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你是看我长的老好骗是吗?拿一张画给你大爷真以为大爷我就不认钱了吗?”
苏雨辰一愣,对哦,他这是在唐朝时期,怎么能够拿现在的货币来当钱花。
这下子尴尬。
“那个大爷,我没钱。”苏雨辰尴尬的挠头。
“没钱来这里干嘛?真是妨碍你大爷我生意,滚一边去!”大爷一听说没钱,立刻变了脸色,直接推着苏雨辰把他赶走。
苏雨辰真心的无语,大爷不是你叫我的吗?怎么最后成了我的过错了……
果然,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没钱永远是一个硬伤,而他苏雨辰今天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没有钱……
算了,没钱他也是一个真男人,怎么能够因为一个钱就畏畏缩缩的呢?
在这条集市上逛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大致已经得知现在的时间是贞观11年也就是公元637年11月,这个时期的大唐王朝已经把北方的东突厥给灭掉,现在只剩下了西突厥。
此时的大唐王朝又经过了七年的休养生息,战争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经几乎销声匿迹,此时的大唐到处都剩下了繁荣,国民安康富庶,百姓安居乐业,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
贞观11年也是华夏历史上少有的巅峰时期。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苏雨辰总感觉自己好像忘了什么大事,637年11月在唐王朝的历史上好像发生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可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
算了,以后总会知道的。
不过长安这么大,他要去见唐太宗李世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这个时候长城恐怕也有百万人口了,其他也有很多个城市人口超过十万。
而这个时期,哪怕是整个欧洲都没有一个人口超过十万的城市吧,几万人口的城市就已经算得上是超级城市。
这个时期的华夏是当时绝对的唯一超级强国,哪怕是在如今的世界上,也没有任何的争议。
哪怕是樱花国面对华夏也是毕恭毕敬,甚至不惜多次派遣使者来唐朝学习先进的文化和高超的科学技术。
可以说,若是没有大唐王朝,恐怕现在的日本还在战国的分裂时期,更不要去说什么后期的德川幕府统治了。
“大家快来,大家快来,陛下去花阳酒楼亲自举办诗词大会了,据说只要诗词写的够好,陛下就会重赏,大家快去看看呀!”
“走走走大家一起去看看,长安这么大,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陛下的英俊面容呢,说不定陛下一眼看到我就把我选为贵妃了。”一个浓妆淡抹的肥猪胖女人说道。
“哇,你长得虽然不好看,但是身材太好了!我爱上你了!”
苏雨辰看到这个眼睛直接黑了,管这肥猪胖的女人叫身材好?这就是大唐时期的以胖为美吗?
未免也有点太……
“我没有文化,我不去。”
“谁有文化谁再去那里吧,反正我也没有文化,去那里等于白送,我还是继续给别人掏粪吧,我害怕去那里把陛下给熏死了。”
“……”
花阳酒楼?苏雨辰捕捉到刚才一个重要的字眼。
现在,唐太宗李世民在花阳酒楼举办诗词大会。
有很多的人紧跟着就去向着花阳酒楼走去,苏雨辰也紧跟着这些人的步伐急匆匆的向那里走去。
这下可算解决了他不识路无法找到唐太宗李世民的问题。
花阳酒楼足足有七层那么高,这在古代唐王朝来说也是极为少见的建筑,而且这个酒楼的占地面积也十分之大,其中的奢华程度也是独树一帜,门外朝挂着灯笼,无数人拥挤在门口向里面走去。
李世民坐在第七层的位置,旁边站着程咬金,身着金黄色的龙袍,面色严峻,居高临下地往下望去。
“安静!陛下有话要说!”站在一旁的程咬金对着下面人声嘈杂的人群怒喝道。
他的声音和他巨大的身形形成正比,指一下,便将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喝住停止了叫声,一下子整个酒楼落针可闻。
“朕今天来此酒楼,是想招纳天下具有诗才之人,今日在此酒楼饮酒作诗,朕亲自赏阅,谁诗作的好,朕就赏赐万金并以高官厚禄待之。”李世民居高临下的说道。
楼下一听这消息,那感情好啊,这可是能够直接飞黄腾达的机会。
一种读书人立刻喧嚷了起来,“那敢问陛下作诗以什么为题?”
作诗总是要限定范围的,而这个范围,也应该是由唐太宗李世民亲自来设定。
“朕前不久刚刚得到一美人,今日朕心情愉快,不如就用这件事情,以美人为题,来写一个形容美人美貌的诗词,谁若写得好朕便亲自赏赐。”李世民站在七楼的位置,声音传到下面,都可以听到。
美人?
楼下的苏雨辰一听到这个词语立刻想到了一首诗,若是来形容美人的话,那不得是李白的《清平调》来形容美人吗。
这个时候还是大唐初期,李白都还没有出生呢,也就是说这首诗词还没有问世,那岂不是说他可以把这首诗作出来。
“现在开始,你们便可以上前作诗吟诵,朕给你们一柱香时间,待到一炷香燃尽之后,朕便会赏赐这其中作诗最好的诗才。”
说着,旁边便有人递来一柱香,用蜡烛点燃,随着烛火一点一点的往下燃着,代表着这一柱香时间的开始。
“陛下,我先来!”
一个胖小伙子自告奋勇的走上前,垂足顿胸的饮了一杯酒。
这一幕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毕竟这是第一个人,都说枪打出头鸟,这第一个人竟然有如此大的胆魄,想必他的诗一定会非常的好。
唐太宗李世民也被深深吸引,此人的长相虽说面容丑陋,可是作为第一个敢于站出来的人,也让他充满了期待。
“我接下来要做的这首诗叫做美人美。”
《美人美》?
“美人美人你真美,美的不要不要的。虽然哥只是传说,但是不要迷恋哥。”(作者自己瞎写,只当小说就行,哈哈,捂脸……)
噗!
所有人都在用并憋笑,这小伙也太搞笑了吧,这也能叫做诗?
唐太宗李世民几乎脸都要黑了,这人诗写的不好也就算了,最关键的是这诗词也太他妈自恋了吧,这不是在找抽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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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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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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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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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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