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菜和凉菜倒还好,稍微懂行一点的人都知道,这两道菜都算是十分家常却又考验厨师手艺的菜。
但是最后这个素高汤却让大家都十分摸不着头脑。
又素又高汤这是什么东西啊?
不过很显然,大家觉得摸不着头脑,但是场上的四位大厨却都十分淡定,看起来都是心里有数的模样。
县太爷宣布完三道菜之后,笑着说:“祝大家都能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我就回去等着品尝诸位的成品了。”
他说完转身回到屏风后面。
屏风后面的几个人已经小声地议论起来了。
“汪大人今天的手气可真好。”万子秋道。
县太爷分辨了一下他的语气,确认不是在说反话,这才笑着落座问:“我也不懂这些,刚才都不敢多说什么,生怕露怯。
“要我说就该让万掌膳去抽才对。”
“汪大人抽的三道菜都极好。”万子秋笑着夸赞道,“现在都已经到决赛了,外面这四位也都是老手了,用什么鸡鸭鱼肉吊汤,根本难不倒他们,反倒是这个素高汤很妙,说不定一下子就能把几个人的档次给拉开了。”
听到今天需要做的菜品之后,叶大嫂的脑子就飞快地转动起来。
素高汤她当年也是学过的,但是用到的并不多,一般只有十分笃定信佛的人家做席才会用到素高汤。
她一边想着,眼神一边在放食材的桌子上逡巡,看到食材两面有几颗很大的笋子,还有豆芽、香菇等物。
于是叶大嫂没有犹豫地先开始收拾香菇。
干香菇冲洗干净,将菌盖和菌柄剪开。
菌盖放入较热的水中泡发,菌柄则直接放入锅中,倒入清水开始熬煮。
岑老今天打定主意不参与任何评判方面的事儿,所以搬了把椅子坐在外面,监督着现场的秩序,看到叶大嫂的选择之后心里颇为满意。
并不是说竹笋不好,如果是在南方,用鲜笋吊素汤那肯定是极其鲜美的。
但是南方的笋子不远千里运到京城,就早已失去了大部分的鲜味。
看着老大一棵的笋子,去掉外皮和变老的部分,最后能留下的嫩笋肉可能还不到十分之一。
最重要的是,笋肉嫩却不代表味道还依旧鲜美,
若是一上来就选竹笋的话,恐怕最后的成品是很出彩的。
叶大嫂将香菇暂时处理好之后,便开始手脚麻利地择起豆芽来。
豆芽将根儿和头都掐掉,只留下中间最为白嫩的杆子,放在一边待用。
此时大家都在忙着做高汤,毕竟另外两道菜虽然很考验功力,但都花不了太多时间。
可叶大嫂这边却比别人都更早地开始准备做蓑衣黄瓜了。
蓑衣黄瓜虽然是道凉菜,但并不是简单地切一切拌一拌就可以的。
这道菜不但考验刀工,后期的调味和菜品是否入味也是很重要的。
叶大嫂的刀工虽说比不上冯月英,但是切个蓑衣黄瓜还是手拿把掐的。
很快两根黄瓜就切好了,叶大嫂抓住头尾将其拎起来,黄瓜立刻像拉花一样舒展开来。
外皮深绿,内里浅碧,格外好看。
叶大嫂取了一只大碗,往里面加了水和几样调料,然后小心翼翼地将拉开的黄瓜泡了进去。
岑老颇为意外地看着她的举动,心下颇有些触动。
虽说游彬离开京城之后就没有想过再回来了还,后面甚至都已经有些影响到心智了,但是自己教给他的东西,他不但没有忘记,还尽可能地都传授给了自己的女儿。
透过正在灶台前面忙碌的叶大嫂,岑老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跟在自己身后叫着师父的少年。
他忍不住鼻子有点发酸,急忙仰头看向屋顶,将差点儿夺眶而出的眼泪憋了回去。
岑老心道自己果然是老了,如今真是越来越容易伤春悲秋了。
