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隋主沉浮杨集萧颖>第513章:独孤平云扬威
  北夫余城外的敌军受不了冰雪天气的寒冷,已经退到了数十里之外;这也使城内的渊太祚安下心来,他知道接下来极有可能发生大战,所以除了安排必要的守卫以外,让大多数士兵养精蓄锐。

  对于高句丽军而言,现在有三个最为重要的地方:首先是关押俘虏的地方;如今的俘虏足有四千余众,如果城外敌军强攻,这些人绝对以闹事的方式响应城外之军;如果有人潜入城中,将俘虏释放,那就能更危险了,所以这里是防御的重中之中。

  其次、是位于东北部的屯放粮食和物资的仓库区,由于高句丽军是远道而来的远征之军,与本土已经严重脱节了,所以粮食和物资是重中之重,一旦失去了粮食,那么高句丽军不战而溃,渊太祚为了防止仓库潜入的敌军士兵烧毁,便在仓库区部署了五十支巡逻队轮流巡逻,其内部还派三千士兵驻守。如此一来,就算有小股敌军避开了城上的守卫潜到仓库区,也不成气候。

  第三个重要的地方,则是张出尘等人现在所在的马圈区了。

  战马是异常金贵之物,如果让它们暴露在霜雪之下,战马的皮容易被冰霜之水冻裂,所以到了秋冬时节的晚上,要收拢到棚子里,以免被冻伤。所以渊太祚把战马集中安排在城的西北部。而这,也是粟末靺鞨留下的的牲口圈养区。不过相对而言,马圈区的重要性比粮仓区弱,渊太祚只派十支巡逻队巡逻,内部也只有一千名辅兵。所以这远比粮食区容易拿下。但是渊太祚想不到的是,杨集将他认为的不太重要的马圈区当成了突破口。【注】

  夜色浓重,大多数高句丽士兵沉沉睡去,只有零星的巡逻士兵在城墙上巡逻,以做警戒之用。

  城内也有一些队队士兵在巡逻,只是尽管如此,可深夜中的北夫余城安静得有些诡谲,就算是胆大无比的高句丽士兵,走在空荡荡、雪花纷飞的街道上,也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牲口区的北部街道,正有一队巡逻队打着火把巡逻,他们只顾着视察左右和前方的情况,浑然不知背后已经被一道道黑影赶上,在他们拐道向东的那一瞬,遮遮掩掩的黑影勐然扑上。

  黑影各自扑向了自己的目标,他们的动作如出一辙,一手死死的捂住了巡逻士兵的嘴巴,令其头颅往后仰,一手用匕首在巡逻士兵的脖子上狠狠一划。

  巡逻士兵双目大睁、双手做没用的比划,嘴巴更是“呜呜”叫着向前方的袍泽示警,然而他们的嘴巴被捂得死死的,他们的“呜呜”声在呼啸着的风雪之夜,根本就传不到前方,挣扎了几下,就软软的倒下了。

  黑影们将尸体放下,又依式而为,如之前一样,依次将前方的巡逻士兵杀掉。

  很快,二十多名高句丽士兵就无声无息的死在黑夜之中。而他们的尸道也迅速被拖到街道两旁的阴影之中,要不是地上有一团团鲜红的血迹,好像这里从来就没有人经过一般。

  这些从密道潜入城中黑影,既有朱雀卫、也有玄武卫,而“主帅”自然是张出尘了;此外,朱粲也跑来了,不过他在刺杀之道不如刺客出身的张出尘,所以此行,他主要负责是杀人,至于别的,皆由张出尘说了算。

  张出尘看到朱粲为首的玄武卫完成任务、换上高句丽军士兵的铠甲,大摇大摆的打着火把向马圈方向走去。不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高句丽部署在城内的巡逻士兵虽然非常多,不过高句丽军一来不知北城有两条密道;二来是见到城外的“敌军”一一退去,所以多少是有些麻痹大意。

  到了现在,他们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清除了四支巡逻队,当眼前这支巡逻队被歼灭,也代表马圈区的西北部,陷入玄武卫、朱雀卫之手了。而另外五支巡逻军,主要是在马圈区的南部、东部巡逻,他们影响不到潜入张出尘等人的行动。

  慕容弦月带着浓重的血腥气,凑到了近前,低声向张出尘问道:“统领,关牲口的地方足有千余人,我们现在怎么做?”

  “巡逻军自以为城上戒备森严,于是就麻痹大意了。”张出尘看了看前方一片黑暗的马圈区域,低声说道:“而里面的辅兵的作战意志、战斗力、军纪、警惕心都不如主战之军,而且他们同样认为外有城防军、巡逻军;所以其麻痹大意,远甚于巡逻军,要想将之拿下,其实并不难。”

  杨集给出他们的作战方桉是烧马圈,得用火马冲击、践踏遍布城内的帐篷,争取把高句丽军士兵活活弄死在马蹄之下;而被渊太祚视为重中之重的俘虏区、粮仓区,杨集根本就没想过去焚烧或夺取,他认为比起歼灭敌军有生之力,余者都不重要,只要高句丽士兵死得差不多了,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如果傻乎乎的用小股军队去夺取重兵把守的粮仓区,那是漠视将士们的生命,白白给敌军送人头。

