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混沌冠冕熊地精费拉拉>第三十一章,强者之路的开始
  费拉拉这伙人的团队组成就很糟糕。

  十六个战士,一个野蛮人,一个游荡者。

  全团大部分都是所谓的“战屌”。

  什么是战士?

  穿着厚重甲胄使用盾牌抵挡地方长枪的,是战士。

  穿着轻薄皮甲使用长弓配短刀负责在后面射箭的,是战士。

  手持双斧,在兽人群中来回冲杀,喊着自己先祖之名的矮人,是战士。

  操弄着一对剑匕,于敌群中翩翩起舞,像在潮水中游泳的精灵,是战士。

  竞技场中熟练使用飞镖与钩锁的是战士,在野外通过标枪跟捕网抓捕猎物的是战士。

  这是整个国度中最普及,最低贱的职业。

  根据烛堡权威数据显示,在国度北方,可能有三分之二的冒险者都是战士。

  战士实在是太多太滥了,这些冒险者们用不太好听的角度形容就是活着的牲口。

  诚然,战士之中也不是没有佼佼者。

  最近最杰出的,在地精战争中跟太古红龙同归于尽的前科米尔国王亚桑四世就是一位传奇战士。

  保家卫国的精英骑士、南征北战的贵族领主、皇家守卫、城市守护者,这些是战士,但他们占据的比重是极小的。

  大部分的战士是村庄守卫、普通穷困的冒险者、土匪山贼、佣兵、旅行者、行商小贩、猎户、自耕农或是佃农、手艺者、匠人。

  这是个很贱的职业。

  亚伦跟埃莉诺这种施法者去冒险者公会接个任务简直不要太容易,任何一个冒险团队除非是实在不缺人否则都会张开双臂欢迎他们加入。

  而战士?等着吧!你前面还有810个人在排队呢。

  那么为什么战士这么贱呢?

  因为战士的功能性太单一了。

  “学徒法师:易容、防护、伤害、开路、解密。

  学徒战士:砍人。

  精英法师:掌握更多的法术解决旅行冒险中的种种问题,开始拥有硬控、强力AOE魔法,火球术简单粗暴无脑。

  精英战士:用力砍人。

  大师级法师:魔法几乎可以覆盖绝大多数冒险中的需要,包括复活死人,召唤上层生物助战,远距离支援,直接凭空创造出一个空间用以休息躲避。

  大师级战士:更凶残地砍人。

  传奇法师:移山填海,建立一个帝国,创造一个自己的位面,主宰一片天地。

  传奇战士:超级无敌强力霸道威猛无匹地砍人。”

  ————国度笑话

  当然这个笑话比较极端,战士虽然功能性比较单一可没有单一到这么蠢的地步,这里只是做一个比喻,形容战士在冒险中能做的事情实在很少。

  而且战士还是几大职业中极少数没有办法通过职业能力延续寿命的。

  传奇法师术士德鲁伊都可以活很久很久。

  传奇圣武士武僧牧师邪术师吟游诗人也有很多延长寿命的办法。

  传奇野蛮人游侠都可以通过步入原初之道融合荒野之力延续寿命。

  只有传奇战士跟游荡者比较苦逼,如果没有借助外力,他们基本上无法活过人类的寿命极限——120岁,大部分传奇战士100岁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这真的是个吃青春饭的职业。

  也正因为如此,亚伦打算讨教一下。

  费拉拉这个精英级的战士能作为佣兵活到现在,肯定是有自己的独到理解的。

  多学点东西永远没坏处。Χiυmъ.cοΜ

  就这样,中午,走了三个小时的路之后,一行人在路边找了个地方休息,蒙特罗招呼佣兵们围在一起,他们拿出还有些余温的从卡兰旅馆买来的食物,围观费拉拉跟亚伦的讲解。

  两个人各自拿着一把剑,不同的是亚伦的一只手是空着的,而费拉拉的另一只手则握着一个盾牌。

  “在战斗中,子爵大人,您要时刻注意您的弱侧,也就是没有盾牌的一侧。”

  费拉拉站定脚步,对着亚伦演示道:“一般我们认为持有武器的这一侧是强侧,持有盾牌的这一侧是弱侧,强侧往往是主攻的一侧,也是注意力集中的一侧,因此弱侧往往是容易被突破的一侧。”

  “嗯。”亚伦回忆着父亲与紫龙骑士团的指导,跟着费拉拉做动作:“费拉拉先生,我这只手不能拿盾牌,我需要施法。”

  “那么子爵大人就可以将弱侧作为陷阱,引诱对方发动进攻。”费拉拉挥着手中的剑,用标准的战士步伐:“子爵大人您的外表看起来是紫龙骑士,那么敌人大多就会下意识地将您视为近战者,您往往就可以出其不意。”

  “不使用盾牌还喜欢拿单手剑的贵族子弟,在冒险者眼中可都是现成的肥肉。”

