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的生僻字那么多,就是再有文化的人也恐怕很难全部都认识,最关键的是人家曹丕才听一遍,你就让他唱,就算是爱因斯坦也唱不下来。”
“爱因斯坦的学汉语了吗?今天我算是长见识了。”
“……”
苏雨辰看到曹丕脸上都气成那个样子了,他好像确实有点过分了,生僻字这首歌但凡是一个人都不可能听一遍就会唱的,哪怕是饱读诗书的曹丕也不行。
不过他总得给个台阶去下呀,要不然整的这场面多难堪。
“祖宗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呢这首歌我学了一万遍才唱会,这不怪祖宗,你不认识里面的字,实在是这首歌的本身就太难了。”苏雨辰嬉笑着说道,这也相当于是在给曹丕台阶下。
其实他就是唱一遍就会了,只是不想去刻意的打击曹丕而已,他已经够难过悲伤伤的了,这要是再打击一次,恐怕曹丕上吊的心都有了。
不知道为什么苏雨辰这个人拥有着绝对音感,无论什么歌曲,都能够找到这个歌曲的调,只是苏雨辰脑子这方面确实不好用,嗓音这么好还有绝对音感,都可以靠这个赚钱了人家偏偏去捡破烂,可能是因为他脑子确实被牛踢过的缘故。
算这小子识相,还知道给自己台阶下。
不过这后世的歌曲倒确实动听。
“这首歌曲虽然陌生的字比较多本王听的七零八落,但是这歌曲中的曲调慷慨激昂倒非常适合作为战歌。”
“如果在战场上我方敲击战鼓然后再派唱歌好听的人高歌去唱这首歌,我想我方军队的士气一定会得到大大的提升,到时候人人一马当先,必能够势如破竹,将什么孙权刘备这等牛马人物打败。”
曹丕内心里已经勾勒出了战场上放点生僻字这首歌鼓舞士气,然后军队在前面冲杀人人都打了鸡血一般冲向敌方阵营,每个人都爆发出吃奶的力气以一当十大败敌军。
那样的魏军恐怕连诸葛亮都无法抵挡。
这场面,妙哉妙哉!
苏雨辰内心一阵的无语。
生僻字这首歌能搬到战场上去唱,这想法恐怕也只有曹丕老祖能够想出来了吧?
要拿战歌的话,那不得最近特别火的孤勇者吗?
思及至此,苏雨辰心里面想起了孤勇者的旋律。
爱你孤身走暗巷,爱你不跪的模样,爱你对峙过绝望,不肯哭一场……
去吗?
国足:配吗?
……
“小子,你既然来到本王这里了,不如留在这里不要回去了。”曹丕再次把目光转移到了苏雨辰身上,面色认真的说道。
苏雨辰内心不解,为什么曹丕老祖要让自己留在这里呢?
难不成——是因为他长的帅?
虽然同性恋这种东西让他感觉有点恶心,但是如果是因为他长的太帅,他苏雨辰还是可以接受的。
“祖宗,你为什么要让我不要回去了呢?”苏雨辰问道。
曹丕走到他的身前,抬起衣袖重重的拍到他刚刚穿上的那件黑色的汉服身上。
苏雨辰肩膀微微一震,显然是曹丕的力气够大,他肾虚的身子承受不住这样的力道。
曹丕身子凑近到他的耳边,“小子,本王要你跟谁在一起去讨伐南方的诸葛小儿。”
“啊?”苏雨辰听到这句话,微微一愣。
讨伐诸葛孔明?你把唯一能够和诸葛亮对抗的司马懿都给杀了,拿什么去跟诸葛亮打呀?拿头赢啊!
这跟送死有什么区别?
“祖宗啊,你都把能够和诸葛亮抗衡的司马懿都杀掉了,你还拿什么去跟诸葛亮打?虽然魏军比蜀军要强,军队也要多的多,但是双方的指挥官完全不是一个级别呀,可以说几乎是降维打击了。”
苏雨辰这话并没有让曹丕的脸上出现失望之色。
苏雨辰还在纳闷为什么曹丕会有这个想法的时候,凑在他耳边的曹丕给出了答案。
“就像本王刚才所说的那样,既然你唱这首歌如此熟练,不如跟随本王去蜀汉征讨诸葛亮,等到两军交战的时候,我方一旦有颓败之势,你就敲击鼓声大唱这首歌。”
“到时候我方士气一定会提振,个个一马当先大败蜀国军队活捉诸葛亮!”
“后生,你考虑的如何了?”
曹丕也是一个求贤若渴的人,这时的他已经刻意的放低了身态去求苏雨辰。
啊,这……
苏雨辰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用脑洞很大这个词来形容曹丕,他是怎么能想到让自己去唱的歌给士兵鼓舞士气的。
就挺……佩服……
“祖宗,我不能在这里停留太长的时间,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我便会传送回到2000多年之后。”苏雨辰还是实话实说道。
直到这时,曹丕的脸上才露出失望之色,“你说你小子要是给本王带兵打仗鼓舞士气那该多好啊!”
苏雨辰:真·挺好!
“后生,本王宫殿内歌曲都是比较委婉哀伤的,在本王看来,这种歌曲比较有观赏性,它的抒情性比较好,你既然来自后世,想必也有很多后世的哀伤的歌曲。”
“本王的父亲曹操已经去世,世人总说本王薄情,自己的老爹死了,硬是一滴泪水都没有流出来,说朕不懂感谢先王曾经给我的父爱,可是不是本王薄情,是本王的泪点太高,真的哭不出来呀。”
“不如你来唱一个歌颂父爱的歌曲,本王想哭。”
“?”
苏雨辰听到曹丕这个想法呆住了。
他也是头一次听说有人求着哭的。
不过既然是自己的祖宗要求,那自己作为后生,总归还是得满足吧。
脑海里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个中国催泪神曲——《父亲》
这首歌曲的情感也是层层铺垫递增的,用鼓来做伴奏也是可以的。
那既然这样,不如就唱一首《父亲》,而且这首歌还可以宣扬父爱的伟大,也符合正能量。
“魏王,我们后世有一首歌曲叫做父亲,这首歌在后世被誉为催泪神曲,我这就给您唱。”
苏雨辰调整了一下身子,再次回到战鼓旁,拿起了鼓槌。
唇角一扬,鼓声轻奏。
曹丕神色集中,静静聆听,一首《父亲》送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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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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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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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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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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