叶大嫂这边将黄瓜泡上之后,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继续处理刚才泡着的香菇。
她反复揉捏着泡在水中的菌盖,尽量让其将味道全部释放到水中。
然后又重新换了一大碗清水,将菌盖捞过来再次浸泡揉捏。
叶大嫂把两次泡发的水合二为一,放在一旁让其慢慢沉淀,最后过滤出上层清亮的液体,将其倒入一直在熬煮菌柄的锅内,改上锅盖任由它自己去慢慢滚沸。
两道菜都已经有了雏形,叶大嫂自己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时间,便开始为青椒肉丝做准备工作了。
青椒肉丝这道菜,无论是听起来还是看起来,都是再家常不过的了。
但是想要把这道菜做好了,其实也并非易事。
刀功、火候全都是重点。
青椒要脆但不泛生,肉丝要入味且细嫩。
叶大嫂从肉丝入手,首先要保证其入味且口感细嫩。
别看只是不起眼的肉丝,但是想让它变得好吃,也是需要费一番功夫的。
叶大嫂将肉丝切好放入碗中,依次加入盐、糖、水、粉面子、胡椒粉、蛋清等东西,将他们跟肉丝充分地混合抓匀。Χiυmъ.cοΜ
到了这里还不算完,为了让肉丝口感嫩滑而不干柴,还需要最关键的一步,加入少许油抓匀,将所有的调味和水分都紧紧锁在肉丝之中。
做完这一切之后,叶大嫂请求一旁的差役,帮她将装着肉丝的盆子放到开了一条缝的窗边。
灶台这边大家都在熬汤,实在有些太热了,窗边那里的温度更低一些。
差役征求过岑老的意见之后,帮她把盆子放在了窗边,并且稍稍将窗户开大了一点。
叶大嫂打开锅盖查看了一下正在煮的素汤,浅尝了一口之后,往里面加入了豆芽、芹菜梗、胡萝卜块和玉米段,待锅内重新滚开之后,把灶坑里的火稍微压得弱一些,让锅里的汤保持着小火微沸的状态。
调整好汤的状态之后,叶大嫂开始做蓑衣黄瓜的调味,她是四个人中第一个起火开始做其他菜的人。
围观百姓的注意力立刻都集中到她这里来。
但叶大嫂也只是在锅里炸了一点五香油,然后加入干辣椒和其他调味料。
她将泡在碗里的蓑衣黄瓜捞出来摆在盘子中,把锅里的调料浇上去,放进了灶台旁边的食盒内,证明这道菜她已经完成了。
一旁的差役立刻将食盒盖好,并在上面贴上一张封条。
周围的百姓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开始议论起来。
“今晚真不愧是最后的决赛,看起来果然严谨多了。”
“若是之前就这么弄,那个张大厨估计也不会有什么质疑了。”
“得了吧,他那种人,就是自己心脏,所以看什么都脏,你做得再好,只要不是他获胜,他就能找到一万种理由质疑你。”
“没错,这话说得极是!”
“没了张大厨那颗老鼠屎,今晚的厨艺比试看起来都更好看了。”
“游娘子之前两次上台的时间都比较靠后,但是今天看起来似乎她做得最快,难道她准备第一个上去不成?”
“一共就四个人,先上去后上去我看也没太大区别。
“不过你们注意到没有,叶大嫂做的那个蓑衣黄瓜,跟其他人的步骤都有些不太一样。”
“我觉得蓑衣黄瓜不是重点,而是她吊的素高汤,为什么不用笋啊?
“京城这边很难能见到笋子的,这次给他们准备了这么多,显然就是为了吊高汤用啊!
“笋子吊汤的鲜味可是别的比不了的,她居然看都没看,只选了香菇和其他东西。”
“我听人说这个游娘子以前一直在关外,是今年才刚跟着夫家回来的,她该不会根本不认识也没见过笋子吧?”
“这倒还真有可能啊!”
