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异常艰险,我也是奇怪,从小就总是遇到这么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最神奇的,估计就是遇到那个叫白卿念的小神仙还有小哥了。跟他们在一起,跟着我二十多年的三观一次次被刷新重塑,但不知道为什么,和他们还有胖子在一起,就感觉我的生命也有了意义。
当然,如果他们能不三天两头撒狗粮的话就更好了,小满哥的伙食都没我的好,哼~
念念神出鬼没,小哥日常失踪,啊,还失忆。我也没想过,原本为了三叔的雪山之行会彻底改变我的后半生。
青铜门前,眼睁睁看着那个有十二只手的巨怪变成风流倜傥的俊美少年,大学里背了那么久的马克思主义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
他真的,太他娘好看了。
如果小哥是清冷高贵的神,念念是绝美可爱的仙,那么这个男人就是勾心夺魄的妖!
无邪,清醒点,他是个大男人!
然而,在他开口的一瞬间,一堆的心理建设都白做了,一口比胖子还浓厚的大碴子味,这个铁憨憨,一下子破灭了……
念念让我带着他,也是,千年前的老祖宗怎么独自在现代社会生活呢?m.xiumb.com
好在他好像挺好说话的,我们也聊得到一起,可是,为什么我总有种被什么东西盯上了的错觉呢?是因为还在墓里吗?
……
念念又跑了……
我们守在他们的小院子里,和胖子轮流守着沉睡的小哥。
胖子离得近些,我也时常回杭州打理我的小铺子,顺便带老蒲出去玩,虽然两个大男人在游乐园里玩儿有些奇怪,但看着那家伙露出儿童般的笑容,也值了。
路上总有小姑娘捂着嘴看着我俩窃窃私语,还偷笑。
我理所当然地把她们的异常归咎于身边这个男人绝世的容貌,总算是知道念念为什么天天传送,不爱坐交通工具了,有些人,就是戴上口罩眼镜帽子,还是会被众人瞩目。
我俩的关系好像近了些,他说话也正常了很多,没有之前那么憨味十足,反而总挂着一股子邪气,我合理怀疑他是在装的,但我没有证据。
但总觉这样的他,才应该是他。
回到吴山居,我们就被二叔拎走了,他和老蒲两个人就那么笑着对视着,十几分钟不说话,我总觉得有种暗流在他们之间流淌,像是古代的剑客,说不准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偷偷交手几百回合了?
二叔满意地点点头,一脚把我踹了出去,留下老蒲两人在书房里密谋。徒留我一个人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数云朵……
二叔走后,我开始细致地教他现代的知识,写字,数码,生活常识等等……
我该说不愧是曾经的王吗?他真的很聪明,一教就会,还会举一反三,我要是这么能干,估计我爷爷的坟头草都能欣慰地再长几寸吧。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怀疑他在勾引我……
不经意间的发丝垂落,写字时若有似无的触碰,耳畔间令人心痒的呼吸,四目相对时的温柔……
艹,这™是个什么妖孽!
这男人也太犯规了吧?
所以我为什么会以为他是个憨憨?
这明显是盘丝洞的蜘蛛精啊!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果然应该相信我的第一直觉的……
我承认我的心有些乱了,艹,无邪,你们俩可都是大老爷们儿啊!
幸好,他熟悉了一阵之后,就经常外出,也省的我特意躲他了,但我们几乎两三天也见不到一面。
听王萌说,他盘下了几间铺子,也是,念念给了他那么多好东西,啧,他现在,老有钱了……
我原本以为日子就会这么平静地过去,把这份不该存在的心思埋进心底,可看着他血淋淋地站在我面前,我真的没办法无动于衷。
是啊,念念提醒过我的,会有人想对我下手,我怎么就忘记了呢?
我已经有快一个礼拜没见着他人了,虽然夜里总觉得有什么东西靠在身边……
那天夜里,听着大雨噼里啪啦的声音,我很早就睡了。乒乒乓乓的声音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惊雷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和小哥他们带了那么久,自然也是清楚什么是打架的声音。
我从床下隔层里摸出念念给的银枪,握着枪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隐约看到院子里有好几个人在缠斗。
是老蒲!他身边围着四五个穿着黑袍子的大汉,所幸,念念走之前给他留的是一把巨斧,自己和胖子还因为这个嘲笑过他。
谁能想到一个长得仙气飘飘的男人举着巨斧也能舞得这么好看!
没一会,小院里横七竖八躺着黑袍人的尸体。
他,杀人了……
他就那么直挺挺地站在小院里,右手紧握的巨斧向下垂着,一滴滴红色的液体顺着斧尖落到地面。
雨水混着他们的血液流了一地,单薄的衬衫被雨水浸透,露出坚实的肌肉线条,及腰的长发头发也因为淋雨耷拉着,他的双眼有些猩红,透着一股子狠意。
那个熟悉的眼神,是我这么多天一直隐隐能察觉得到的!
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和雨中湿腻的感觉让我一阵恶心,我不敢靠近他,生怕他下一秒那个斧头就会轮向自己。
这一刻,我才发觉,我好像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
他看见我的瞬间,眼中的暴戾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无措与慌乱。
他那样的人居然会流露出这么脆弱的表情吗?
可我能怎么办,我的心里说不出有什么感觉。
我只想逃,我也这么做了,在雨中慌不择路……
他很快就追上了我,都没出院门,一把将我拥住,卑微颤抖着在我耳边呼喊着让我别走,别怕他。
我脑中一片混乱,颤抖着推开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一把将我护在怀中,挥手一斧头朝我身后砍去。
那柄从他胸口穿透的长剑贴着我的脸颊而过……
来杀我的都死了,可他也倒下了。
我就这么呆呆地抱着他慢慢滑落的身体,我们附近地上的一片雨水浸满了他的血,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朦胧了我的视野,心脏如刀搅般疼痛。
明明他是那样杀人不眨眼的人,为什么,心会这么痛……
他苍白着脸,用尽力气想擦去我的眼泪,告诉我,他爱我……
所以,这是可以的吗?
我的理智慢慢回归,艰难地扶着他,回到卧室,解开他身上的口子,看着那道醒目的狰狞伤口,心乱如麻。
正想去找药箱,替他止血,却被他一把拉住。
他问我,想不想救他。
我不假思索地点头。
他脸上闪过一丝邪魅的笑容,让我心下有些不安。
他说我心脏里有他续命的核心,只有……
话未说完,下一秒,天旋地转,我被反压在床上,热烈的亲吻落在我的脸上,整整一夜,不曾停歇……
艹,狗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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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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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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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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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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