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下了一夜的雨,上午就阴沉沉的,到了中午太阳出来以后,看着不像是再要下雨的样子,大家伙都赶来了晒场,把能晒的赶紧晒了。
搓玉米粒的人多了,一个个都在加快手里干活的速度。
马飞兰难得来的迟了,而且一整天脸色都不大好。
江晚虽然发现了,但她也没多话,毕竟这是人家的私事,她不说就代表她不想被过分的打扰。
只是中途休息的时候,替她打了两回水,劝她:“喝一点,休息一下。”
马飞兰嘴唇动了动,到底一个字也没说。
直到下工以后,天快黑了,她才带着另外一个女人,手里拎着一篮子鸡蛋上门了。
马飞兰向江晚介绍:“这是我堂嫂,罗美珍,也是马小田的妈妈,昨天多亏了程队长……”
江晚直到这时,才知道高军这人简直丧尽天良,竟然预谋对一个小女娃下手!
要不是程尧和董博厚及时出手,这小姑娘一辈子都毁了,搞不好,小命都可能没有了。
她很快调节了情绪:“这是他应该做的,你们不用这么客气,而且真要说的话,应该是董博厚救了小田。”
罗美珍点头:“是,我们等下也要去特别感谢他,不过还是对亏了程队长……”
最后,江晚也没有留下这篮子鸡蛋。
罗美珍千恩万谢的走了,马飞兰也握着江晚的手,千言万语最后只化为了一句话:“谢谢。”
江晚坐在门口洗菜,她从最开始的震惊愤怒,到现在,只觉得心里堵得慌。
听到马小田的遭遇,她确实是愤怒的,但愤怒的情绪过后,又难免想到了当初的自己。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要不是程尧他们来了,她又没有这样一心为着她的家人,恐怕最后的结局,就只剩下跳运河一条路能走了。
其实,她真的这么打算的。
如果到头来还是逃不过,她就准备一刀戳了李二强,再去跳运河,她宝库里的刀都准备好了。
“小晚?”
程尧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她坐在那里发呆,情绪看上去不好,以为她遇上什么事了,赶紧出声叫她。
“嗯?”江晚回神,看见他手里拎着两只野鸡,就笑了,“正好家里肉没了,我们晚上就炖野鸡吃吧!”
秋收这么久,只有最开始几天有肉吃,后来存货吃没了,天天都吃素,她倒是还好,就只是嘴巴馋。
但男人每天都干的辛苦活,消耗过大,肚子里油水只怕都被刮干净了,肯定荒的很。
所以看见野鸡,她没准备留,今晚就炖一只。
她就又点了个炉子,开始烧水准备杀鸡拔毛,一边道:“我们什么时候去一趟镇上吧?”
家里没肉了,她准备去镇上买点肉,猪肉牛肉羊肉都要买一点,屯着慢慢吃。
她也想趁机去一趟黑市,把手里的冬虫夏草卖掉,不过这也不是特别着急,反正现在手里不缺钱。m.χIùmЬ.CǒM
程尧:“嗯,要么明天去?我今天在山上看到长了不少蘑菇,去买点肉回来,我给你炖蘑菇吃,很香的。”
江晚眼前一亮:“蘑菇?!”
她脑子里立刻就有了概念,蘑菇是野生的,当然也可以人工种植。
程尧闻言笑:“野生的,像这种天,下雨过后,山上就会长很多。”
江晚觉得奇怪,如果是这么说的话,那她来农场到现在,怎么没见人上山去采过呢?
难道说,山上很危险,农场的人害怕所以不上山?
还是说,农场的人也不知道山上有蘑菇啊?
程尧见她一脸懵的样子,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笑着解释:
“蘑菇也不是一年四季都能长起来的,像咱们这儿的气候,一般是春秋季采摘,夏天太热了,蘑菇反而长不起来。”
江晚是长在城里的,按理来说对这些应该不了解,可是程尧也长在城里的啊,他为什么就能知道这么多?
她这么想的,也就问了出来。
程尧把烧开的水倒进盆里,开始处理野鸡,一边道:
“我们部队经常都在野外的,这些都是基本常识,不过我们那边,蘑菇只有春季才有,夏天太热,冬天太冷,都长不起来。”
哦,队长果然博学多才!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做晚饭,她之前那一点点小阴郁都被消散了。
程尧这才问起:“我回来时看你情绪不好,是不是今天遇上事儿了?”
江晚就把马飞兰和罗美珍来感谢他的事说了一遍:“不过我没要她的鸡蛋。”
程尧赞同:“嗯,你做的对。”
顿了一下又说,“那小子我本来就一直盯着,只等着他犯事了好抓人。”
江晚一听,眼睛就亮了:“所以,他又进去了?”
程尧扯起嘴角一笑:“是,他以后犯一次,我给他送进去一次。”
虽然这样确实很爽,但是也……“会不会很烦啊?”
程尧认真地想了想:“暂时没办法把他弄走,确实有点麻烦,但是你放心,他要是还敢对你不利,我就不会放过他。”
农场里的人,尤其像高军这样的,户籍就在这里了,轻易弄不走的。
江晚笑眯眯地应了,心里暖暖的。
第二天当然没能去镇上,也没有去山上采蘑菇,因为才放晴了半天,第二天眼瞅着又阴下来了。
村里有经验的老人说:“看样子要下雨了。”
于是宋主任一声令下:“抓紧时间。”
于是之后一连几天大家给玉米、稻谷等各种作物脱谷,翻晒,然后赶在秋雨下来之前,把粮食都交去了公社。
交完粮,剩下的再农场内部分配。
农场收成是真的少,但好在都脱谷晒了以后交上去的,能算中上等粮,所以比以往值点钱。
尽管如此各家分到的粮食和钱都不多,所以这个冬天几乎家家户户都要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一直到明年夏收。
马飞兰感慨:“虽然还是这样,但其实已经比往年好很多了,听说脱谷这法子也是程队长建议的?其实是你的建议吧,真是谢谢你们了!”
她看得透彻,但就如江晚说的,没必要点出来,对大家都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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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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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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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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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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