“游娘子的手艺是真不错,可惜输在见识上了。”
“咱们这里毕竟是京城附近、天子脚下,可不是关外能比得了的。”
周小娘子站在角落处,听着众人的议论,心里也有点替叶大嫂担心。
但是也不知怎么的,她总有种强烈的直觉,叶大嫂这么做肯定有她自己的道理,未必就是这些人说的这样。
秋云一直站在周小娘子的右手边,警惕着所有不小心靠近的人,生怕有人碰到自家姑娘包着绷带的手。
随着大家熬汤和做菜,大厅内的温度越来越高,秋云抹了把额头上冒出来的汗珠道:“姑娘,您说说,您手都受伤了还不好生歇着,非要来看这比试做什么。
“这么多人挤来挤去的,万一碰到您的伤口可怎么办,大夫都说了,养不好可是会留疤的!”
一想到自家姑娘那嫩葱般的手上可能会落下烫伤的疤痕,秋云就觉得自己喘不上气,快要晕过去了。
但是她在旁边嘟囔了半天,周小娘子却是充耳不闻,眼睛一直盯着叶大嫂的一举一动。
叶大嫂此时已经将青椒切好,准备开始炒青椒肉丝了。
“嘘,别说话,现在是最关键的时候了!”周小娘子制止了秋云的碎碎念。
秋云一脸的不情愿,却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自家姑娘虽然年纪小,但是却极有主见,可不是她三言两语能说动的。
只见叶大嫂将锅子烧热之后倒入食用油,然后立刻放入肉丝,用筷子将其在锅中滑散。
热锅冷油下肉丝,便是青椒肉丝做出来好吃的第二个关键。
待锅内的肉丝被翻炒变白之后,迅速加入切好的青椒丝,让青椒稍微一过油便用漏勺盛出来,放在一旁沥油静置。
很多人到了这一步就觉得这道菜已经做好了,可以上桌了,但其实却是大错特错。
想做好青椒肉丝的第三个关键,就在最后这一步。
锅内先加入一勺油,少许的盐和湿粉面子搅匀,调味打底。
然后将刚才盛出来的青椒和肉丝重新倒入锅中翻炒均匀。
这样炒出来的青椒又脆又没有生气,肉丝也不会超过头,口感湿润细嫩。
青椒肉丝一出锅,就证明叶大嫂这边的菜品已经都做好了。
她将青椒肉丝放入食盒内,然后飞快地从锅里盛出一大碗素高汤,只加入了少许盐来调味,便将其放入食盒中了。
差役看到她三道菜都做好了,依次贴好封条之后,便端上去送到了屏风后面。
岑老早已站起身,冲下面的人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让他们记住规则,不要出声泄漏做菜者的身份,免得影响评判们的公正。
若是搁在平时,这样做其实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毕竟前来围观的老百姓是比较不可控的因素,万一里面混入一两个捣乱的,这事儿就不好办了。
但是一来今天上午的时候,差役刚刚当着众人的面把张川路抓起来,连许磊也被带走了,算是给了众人一个震慑。
而且今日进来围观的人,都是必须要记录住处和姓名的,一旦有什么问题,差役说不定就会直接找上门去。
眼瞅要过年了,谁也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被关进大牢,所以一个个都规矩得很。
岑老不能进去,心里其实担心不已。
虽说三道菜都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做出来的,但他毕竟没有尝到味道,所以还是有些紧张。
反倒是叶大嫂此时已经彻底卸下包袱,所有的菜品她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了,至于结果如何,就不是她能够左右的了。
只要能够公平公正,她都没什么遗憾和怨言。
叶大嫂这边没事做了,先回头跟自家人打了个招呼。
看着女儿笑眯眯地跟自己挥手,叶大嫂顿时觉得疲劳尽消。
跟家人打完招呼之后,她扭过头随意扫视了一下围观的百姓,没想到一下子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周小娘子,她怎么也来了?
叶大嫂惊讶地看着周小娘子笑盈盈地跟自己点头示意,然后下意识地回头去看另外一边的叶老四。
叶老四今晚一直有些蔫头耷脑的,家里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谁也没揭穿他。
但此时顺着叶大嫂的视线居然看到了周小娘子,让他整个人瞬间精神一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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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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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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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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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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