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仓是三国时期给关羽扛大刀的人物,据了解武力还不错,在关羽手下做了先锋呢。
刘轩正在打量着周仓,而对面的周仓见到刘轩胯下的坐骑,瞬间就炸毛了,心想:
“完咯,这人竟然骑的是一头狼,这头狼还如此之大,比自己的坐骑还要大的多,能降服这样坐骑的人,岂是泛泛之辈!看来自己是遇到硬茬子了这次。”
周仓咽了咽口水,又朝着周围的喽啰们看了一眼,这一眼不打紧,周仓看到每个人都在瑟瑟发抖,自己的瘦马四条腿也在打颤。
这还如何劫道啊,这不被别人杀光就怪了,于是壮着胆子对着刘轩问道:
“你,你,你们是什么,什么人?快快报上名来!”
刘轩正在打量着周仓呢,听到周仓好话,于是哈哈大笑回答道:
“我乃是辽东太守,刘轩,刘子武是也!你们敢在此劫我们的道,是不是活的有些不耐烦了啊?”
刘轩一句话,就差点没把周仓吓的坐到地上去,辽东太守刘轩可是赫赫有名的大佬啊,听说辽东境内所有山匪盗贼,都被此人下令全部剿灭了。
而且此人在虎牢关前生擒吕布,剿灭异族,大名早已经传遍大汉王朝了,都想着如果能投奔刘轩麾下,肯定会大有作为的。
于是周仓也没在犹豫,翻身下马,跪倒在地,对着刘轩说道:
“刘大人,周仓早就听说过您的威名了,想要前往辽东投奔与您,就怕您觉得我们是山匪,到了辽东在将我们给斩杀了,听说您也痛恨山匪,所以迟迟没敢前去辽东投奔,这次既然遇到了太守大人了,还请太守大人收下我们,我们愿誓死效忠您!”
刘轩见周仓听了自己的名字后,就直接下跪投效,对着周仓问道:
“你们可曾杀害过百姓?”
周仓赶忙说道:
“回太守大人的话,我周仓带领着弟兄们只劫那些商人,富户,从未杀害过一个百姓,就算是商人和富户,他们一看到我们拦路抢劫,都是乖乖的奉上一些钱财和粮食,我们也就放他们离开了,从未杀害过一人。”
刘轩听后点了点头,刘轩看过原著,知道周仓是个心怀正义之辈,也没有杀害过百姓,只是劫财,劫粮而已,所以刘轩相信周仓的话。
刘轩对着跪倒在地的周仓说道:
“嗯…我相信你说的话,不过此次我要去汝南,我军刚攻下汝南,为了快速抵达汝南,所以我只带了一个护卫首领,并没有带其他人,此时带着你们也很不方便,你们追不上啊,不如这样,你们先在这山上等我,我送汝南返回辽东之时,在带上你们如何啊?”
周仓可不敢在这等着,刘轩大军攻下汝南,事情肯定很多很忙,万一将自己这些人给忘了那该如何是好,于是周仓心中下了一个决定,周仓说道:
“太守大人放心,我们会紧随其后,不会走丢的,就算我们追不上主公的坐骑,我们也要赶到汝南,去见大人,到时还请大人收下我们这些兄弟。”
刘轩看周仓如此固执,无奈也只是点头说道:
“好吧,我就收你们入辽东,不过加入辽东以后要把以前山上的坏毛病通通改掉,要服从上级的命令,不得有任何质疑!其他的到了汝南后再说,将刚刚打到的麋鹿拿去宰杀清洗干净,我饿了,先烤肉吃。”
周仓一听刘轩愿意收下自己和这些弟兄,很是高兴,赶忙招呼手下的那些喽啰们前去宰杀麋鹿。
周仓则是来到了刘轩身旁对着刘轩说道:
“主公,可否前往我们山寨?寨中还有一些弟兄,我顺道回去通知一声,将物品全部收拾一下带走,也好让属下尽一尽地主之谊,请主公吃酒啊?”
刘轩一听周仓想请自己和岳云去山上喝酒,刘轩想了一下,就回答道:
“好啊,既然周仓愿意请我们上前吃酒,那就带路吧。”
周仓带着刘轩和岳云二人来到了山中一处隐秘之地,走出树林,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开阔的山寨,令刘轩眼前一亮。
刘轩看到山寨后,就向着周仓问道:
“周仓,这么好的地方是谁选的?还挺隐秘的。”
周仓给刘轩解释道:
“回主公,这次山寨是我发现的,刚开始就是一片山地,这是我带着兄弟们一点一点的建立起来的,现在能有这个样子,还是和兄弟们一起的功劳。”
刘轩听后点了点头说道:
“没想到你竟然还懂一些兵法,我看你将这山寨建造的,全是由防御工事之中挑选出来的,想必就算是官兵来围剿你们,你们依仗着有利的防御,也不害怕几千人的官兵队伍吧。”
周仓用一只手挠了挠头道:
“不瞒主公,以前也跟着别人学过一些用兵之道,而且我还曾在黄巾军中待过一段时间,得到了一位将领的教导,才能有现在这座山寨,不过后来黄巾军被灭,官府四处围剿黄巾军,我便带着一帮兄弟来到了这里,也在这里安了家。”
刘轩知道周仓曾在黄巾起义之时参加过黄巾军,据自己了解,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出现,黄巾军早早的败亡,这周仓以后还是黄巾军中数的上的人物呢。
想到这里,刘轩就觉得周仓还是因为自己才占山为王的,于是向着周仓问道:
“周仓,你这山上一共有多少弟兄啊?”
周仓回答道:
“回主公,一共有一千七百多人,那么多人要吃饭,所以才在山路上做起了抢劫的勾当!”琇書蛧
刘轩清楚,这一千七百多人,光是每日的口粮就已经不少吃了,他们这些人没有收入,没有田种,不抢劫,最终下场也只能饿死。
刘轩对着周仓说道:
“你们以后跟着我,我保证你们能够每日吃饱穿暖,愿意当兵的可以,不愿意当兵的那就做回百姓,辽东到时候分配房子和田产,不会让他们饿肚子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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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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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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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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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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