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传奇塑造是更多的凭借运气,而和胜和的烂仔阿辰,只用了一晚上就成为了公认的最强双花红棍,靠的是自己的两只手。琇書蛧
叶辰用双手打出了一片天。
这一晚过后,原本算得上中等势力的联英从此除名,而换来的,是叶辰的异军突起。
这一夜过后,叶辰就拥有了战神之名。
同时,在叶辰手下,也有一个小弟崛起。
这个人,名叫司徒浩南。
却说当晚,联英的坐馆鬼哥去找东星的高利贵。
高利贵点齐了人马去踩叶辰的场子。
在佐敦正遇上了叶辰安排驻守的司徒浩南,一间一间场子的接收。
两拨人相遇,二话不说,就是一阵乱战。
高利贵自认为成名已久,根本不把烂仔阿辰放在眼里,认为和胜和的双花红棍就和闹着玩一样,当不得真。
他连叶辰都不放在眼里,更不用说叶辰的这班籍籍无名的小弟。
然而就是这种狂妄自大,让高利贵成为了司徒浩南成名的垫脚石。
司徒浩南当时知道自己的人少,打下去必输无疑,想想大佬叶辰对他的看重,把刚刚打下来的佐敦交给自己守,是何等的信任,若是不到一个小时就被人夺了去,又如何有脸面回头去见叶辰大佬。
于是,司徒浩南抱着必死的决心,直接朝着高利贵摸过去。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只要杀了带头的这个人,那么这群人再多,也就都成了群蛇乱舞,不足为惧。
至于这个带头的人是谁,司徒浩南根本不认识,他也不在乎。
十八岁的年纪,在这个江湖上当然是谁也不忿,天老大我老二,混不出个名堂,和死了有了什么分别。
司徒浩南一个人一把刀,朝着高利贵就杀了过去。
高利贵只把司徒浩南当做了一般的小喽啰,两刀斩过来,看都没看司徒浩南长什么样。
而司徒浩南却是以有心算无心,直接以命搏命。
他知道如果被对方的小弟围住,就没有了杀死对方头领的机会。
所以必须一击致命。
干脆面对高利贵的刀,司徒浩南就没想躲闪。
一下子冲过去,用一只手死死的抓住了刀刃。
任凭自己的手掌鲜血直流,根本眉头都不皱一下。
同时,在司徒浩南抓住了高利贵的刀的时候,他就知道,高利贵死定了。
高利贵连反应都没有反应过来,被司徒浩南的一刀捅进了肚子,当场就把五脏六腑搅了个翻天地覆。
在他倒下的一瞬间,脑海中闪烁过无数的画面,那是他年轻的时候闯荡江湖,跟在大哥的后面,意气风发,头角峥嵘,什么都不惧怕。
只怕不能混出一个名头来。
但现在,一切都成为了虚空。
这个江湖,每天都有新的人窜出来,而大佬的位置却都是固定的。
小的想要上位,就只能以命相搏,不断的把大佬们拉下水。
高利贵死了,无论他生前多么猖狂,多么疯狂,死的时候,和普通小弟没什么两样。
然而高利贵的死,却把东星震动了。
第二天一早,东星召开了高层会议。
商议高利贵被杀的事情。
东星可是香江的一流帮派,与日薄西山的和胜和不同,与只能算是中游帮派的联英也不一样。
按照东星以往处理事情的方法,帮派里的一方堂主被杀,当然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想也不用想,直接派大队人马过去,直接杀死对方报仇。
但今天有些不同。
因为高利贵是没经过帮派的命令,直接擅自动手。
若是他踩赢了对方,占了场子,东星自然可以给他撑腰做他的后盾。
到时候,无论对方是哪个帮派,都只能吃哑巴亏。
被高利贵占据的地盘,无论如何都是不会还回去的。
这种事情,高利贵和东星也不是做一次两次了。
但这一次,高利贵失手了。
去踩人家的地盘,没踩过,还被人斩死了。
对方还是和胜和新上位的双花红棍。
一个人带着两百人,用一夜的时间,把整个联英给灭了。
联英最不济,也有一千号小弟。
等同于叶辰带着小弟们,一个打五个,完胜。
而且叶辰一个人杀了七八个联英的大佬,其中不乏在江湖上很有名望的打仔。
这样看来,叶辰是个很不好惹的人物。
不好惹到连东星都会感觉到头疼。
“玛德,和胜和不都要黄摊子了,怎么就又蹦出来这样一个猛人!”
