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刚好军阀组织崛起,为了夺得襄阳这块香饽饽肉,各大军阀间打得头破血流,一时间死伤无数。
现在各路军阀组织都缺人,来人就收,还有二十现大洋拿。
沈飞华一来到此地就加入到了军阀组织队伍当中,他所投靠的这路军阀组织还是有点势力的,带头组织人姓顾,队中所有人都叫他顾大帅。
顾大帅老丈人家里那是相当有钱,有钱那就有人,有人那就能打胜仗,而且他老丈人也非常支持他的事业。
沈飞华当土匪的时候练了一手好枪法,这些年好多次战争都是他带头冲锋,而且这人又会出谋划策,没少帮着姓顾的打胜仗,深得顾大帅赏识,给他提拔成了自己身边的左膀右臂。
按理说沈飞华给他打了那么多胜仗,又是他身边的红人,那军饷应该不会差吧?
其实顾大帅每月给沈飞华发的军饷比任何人都多,但是他沈飞华就觉得少,不够自个儿花。
早些年沈飞华当土匪的时候染了一身臭毛病,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顾大帅给多少军饷也不够他挥霍的。
沈飞华这辈子穷怕了,他当然在乎钱,但是那姓顾的每月发的军饷还不够自己抽大烟逛窑子的。
正当他考虑要不要谋反的时候,另一路军阀的人找到了他,来人开门见山,直接道明来意。
说他们摆了个鸿门宴,只要沈飞华把顾大帅骗过去就给他十万现大洋。
沈飞华基本上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自己的亲爹娘他都下得去毒手,更何况你一个外人顾大帅。
但是沈飞华可不傻,没见着钱他可不动手,那人见沈飞华真有心帮他做掉姓顾的,第二天约好地方就把所有钱财都给了沈飞华。
顾大帅还真着了道,带着沈飞华就去赴了宴,他知道沈飞华的枪法出神入化,甚是了得。
即使真是鸿门宴有沈飞华在也不会出什么事,但是他最后死了做鬼都没想到,开枪打死他的人正是他的心腹沈飞华。
要不说沈飞华这人狠呢!对自己也是如此,杀了顾大帅后,又朝着自己的肚子开了两枪,只不过不是什么致命伤,然后假装冒死把顾大帅的尸体给带回了他老丈人身边。
顾大帅他老丈人只知道自己这宝贝女婿尸体是被沈飞华拼死带回来的,却不知道自己女婿的死因正是沈飞华所为,对沈飞华甚是感激,直接给了他两万大洋表示感谢。
树倒猢狲散,这顾大帅一死,他那军阀组织可就解散了,沈飞华则是带着十多万大洋回到了他老家青平县,那一年的沈飞华才二十二岁。
回到青平县后又做起了木材生意,期间又娶了当地大户何家的大女儿当媳妇儿,这何氏精明能干,也可谓算称得上是女中豪杰,在沈家的生意上没少出谋划策。
后来沈飞华生意是越做越大,赚的钱多得数都数不过来,沈家也成了青平县最有钱的大户。
所谓“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句话用在沈飞华身上那是再适合不过,当年穷得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丧尽天良的事儿是没少做,现在有钱有地位了,城里城外哪里需要修桥铺路,他沈飞华可没少出钱,沈家同时也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家。
以前的“凤凰坝义庄”破破烂烂的不像样子,沈家又出钱又出力的对其改造。还特意把以前的名儿改成了“沈家义庄!”以彰显出这座义庄是他沈飞华沈家盖的。
有人就给沈飞华说了:“沈老爷啊,改成沈家义庄这哪行啊!义庄里是干嘛的?那里面可全都是死人啊,改这名字它不吉利啊。”
沈飞华没念过书,是个大老粗,他不懂得这些,再则他也不相信这些迷信的说法,终究是没当回事儿。
沈飞华这辈子做了那么多丧尽天良的事,老天爷都可看着的呀!当然也没落得个好下场。
沈飞华现在是有钱了,就想起了他那死鬼爹妈,于是花下重金买下青平县城外一处风水极佳的坟地儿,打算把他父母的迁到此地重新安葬。
又去棺材铺给定做了两口上好的柏木棺椁,随后选了个好日子,把以前的老坟给挖开了,又抬出他那死鬼爹妈的骨头架子分别装进了棺椁,做完这些,一群人抬着棺材浩浩荡荡的就奔青平县外那块坟地去了。
沈飞华是长子,也是她爹妈唯一的儿子,理所当然的走在了队伍最前面,中间是十六个杠夫抬着两口棺材,最后面是他媳妇何氏等人,这时的何氏已怀有身孕,行动不便,丫鬟们则是扶着她。
一伙人来到坟地前刚把棺材埋好,这时突然狂风大作,大雨说来就来,众人来的时候还是大晴天,都没想着带伞,于是大家伙一着急,全都跑到一棵老树底下避雨。www.xiumb.com
老人们常说,下雨打雷的时候千万别在树底下躲雨,尤其是那些个空了心的老树,照老辈人的说法,这一到下雨天啊!那些成了精的蛇虫鼠蚁都躲在树心里,它们藏在树里可躲不过霹雳大仙的眼睛,一道闪电打下来定能叫它们魂飞魄散,在树底下避雨的人还因此受到牵连。
当时大伙着急忙慌的谁也没想到这些,突然一道炸雷猛劈下来,正好劈中了沈飞华,脑袋都给劈成了两半。
为了留得全尸,何氏又找来手艺高超的裁缝师傅,这才把沈飞华的脑袋给缝合起来,最终埋葬在他父母的坟边上,一家人也算是团圆了。
事后有人回忆说沈飞华入土的那一瞬间,恍惚听见从他爹妈坟墓里传来阵阵笑声。
沈飞华死后,何氏也没有弃之离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从我嫁给沈飞华那天起,我生是他沈家的人,死了也是他沈家的鬼,更何况我现在还怀着他沈飞华的种。”
沈家上下全由何氏打理,还打理得井井有条,虽说何氏身为女儿身,但她的自身的经商能力绝不比生前的沈飞华差,沈家的木材生意也是在她的带领下越做越大,到至今沈家依然是青平县首屈一指的大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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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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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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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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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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