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兰的小嘴巴最是不饶人。
“看看人家梁红那几分地,棉花长得稀稀拉拉,一棵树上只挂一两个朵。我敢打赌,若是按重量统计工分的话,她那一片地连两个工分都挣不到。”
与杨兰交好的小知青也愤愤不平,“谁让人家背后有人呢,偏偏就干那一点活,就能挣满10个工分,你说气人不气人!”
旁边的其它小知青劝她俩,“哎,咱们眼红也没用,梁红知青那也是手气好,自己抽到的,谁让人家运气好呢。”
杨兰可不信这个,“我呸!手气好?傻子才信!反正我不信。一次两次还说是手气好,是她自己抓阄抓到的。可若是次次如此,总能抽到最轻松的活,拿最高的工分,那肯定是背后捣鬼!老天爷又不是她家祖宗!”
林娇娇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杨兰,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她倒是不烦杨兰,尤其上回村里搜查她房间的时候,这杨兰还主动站出来帮她说话,她心里看杨兰又更加亲近了几分。xǐυmь.℃òm
听说杨兰是杨村长城里的一个亲戚,两家逢年过节还会常走动,再加上性格使然,所以杨兰来到这青山村是相当不怕事,什么都敢说。
杨兰手里的活不停,小嘴巴也还在噼里啪啦:
“你们再看看杨二狗和萧静她们两口子,性格一个窝囊一个倔,都是任劳任怨的性子,次次都抽到最重最累的活,还只能挣到七八个工分。”
旁边的小知青听杨兰一直说,忍不住看看周围,也将自己的发现分享了出来:
“还别说,大队长对萧家确实过分了!萧衍上工时明眼人都能看见,哪次人家不是做得最多?前几天我恰好瞅了一眼统计表,你猜他每天挣几个工分?”
林娇娇听到这里一怔,耳朵悄悄地支楞了起来,一旁的赵传芳也望了过去,停下了手里的活。
“几个?八个?”
若有8个工分,但也还能勉强说得过去。
“六个,每次都只记六个!但凡请假或早退,便一个工分也没有!说是上头交代,成分不好的人只能这样记!”
……
后面的话,林娇娇再也听不进去了。难怪萧家这么穷,屋里屋外是空的,地窖里也是空的。原来萧衍累死累活干一天,每天只挣六个工分,却要养活两个成年男人。
她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更远处的萧静,那一片地的阳光最辣,因此棉花长得极好。植株密集,每一棵棉花树上,都至少有十几个花朵,是最累人的一块地。
萧静的脸上并无怨色,采得极认真,双手上下翻飞,认真到近乎麻木。
难怪,萧静的婆婆这么骂她,她也硬受着不回嘴。现实逼着她们姐弟,只能低下脑袋做人。
还没到中午,梁红就哼着歌,背着棉花交任务去了。周边人纷纷向她投去或嫉妒或羡慕的眼神。
而林娇娇这边,即使有林飞龙的帮忙,也采到了下午2点多才采完。
采完后,林飞龙也不着急走,反而催促她们:
“妹妹,你俩赶紧回去歇着,二哥我去帮萧衍干一会儿活,他昨晚答应了,等他干完活后带我上后山去打猎!今晚加菜!”说完扭头就跑了。
回到住处后,就梁红一人坐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端着碗紫苏杨梅干在吃。她本想当没看见,直接进去。
可梁红却是含着杨梅干阴阳怪气地道,“哟,挺快嘛!有亲哥哥帮忙,速度就是不一样哈!可惜呀,你哥这个大营长不能在这陪你一辈子,总有离开的一天!”
“听说他们的年假最多只有16天,算上来回耽搁的时间,也快到日子了吧?待他走后看你咋办!”
她正好脑子又困,心里又憋着火。当下便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冷笑一声回道:
“亲哥哥帮忙怎么了?我光明正大!不像某些人的情哥哥,根本不能见光!”说着她又特意看了一眼梁红碗里的杨梅干。
“这么喜欢吃酸的?可千万别弄出人命了!”
梁红猛地站了起来,将手中的碗往凳子上一放,怒指着她道:“林娇娇,你什么意思!别冤枉好人!”
正说着,梁红忽然一愣,目光看向她的脖子。
她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那根项链,不知何时又跑出来了。鸽子蛋大小的蓝宝石在阳光下璀璨瑰丽,让人挪不开眼。
她眉头轻蹙,怎么又跑出来了?赶紧将项链放回领子里。
一旁的赵传芳讽刺地道:“究竟是不是冤枉,回头你自己同大队长的老婆解释去吧!”
梁红脸色一白,顿时说不出一句话。
直到她和赵传芳走回了房间,方才听到梁红反应过来的叫嚷,“捉贼捉赃,捉奸拿双!有本事你们拿出证据来!”
她理也未理,简单洗漱了一下后,上床倒头就睡!她需要补觉。
刚躺下就被硌了一下,于是她又爬起来,将项链摘下放进了衣柜的抽屉里,这才重新钻进了被窝。
“林知青,醒醒!醒醒!”
睡得迷迷糊糊,她好像听到一个孩子在耳边叫她。一只眼缓缓睁开一条缝,杨平安的小脸蛋在她的枕边无限放大。
“林知青,你醒啦!萧衍大哥派我来问问你,去后山采蘑菇不?”
她揉了揉眼睛慢慢坐起来,“采蘑菇?”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应该是四点左右,还不算太晚。她应该是睡了一个多小时。
“什么蘑菇呀?能采到吗?”
杨平安趴在床边蹦蹦跳跳地道:“能!萧衍大哥说他已经踩好点了,一棵被放倒的大树,上面长满了榆黄蘑,又多又好采,离村子里也不算太远,这两天采正合适。”
她眼前一亮,瞬间有了兴致。
抬头看见赵传芳,正开着一扇窗户,坐在窗前书桌边看书。于是一边起床穿鞋,一边问道:
“传芳,你去不去?榆黄蘑包饺子或者煮面条,可鲜美!可好吃了!吃不完的还能晒成干慢慢用。”
赵传芳本来准备拒绝,临时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问道:“都有些谁去呀?”
杨平安掰着手指开始数了起来,“萧衍大哥,林二哥,林知青,赵知青,还有我!一共5个人。”
赵传芳把书签夹上,站起来开始换鞋,“既然大家都去,那就一起去吧!总不能就我一个人,白吃不干活!”
两人收拾好后,一人拎了个竹篮子,锁好房门就朝集合地走去。梁红还在院子里坐着,手里正做着针线。
萧衍和林飞龙早已在后山岔路口等着了,萧衍的脚边还蹲坐着一只小狗。
林飞龙迫不及待地道:“你俩总算来了!要是再晚一些,野鸡野兔子们都要回家了!快走吧!快走吧!”
她悄悄看了萧衍一眼,见他也正好在看自己,她的心脏漏跳一拍,慌忙将目光移了开去。
然而萧衍却径直走过来道:“上山还有一段路,我帮你打着篮子吧。”
她也不客气,直接将篮子递了过去。
林飞龙见状有样学样,也顺手拿过了赵传芳手里的篮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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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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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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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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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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