  “在战斗中,格挡并不是一个好主意,闪避才是,而当被迫需要进行格挡时,手臂跟手腕一定要留有足够的空间跟余力。”

  “对盾牌的运用要谨慎。”

  “除非有必中的把握,否则出剑永远不要出十分的力,一则是这样一旦被闪避就会露出巨大的破绽,二则是作为学徒级或是二阶的职业者,多用一两次全力,身体就容易疲倦。”

  费拉拉作为一位老成的战士,教导着亚伦他冒险中学会的技巧。

  “战斗中不要拘泥于武器,很多时候,我们的肩膀,我们的腿,我们的拳头甚至是我们的脑门、牙齿也是强有力的利器,战斗是为了赢是为了活着,不是为了华丽,至少对我们这些佣兵不是。”

  费拉拉演示了两个使用肩膀冲撞和抬腿踢击的动作。

  亚伦点头,他就像一块海绵一样,拼命地汲取着知识。

  战斗中,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是武器。

  “战斗时要注意对方的动作,无论是穿刺、挥砍还是重击,对方的身体都必定会有前置动作,此时就要注意对方到底想要做什么,还有,判断对方的战意。”费拉拉见亚伦学得挺快,脸上露出了笑容。

  我居然也能指导子爵大人!以后酒馆大堂就有东西说啦~

  “战意?”亚伦皱了皱眉头,他有些懵懂:“先生的意思是,对方战斗的决心?”

  “我曾经跟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家伙在一场庄园械斗中大打了三个多小时,打完后从一位贵族姥爷那里领了一大笔赏金,事后我甚至不需要去铁匠铺修理武器和盾牌。”费拉拉颇为自得地说到:“可惜这种好活儿并不常有。”

  “明白了。”亚伦表示了解。

  “对方如果很凶狠,你也要打起十分精神,如果对方比较敷衍,你就不一定要用上十成本领,很多时候大家都是刀头舔血的佣兵,拿钱办事,没必要一定搭上性命,彼此之间也许有点误会。”费拉拉接着说到:“这取决于子爵大人您的任务是什么,或者想要得到什么。”

  差不多得了的意思是么?亚伦似有所悟:“明白了,请继续。”

  “有的时候,我们面对一些实在是闪不开的攻击,那么也要尽量护住自己的躯干。”费拉拉接着说到:“放心,以子爵大人的着甲来说,只要不是超凡武器,最多在甲胄上留道口子,流点血而已。”

  “如果是超凡武器呢?”亚伦感兴趣地问道。

  “那是我不了解的领域了,子爵大人可能要请教一下别人。”费拉拉摇头。

  双方演练了一番之后坐下,费拉拉接过亚伦递给他的黄油面包,接着讲自己的冒险经验。

  “战斗只是冒险中的一小部分,子爵大人,对我们这些佣兵来说,冒险是为了什么?冒险是为了糊口,冒险是为了赚钱,然后才是考虑提升实力这些事。”

  “以此为基础上,很多时候我们不仅不想战斗,而且我们会用尽一切可能避免战斗。”

  “即使是战斗,我们也会竭尽所能让战斗变得不公平,插眼、踢裆,辱骂、吐口水,只要能给对方带来麻烦,降低对方的战斗力,就是成功。”

  “除此之外,撒灰、陷阱、下毒、落石,只要能解决问题,没有什么是不可做的,你不做,别人做,你等于是把命交到了别人的手里。”

  费拉拉嘲讽地指了指自己:“毕竟干这行就是卖命的活计,我不止一次欺骗别人后面有东西然后一剑杀死了他,也不止一次满口答应事后反悔的。”

  “佣兵这行啊,注定是要下地狱的。”

  “这几年好了我掌握了一些渠道,前些年我也遇到过迟迟没有收入的情况,那时候就避免不了要动些想法,我们一般会将目标分为几种,选择那些容易些的下手。”费拉拉说到这里就有点尴尬,他挠了挠自己杂乱的头发:“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忠诚只是因为背叛的价码不够。”亚伦却表示理解,他意味深长地说道:“至于我跟埃莉诺小姐,肯定是没有十足的把握,而且善后特别麻烦,对么?”

  “呃,像您这样的,一向都是最麻烦的那种。”费拉拉尴尬地点头。

  本地贵族,身上有王国的任务,血脉术士,会施法,神殿牧师,实力不差还会神术。

  就算能把事情搞定,费拉拉也不懂要怎么善后。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面对亚伦那对天蓝色如远空般看不到尽头的眼睛,他总是忍不住会将所有肚子里的话都脱口而出。

  “自嘲、风度、规则、优雅,我的子爵大人,这些都是强者的特权,我们是佣兵,我们要做的就是完成任务、跑完货,拿到那该死的钱,仅此而已,冒险中的慈悲、善良,对我们来说都是不需要的东西,那些太奢侈,奢侈到我们从不奢望拥有。”

