也不知道我以后有没有机会学到。”
许路心中想着,深吸一口气,握紧竹杖,继续向前走去。
“许小弟,既然你一时想不起来你家在哪里,不如就住到我家里吧。”
张宝开口说道,“我家里虽然穷了点,但只要有我老汉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这一口。”
一路上,交谈之中,许路给自己编造了一个来历。
他告诉张宝他是路上遇到了山匪,全家都遇难了,他侥幸逃脱,结果脑袋受了伤,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年代的人都比较淳朴,反正看起来,张宝像是相信了。
“那我就先谢谢张大叔了。”
许路说道,“等到了江都城,我一定会尽快找到活计,不会打扰你太久的。”
他也没有矫情,人生地不熟的,他身上又有大秘密,确实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
“打扰什么?
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张宝说道,“我张宝虽然没有读过书,但我也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
许路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他相信张宝是真心的,但他也不想做一个挟恩自重的人。
这种天气,张宝还要出城采药,可想而知,他家里的条件如何。
如果不是无家可归,许路实在不想麻烦这个老实人。
“张大叔,你再跟我说说江都城的事吧。”
许路岔开话题,问道。
张宝以为许路真的失忆了,所以也没有多想,开口说道。
“咱们江都城,南边靠着大海,西边呢,有九峰、一水。
这九峰呢,分别是天马山、凤凰山、薛山、机山、横山、竹山、卧牛山、铜钟山、莲花山。
九峰连成一线,从东北走向西南,绵延数百里。
这一水呢,指的是九峰以西的济水,虽然是一水,但其实水网交织,河渠纵横,分布着数目众多的湖港沼泽……”
或许是因为经常入山打猎采药的缘故,张宝对江都城周围的地势十分了解。
又因为他现在把许路当成了救命恩人,所以一开口,就滔滔不绝地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张宝的讲述,让许路渐渐地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有了一个整体的印象。
江都城,是一座临海的城市,有花都之称。
不是鲜花的花……
它是一座繁华的城市,但这繁华,并不是和每个人都有关系。
比如张宝,他虽然是江都人,但只是最底层的平民百姓,平时在码头搬运货物为生,活少的时候,也会出城打猎采药补贴家用。
简而言之,涝的涝死,旱的旱死。
贫富之间的差距,怕是比人和动物之间的差距都大。
不过没有关系,这江都城的繁华,必定会有他许路一份。
他许路一身本事,还怕赚不到钱?
就是不知道,那种能飞的本事,在哪里能学到。
“张大叔,你有没有见过那种会飞的人?”
许路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问道。
“见过啊。”
张宝语气如常,淡定地说道,“天官大人们有的就会飞。”
“天官?”
许路眼睛一亮,连张宝都知道,看来这个世界,确实有修炼的法门啊。
“张大叔,那要怎样才能成为天官?”
相比于荣华富贵来说,许路觉得,飞天遁地更有吸引力一些。
“天官大人都是天生的吧。”
张宝懵懂地说道,这个问题超出了他的知识储备。
出生不是,这辈子就不会是了?
许路皱了皱眉头,他觉得真相应该不是如此。
他记得做晚杀死宋荆汉的那人说过一句窃取秘法者,视为叛逆。
张宝说的天官,很有可能和秘法有关。
秘法、秘法,带秘字的,肯定不是一般人能够知道的。
张宝不知道,很正常。
这可以等到了江都城,想办法慢慢打听,急不得。
“张大叔,你有没有见过一种透明的琉璃?”
许路感觉自己的双腿越来越重,每走一步,都感觉钻心的疼,他只能用说话来分散一下注意力,要不然,他肯定走不到江都城。
“你是说白琉璃?”
张宝笑了,说道,“见过啊,咱们都是用它来封窗户的。”
许路:“……”
事情好像跟自己想得不太一样啊,他忽然有些慌。
“张大叔,你喝不喝酒?”
“嘿嘿,不瞒你说,我平时,就喜欢喝两杯。”
张宝嘿嘿笑着说道,“太好的酒我也喝不起,平常最喜欢喝的,是烧刀子……”
张宝描述了一番,这分明就是高度酒啊。
说好的古代没有高度白酒呢?
许路真的有些慌了,他的财路呢?
他也顾不上暴露什么了,不断地问出一些问题。
半晌之后,许路身体摇晃一下,差点没把张宝摔在地上。
“许小弟,你没事吧?
要不把我放下来,我们休息一下?”
张宝关心地问道。
“没事,张大叔,你让我静静。”
许路木然地向前走着,表情如丧考妣。
他的发财大计啊!
这见鬼的世界,为什么跟自己想得完全不一样呢?
穿越者发财几件套,这个世界竟然全都已经存在了!
难道说,在自己之前,已经有别的穿越者来到这个世界了?
玻璃、白酒、食盐、炒菜……
见鬼了,走自己的路,让后来者无路可走?
这些东西,连张宝这个朴素的劳动者都习以为常了,可想而知,它们已经普及到了何种地步!
最离谱的是,连活字印刷术和温室大棚都有了!
如果不是这个世界某些方面确确实实还是古代,许路都以为自己是穿越到了类似近现代的地方。
“完犊子了。”
许路喃喃自语,“我能够想到的发财大计,全都没有希望了。
这该怎么办?
难道我要跟着张宝去码头扛大包?
那也不是我擅长的啊。”
许路心中哀叹,锦衣玉食的日子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啊。
要是赚不到的钱,我的日子,岂不是要像张宝一样苦逼?
不,我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生活!
许路咬牙切齿地说道。
“要是那些方法不行,我学的东西,还有什么能在这个世界派上用场的吗?”
许路的大脑疯狂地运转。
“对了!我能读能写!
就算这个世界有活字印刷术,文化普及率也绝对不会太高。
能读能写,绝对是一种本事!
再不济,我去当个私塾先生,总能混个丰衣足食吧。”
想到这里,许路总算是松了口气。
“不枉我上辈子在少年宫苦练多年毛笔书法。”
许路得意洋洋地想到,“所以说,男人嘛,总要有点特长,这不,就有用了。”
“许小弟,快看,江都城!”
就在许路思维发散之际,张宝忽然大声道。
顺着张宝手指的方向,许路向前看去。
只见前方远处,一座巍峨的城池,出现在视野范围之内,像是一头雄狮,卧在原野之上。
“终于到了!”
许路精神振奋,仿佛有一股力量油然而生。
“张大叔,抓紧了,我要加速了!”
……
看山跑死马。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许路的体力,这一次已经是彻底的耗尽。
他几乎是挪动着一步步前行,这个时候,他终于看到了江都城的城门。
足有十几米高的城门洞开,熙熙攘攘的人群正在进进出出。
城门口,还有两排威武的守门士兵。
一切都十分符合许路对古代大城市的幻想。
仰起头,许路的目光顺着城门洞向上蔓延而去。
城门上方,那几十米高的城墙上,写着两个铁画银钩的大字。
方方正正,横平竖直。
许路瞪大了眼睛。
是方块字没错。
他也能猜出来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但这两个字,绝对不是他记忆中的汉字,不是简体,也不是繁体。
看起来分明是两个汉字,许路,愣是不认识。
他就像是个文盲一样,面对那“江都”两个字,茫然无措。
我许路,连字都不认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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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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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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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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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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