“这个烂仔阿辰不好对付,一夜之间已经在江湖上闯出了大名气,现在很多人都明着叫他战神辰,最强的双花红棍。”
东星的最强打仔乌鸦听了这个就很不高兴。
“最强双花红棍?他也配?”
乌鸦在东星里最能打,立下过赫赫战功,但也只是个红棍。
因为在东星这个帮派里,只有过一个双花红棍,还是东星的创立者兰世立封的,在那之后,就再没有过双花红棍了。
乌鸦在为社团立下过汗马功劳后,就一直想要提升到双花红棍的位置。
今天看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成为了双花红棍,乌鸦就十分不服气。
“什么战神辰,一群没见过大世面的小喽喽,被他给唬住了。”
“到底是高利贵自己不小心,自己死了不算什么,却被人当了梯子,踩着咱们东星的名号来上位,真是找死。”
“各位叔伯,这件事我不管你们是打算怎么做,一句话,我乌鸦忍不下这口气,这个烂仔阿辰,我去收拾!”
东星的坐馆骆驼看着乌鸦跃跃欲试的样子,点点头:“乌鸦你去也好。”
“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总之要把场子找回来。”
“绝对不能丢了我们东星的脸面。”
乌鸦大喜过望:“多谢坐馆!”
这时,旁边有东星的叔伯辈开口说道:“你这趟去,无论如何是要有个结果的。”
“如果能斩了烂仔阿辰最好,如果不能动他,就把那个司徒浩南带回来。”
“是他杀了高利贵,一定要让他偿命才是!”
乌鸦得令,领了浩浩荡荡的古惑仔小弟,向着佐敦而去。
这一次去,为了保证万无一失,东星不但给了乌鸦最强的打仔队伍,还支出了三只手枪给乌鸦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就像那个叔伯说的,无论如何,都要有一个结果。
如果东星乌鸦去找烂仔阿辰都不能有个了断,那么从此之后,怕是再想找烂仔阿辰的麻烦,就难如登天。
现在,是趁着烂仔阿辰还没有站稳脚跟,一下把他打死的最好时机。
当然,这些都是东星的人在胡乱猜测。
真实的情况是,此时的叶辰,已经把佐敦的小弟都收拢了妥帖。
他是一拳一脚凭借自身硬实力打下的地盘,目睹了叶辰无敌之姿的小弟们,纷纷拜倒,死心塌地的跟着叶辰。
灭了联英后,叶辰的实力急剧的膨胀。
现在麾下小弟八百人,而且各个忠心,敢打敢拼。
这八百人里,有一半都是联英的帮众。
但无疑,在叶辰的带领下,这些人的战斗力,要比在联英的时候,高上几个档次。
这就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的道理。
统帅勇猛无双,他的士兵,自然会效仿,心中无惧,气势无敌。
此时的叶辰,把佐敦整顿了一番后,留下了几个小头目带人看场子,然后自己则带着斩了高利贵的司徒浩南,以及五十名精英小弟,返回了和胜和的塘湾。
昨晚,看着叶辰打联英那叫一个落花流水,和胜和的陀叔也眼红,带着几个叔伯,领着小弟们,来油尖旺走了一趟。
那时候,联英的正面力量虽然被叶辰给打垮了,但还有三百多的小弟,游离在外。
看到了和胜和一众,都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在几个联英的堂主的带领下,联英残部和与陀叔带领的和胜和大部队,交战在一起。
这一下,战斗的激烈程度超乎了陀叔和几个叔伯的想象。
他们都是久居上位,多少年连砍刀都没拿过。
平时都是依仗年轻时和胜和风光的时候,积累下的人脉和威望混日子。
现在一动真格的真刀真枪的当面火拼,这些人就都怂了。
陀叔和几个叔伯见到形势不妙,哪敢继续留在油尖旺,赶忙带着小弟们返回了塘湾。
这一下,导致和胜和的有生力量被联英重创,陀叔精心保存的三百心腹力量,损失过半。
回到了塘湾坐馆地嘉兴茶楼,陀叔又恨又怕,直接昏倒了。
然后等人再醒过来,就中了风,连说话都不利索了。
如此一来,陀叔就不再适合担任和胜和的坐馆,各方的堂主们听到这个消息,都纷纷急切的返回了塘湾。
很多人都暗中较劲,想要争夺坐馆的位置。
叶辰也是在这个情况下,被叫回了塘湾。
短短几天时间,烂仔阿辰已经成长为了和胜和内部叔伯们都不敢小瞧的存在。
整个和胜和来看,也只有叶辰的地盘最大,油水最多,兵强马壮。
不过叶辰对于和胜和的坐馆位置,完全没有兴趣。
在他看来,和胜和这个老牌社团,已经从制度上、人事上,完全的腐烂掉,积重难返。
继续当和胜和的坐馆,没有什么前途。
还不如等到自己实力足够的时候,独立出来。
