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刚点头回应,罗离的声音突然提高。
“我就知道是她。”罗离,“我早就看出来她喜欢你。”
季建华蹙眉,“你看得出来?”
“是啊,她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我当然看得出来。”
季建华道,“那是我做错了。”
罗离不懂。
季建华,“我以为她长大了,从小喜欢我的心思只是孩子时的小喜欢,没想到我们之间走了这么多的弯路。”
罗离:.
“建华,王三梅喜欢你是没有错,但是你和我在一起后,她还喜欢你,一直在我们身边,你觉得这样对吗?”罗离知道自己不该问,可还是忍不住问出来。
“罗离,三梅并不是因为我和你在一起后才喜欢我,而是从小就喜欢我,我和你在一起之后,她什么也没有做,甚至没有把她的那份喜欢表露出来,你觉得她做的不对吗?”季建华声音平稳,“我和你之间会分开,并不是因为她,不要去怪外人。你很好也很优秀,只是我们并不合适,这才是根本原因,与别人无关。”
罗离笑里带着凄凉,“你说的对,与别人无关,是咱们自己的事,我不该那么去揣摩别人,明明问题出现在自己身上。”
“我想我们之间的事,你已经想的很明白了,应该没有什么再去质疑的不是吗?”季建华看了一下手表,“我还要去办点事,你今天过来了,先去我家吧,吃了饭再走。”
像朋友多年不见打着招呼,又像对着陌生的朋友客套的话,罗离哪里还有脸再待下去。
“我还要赶车回去,回北市摆席记得给我递信。”罗离丢下话,慌不择路的走了。
季建华并没有喊住人,而是往罗离相反的方向走了。
婚礼举办的很急,他虽然已经准备了很久,但是有些事情还是要亲自去看看才放心。
两人都走远了,季可才从商店里探出头来,她沉思了一会儿,转身回了内院。
许芳和王三梅在做被子,因为两人不常在家里住,只做了两床缎子面的被子,一床李是红色大牡丹花的,一床是绿色凤凰的。
许芳刚把最后一床叠起来,看到女儿进来,就感觉到一股寒气扑面而来。
她再摸女儿的手,吃了一惊,“去哪了?怎么浑身这么冷?”
季可抬头欲言又止。
许芳立马明白,回头对炕上收拾东西的王三梅道,“三梅,我去做饭,你收拾完就先歇着。”
“妈,知道了。”
自从领了证回来后,王三梅直接就改口了。
许芳带着女儿出去,还没有走远,季玲就忍不住开口把刚刚看到的一幕说了。
“我看到罗离站在外面和我大哥在说话,一脸伤心的样子,也不知道我大哥说了什么,我又不敢凑的太近,怕我大哥发现。”
“然后呢?”
“罗离走了,我大哥也走了,我大哥看着心情好像也不好,隔着自己不回头去看离罗。”
“好了,只当不知道这事,不要让你大嫂知道了。”
“妈,你说我大哥是不是.”
“不许再提这事。“
被母亲打断话,季玲这才安静的闭了嘴。
而两人的谈话,一字不落的落进了王三梅的耳里。
季家的后院就这么大,许芳带着女儿又去偏房,几步的距离,说话声音又没有压着,屋里的王三梅怎么可能听不屋呢。
她拿着抹布正在擦炕,动作也慢了下来。
看着地面发呆,听到院里又有动静,这才打起精神来继续干活。
而另一边,季玲过了正月八十,季玲就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冬天的天气太冷,季玲原本不想带孩子回去的,但是奶奶和婆婆都劝着她带着孩子回去。
在卧铺上照顾孩子也方便。
季玲也不想和女儿分开,最后又在电话里和朱卫东商量了一下,才同意了。
因为朱家这边办喜事,朱家自然要有人过来参加,朱老太太一路同行,孔思雅工作离不开,然后由着朱要武兄弟四个陪着,六个大人带着孩子就上路了。
季玲原本还想着自己回去,朱老太太却笑道,“季朱两家是亲家,办喜事了,怎么能不过去?外人看了会怎么想?你们年轻人想不到,也不在乎这个,可是老人在乎啊。”
季玲就认真的听着,其实她懂这个,家里也给朱家打电话了,客套了两句,并没有想过朱家真过来参加婚礼。
朱家如果不看重季家,也完全可以不回来,正月正是忙的时候,又没有过十五,谁家不是一家团圆在一起。
但是朱家人过来了,那就是看重季家,也看重季玲这个儿媳妇。
住在卧室,一路上并不难熬。
等他们出火车站的时候,也看到了接站的季建华和王三梅。
从年前分开,一直到现在,季玲和王三梅也没有能过电话。
此时再见面,两人就是姑嫂了。
王三梅先和朱老太太打了招呼,待到季玲面前时有,还没有说话,脸就红了。
“小玲。”
季玲笑了,“嫂子辛苦了。”
王三梅的耳朵也红了,“咱们俩之间就直呼名字吧,喊什么嫂子。”
朱卫跃在一旁凑热闹,“嫂子这话可不对,以前那是朋友,如今咱们这可是亲戚了。”
朱和平也笑,“嫂子,卫跃说的对。”
两人和王三梅也熟,此时也逗弄起王三梅。
在场的人看到这一幕,都笑了。
季建华知道朱家一定会来人,但是没想到朱老太太会亲自过来。
“奶奶,大冬天的还把您折腾过来。”
“这是喝喜酒,是喜事,我怎么能不过来。”
“大哥,奶奶可是听说你要办婚事,立马就说过来了。”季玲得说实话,“咱们也先回家再说吧。”m.χIùmЬ.CǒM
“对对对,先上车。”
好在季建华提前有准备,叫了朋友过来,有两台车,挤一挤也就坐下了。
季勇看到朱老太太时,也是一惊,忙几个大步迎上去,“婶子,您怎么过来了?太折腾了。”
“这是喜事,我怎么能不过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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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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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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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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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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