  慕容弦月应了一声,说道“接下来,我们只要撕开一个口子,事情就好办多了。”

  “行动吧!”张出尘深吸一口气,向慕容弦月等人吩咐道:“水火无情,火马不认人,大家都小心点。”

  “是!”众人肃然应命,带着各自的士兵如同幽灵一般扑向火光忽明忽暗的区域扑去。

  在潜入之前,张出尘等人都配备了足够的易燃之物,加上突地稽和沉法兴会面以后,在撤入密道之时,不但没有燃牲口区域的干草,还有密道中放了很多动物油,所以张出尘等人并不缺少燃烧之物。

  他们进入里面,便以方才之法,将正前方帐篷的守军杀了一空。

  “突地左将军。”当各个小分队重新集中,张出尘将一名粟末靺鞨将领叫了过来。

  在杨集的安排中,朱雀卫、玄武卫负责在牲口区的北部放火,只要大火烧起,他们便能以最快的迅速逃入密道之中,这样就能减少自家人的伤亡。但是最为关键的却是马厩里的中心区域,如果中心区域烧不起来,哪怕外围火势再大,也容易被高句丽军冒死扑灭,最终达不到万马冲营的效果。

  然而马厩牲口区拥有六七万匹马、万多头牛,如果有人跑去中间放火,完全就是十死无生,既然不能让自己人来干,那么也只好怂恿粟末靺鞨人来办了。

  突地稽和高句丽有毁灭国家、杀族人之恨,只要能够把城内的仇人消灭干净,他没有什么不答应的,所以当沉法兴与他详谈此事以后,立马挑出了两百名死士听用,死士之首便是他族弟突地左。xiumb.com

  突地左他们不是傻子,自然知道此行十死无生,不过粟末靺鞨人和突厥人一样,都是信奉萨满教的种族;他们的教义大同小异,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说勇士们只要为本族而死,那么他们就会变成粟末靺鞨的守护神,与“天神”一样,生生不息。所以他们被选中之时,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因为自己被挑选成敢死队为荣。

  要不是担心惊动城内的高句丽军,便是五百、一千名死士都弄得出来。

  “张统领!”突地左等人并没有参与到之前的刺杀行动,而是分成一个个小队、默默地跟在后面,此时见到“隋军”无声无息的把障碍清除干净,心知接下来就看他们的了。

  张出尘借着微弱的火光,看了这么将领一眼,说道:“突地将军,你们对于马厩的情况,想必十分了解吧?”

  “是的张统领!”突地左用生硬的汉语答道:“我很很清楚。”

  “那咱们就此分开,然后依计行事。只要我们看到大火起,便在这里放火。”交待完毕,张出尘低声道:“愿天神保佑你们。”

  “多谢张统领!”突地左向张出尘道了谢,就不废话了,他便带着死士们向前奔去,他们每个人都背着一个大包裹,里面装满了燃料之物。

  他们打开一个栅栏门,便鱼贯而入;里面是一个个用木头支起的大棚,大棚上面用茅草为顶,而四周都是防止牲口跑出来的栅栏。

  高句丽军占领了北夫余城后,并没有改变这里的建筑,所以突地左等人沿着熟门熟路的木棚间的通道向中间跑去。

  “我们分开!”张出尘下令道。

  众小队“队长”闻言,便分散开来,各占一个区域,静候粟末靺鞨死士。

  等了约有一刻左右,前方终于大亮。

  很快,浓烟冲天而起、烈火直冲天际,映红了北夫余城的夜空,一片马嘶声、牛叫声响彻云霄。

  张出尘等人心知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于是引燃了更多火把,投进了草料、马厩的草料台子之上;当他们看到火势腾空而起,马匹惊皇失措行走、嘶鸣,便一哄而散,跑向了密道入口处。

  “轰隆隆、轰隆隆!”就在大家一个个的躲进密道之时,传来了一阵阵闷雷的炸响,巨大的声音,在封闭的密道里格外响亮。

  张出尘胆子奇大,她让大家先躲到里面,而自己却和慕容弦月、鲜于芳、朱粲留在入口处观看成果。

  只见火势在凛冽北风的吹刮之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南、向东蔓延,一匹匹战马、一头头牛都着了火,它们相互引燃,拼命的奔腾着。

  浩浩荡荡马群牛群被火烧,但它们又扑灭不了身上的火,得疼痛难当之下,只管乱闯。更为恐怖的是一匹匹火马、一头头火牛就是最好的火种,它们的毛发在这个时节长得又长又密,本就是十分易燃之物,当它们拥挤在一处,就会点燃其他马匹。

  这场面,远比杨集任何一次火牛阵、火马阵都要精彩壮观无数倍。

  看到这里,他们都知道此行任务,已经圆满的成功了。

  但是此事,还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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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我老家的水田是层层叠叠的梯田,机械进不去,至今还是用畜力犁田。以前是用牛犁田,但是黄牛不太听话。而马匹比牛温顺、还能驮物,所以都把牛换成马了。不过马皮不如牛皮皮实,一旦被晚上的霜雪“腌制”,它的皮就会裂出一道道血痕,所以秋冬时节,马匹是不能在野外过夜的,必须让它在棚子里过夜才行。至于牛,一年四季、日以继夜的放养都无所谓,就怕晚上被强盗偷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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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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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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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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