成立一个新帮派。
看到叶辰似乎对于坐馆的位置兴趣缺缺,其余的叔伯们都欣喜过望,一个个各怀鬼胎,不知道在盘算着什么。
众人围在中风的陀叔周围,看着曾经威风凛凛的陀叔,如今已经是风烛残年的模样。
许多曾经跟着陀叔长时间相处的帮众,一时间都感慨良多。
陀叔挣扎着坐起来,用手沾着水,在桌上写下了两行字。
“选坐馆。”
“我推荐阿辰。”
这两句话写完,在场的众人纷纷色变。
大家看向了叶辰,叶辰却脸色不改,风轻云淡。
“陀叔,坐馆的位置我不想坐。”
“只盯着帮派内的这点地盘没意思,我看中了尖沙咀和旺角,那里最繁华油水最多,我早晚带人打下来。”
叶辰明摆着拒绝,让很多人松了一口气,但陀叔却很激动。
他挣扎着,指着叶辰,猛烈的咳嗽几声,然后继续在桌子上沾水写着。
“必须你来当坐馆。”
“只有你能救和胜和。”
“否则我死不瞑目。”
叶辰呵呵一笑:“让我当坐馆,你要知道后果很严重的。”
叶辰随口说道,也不管其他人听不听得懂。
他毕竟是隐藏的卧底警员,还要完成搜集犯罪证据,帮助警方抓捕三个和胜和级别的帮派坐馆。
要是叶辰当了和胜和坐馆,当然不会自己举报自己。
但可以把与和胜和关系不错,规模相仿的帮派给举报了。
到时候几条匿名短信发出去,既能完成了副本任务,还不影响叶辰继续浪迹古惑仔的江湖生涯,想想就很有趣。
看到叶辰出言反问,陀叔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只要你答应当坐馆,你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
陀叔自知自己没多久的日子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想通了以前的很多事情,到底是想给和胜和留下一条光明的发展未来。
现在和胜和的处境很尴尬,如果不是叶辰打出了名头,撑住了场子,估计马上就要麻烦连连。
毕竟联英被毁了,联英的残留人马可以拿出真金白银,动用有关系的帮派力量,对和胜和进行围剿。
如果叶辰不出头,到时候就是生死存亡的关头。
而叶辰随时可以带人过档到其他的帮派。
只有让叶辰坐下这个坐馆的位置,他才会全心全意的为帮派着想,带领和胜和走向强大。
面对陀叔坚决的指定叶辰当坐馆,很多其他的叔伯都颇有微词。
但陀叔多年的威望在这里摆着,没有人直接跳出来反对。
再加上叶辰现在的风头正盛,很多人也都惧怕叶辰。
叶辰嘿嘿一笑,从身后把司徒浩南叫过来。
他对陀叔说:“陀叔,既然你看得起我,让我做坐馆,我也不推脱了。”
“先给你介绍个人,这是个是我的头马。”
“司徒浩南。”
“昨晚东星的高利贵趁火打劫,踩到了我的地盘,就是司徒浩南出手,把高利贵给斩了。”
“还不叫陀叔!”
司徒浩南站得笔直,一身腱子肉显露无疑:“陀叔!”
陀叔身体颤抖的看着叶辰,又看看司徒浩南。
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过,叶辰竟然这样能闯祸。
联英的麻烦还没彻底摆平,又惹上了势力强大的东星?
和胜和干脆直接解散了算逑!!
陀叔只感觉到胸口一阵气闷,眼前一黑,直接晕倒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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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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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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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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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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