  “我们平时都遵守规则,因为那对我们有利,可有些特殊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撕毁一切合约触碰一切禁忌尝试一切罪恶,同样也因为那能够在困境中对我们有利,就这么简单。”

  “这样的话,我明白了,正常佣兵的思维。”

  亚伦痛饮一杯麦芽酒后起身,他站在队伍边缘,望着明媚的春光与附近的村庄,叹了一口气。

  人类的复杂性在冒险者们的身上真是展现得淋漓尽致。

  “你不应该跟他们混在一起太久。”埃莉诺见亚伦心情不好,忍不住走到他的身边低声说道:“我们是白银圣母的仆人,我们应该学会善良。”

  “活着,好难。”亚伦笑了笑,没有再说。

  “再难也要活着。”牧师小姐坚定地说到:“你难道忘了吾主对你的期待么?”

  “没错,就算是为了白银圣母,我也要好好地活着,好好地!”亚伦点头。

  佣兵们就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和潜在的犯罪分子,可贵族们始终需要他们。

  在国度中,领土的所有权常常是通过几十上百年的战争才终于决定的,当一个贵族打算开拓一块领土时,从清缴魔物、建立定居点、探索周围、抵抗魔物反扑、建城立墙、开垦农田、修筑房屋到确立领地可能需要几十上百年断断续续的战争,才能最终使得周围那些不怀好意的“邻居们”承认你对这片土地的主权。

  就比如科米尔王国,这个王国即使是精灵帝国退出并将土地所有权明确转让给人类,在谷地历26年启门之年建国的科米尔王国就被迫开始了自己的漫长战争史,跟地精、跟蜥蜴人、跟兽化人、跟巨龙、跟海盗。

  持续不断的战争一直到谷地历第432年海王子之年,科米尔国王率领支持他的贵族卷土重来击败了占领首都苏萨尔的海盗王马格拉斯,在持续400年的战争后,终于基本上得到了周围所有势力对人类在这块领土主权的承认。

  400年的战争。

  自己养一支军队实在是太贵了,这就是冒险者跟佣兵们能在国度始终活跃的重大原因。

  在思考中,下午三点左右,苏萨尔到了。

  科米尔的首都高高地耸立在龙湖之畔,它是国度中部的一颗明珠,也是欧贝斯齐尔统治这片土地1000年的证明,它有一道高大宏伟的城墙,城墙后是同样高耸的建筑。

  城门口立着两座巨型雕塑。

  第一座巨型雕塑是著名的紫龙萨格罗,这头太古巨龙曾经是科米尔地区的主宰,精灵帝国当时联合了人类部落对它进行了漫长的战争,最终将它赶走。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紫龙成为了科米尔的象征。

  并非是崇拜巨龙,而是以屠龙而自傲。

  第二座巨型雕塑是著名的科米尔国王杜阿尔-欧贝斯齐尔。

  这位国王正是谷地历432年海王子之年的那位科米尔国王,杜阿尔国王花费了自己的半生与王国境内的无数外敌战斗,结果首都苏萨尔居然被叛徒出卖给“牛头人”海盗王马格拉斯,杜阿尔国王被迫带着少数忠诚者躲进王者森林的隐蔽庄园中,他设法取得了一部分贵族和一支佣兵团的支持,在同年击杀海盗王马格拉斯夺回了王国的首都,并正式确立了人类对这块土地的主权。

  400年的战争终于有了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苏萨尔这个名字就来自于科米尔的第一任国王翁达斯-欧贝斯齐尔的妻子苏萨拉,但这位王后实在是忍受不了看不到尽头的战争与拓荒,最终选择了离开。

  一行人靠近北门,大门口挤满了要进城的马车跟旅人,排队排成了一条长龙,守卫们在忙乱中检查进城人的包裹和车辆,当然还有那必不可少的许可证。

  由于人数众多,守卫们的态度也不怎么好,但只要看到亚伦的罩袍盔甲还有他出示的证明,就足以让守卫直接挥手放行了。

  进入城门后,扑面而来的就是光线的减弱和滔天的恶臭,人群,噪声,乞丐和小贩们聚集上来,衣不蔽体的年幼孩童睁着大大的眼睛,朝着亚伦跟埃莉诺深伸出自己的小手,眼中充满着渴望。

  “怎么这么多人!”亚伦都没来得及用眼神示意,费拉拉就立即带着佣兵们上前,凶神恶煞地将围上来的人群吓退,顶着牧师小姐悲伤又无奈的眼神,不解地问道。

  “这里有很多来自阿拉贝尔的难民,全挤到苏萨尔来了。”亚伦冷静地说着,同时他还在安慰着牧师小姐的情绪:“他们的家园沦陷了,苏萨尔因而前所未有地拥挤。”

  “您要回家去么?”佣兵头子知道分别的时候到了。

  “不,先去墓园。”亚伦摇头,他从行李中取出了一个小方盒。

  “这个混球……他的灵魂,应该得到安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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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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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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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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