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还是那个人,脸上依旧糊满了纠缠在一起的胡子和头发。
但是他的气质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仿佛整个人一下子就高大了起来。
最终还是叶大嫂打破了沉默问:“李大叔,这位究竟是……”
李福虽然被人一把甩开,却依旧满脸兴奋,听了叶大嫂的话,他惊讶地反问:“你们不认识么?”
“不认识啊,昨个儿在路边救的。”叶大嫂小声道。
从李福的表情中,她隐约感觉到老头似乎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魏衍,字益文,号东光居士……”
李福说到这里的时候,一旁的叶昌瑞突然啊的一声。
“东光居士,我知道,林先生提起过!”
林先生是村里的私塾先生,叶昌瑞便是跟着他开的蒙。
叶昌瑞回忆着当时的情形道:“林先生说,东光居士学识渊博,兼采百家之长,有独到之见解,堪称大儒。假以时日,比肩孔孟也未尝不能。”
李福也连连点头道:“魏先生当年在京中,惊才绝艳,门庭若市。
“归隐还乡后,也有许多人慕名登门请您出山。
“当初我家夫人也曾想请您给我家公子做先生,只可惜找了两三年都没寻到您的踪迹。
“夫人还以为您不愿被凡俗之事搅扰,特意去人迹罕至之地避世独居去了呢!”
一听李福提这个,魏衍的表情突然有了几分不自然,摆摆手道:“这几年时间都荒废了,不提也罢。”
李福满心沉浸在兴奋之中,根本没有注意到魏衍情绪的变化,一叠声地说:“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我得赶紧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夫人。”
李福也不等魏衍答应,就美滋滋地转身跑远,报喜去了。
叶家人虽然都不懂大儒究竟是什么,但是对读书人的敬畏却是刻在骨子里的。
林先生是个秀才,在他们眼里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读书人了。
而这位让林先生都用了那么多词来大肆赞美的魏衍,显然就是更加高高在上的存在。
连郭氏都收起了之前的轻视嫌弃之心,偷偷打量起魏衍来。
不过她之所以这样,显然不是因为对方有学问。
而是觉得连李福都要对他点头哈腰,这个魏衍定然是个来头不小的人。
想到这里,她就开始后悔地直嘬牙花子。
怎么什么好事儿都让大哥大嫂给赶上了!
随便做个菜居然就赚了五十两银子。
如今捡回来个糟老头子竟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郭氏想着,忍不住舔舔嘴唇。
也不知道这次秦夫人会赏他们多少银子。
李福刚离开不一会儿,好几个秦家家丁就提着灯笼从前面跑过来。
每隔一段距离就站定一人,最后一个刚好站在了郭氏身边。
郭氏好奇地朝前面张望,只见一位身穿品海棠色对襟绣花袄子,下着品绿色马面裙的夫人,搭着丫鬟的手,正一步步朝这边走过来。
跟在她身侧的,是一名少年。
虽还年幼,却已经气势初成,将简单的月白色直身穿出一派风光霁月。
虽然早就知道秦家不是寻常人家,但是突然看到这样天仙下凡一般的秦夫人和秦公子,郭氏还是自惭形秽地缩回了伸得老长的脖子。
待二人走到面前,叶家大部分人都已经看傻了眼。
只有晴天奶声奶气地打招呼道:“秦夫人好,秦哥哥好。”
秦夫人笑着冲晴天点点头,并没有因为她年纪小就忽视。
她最后停在了魏衍面前,轻施一礼道:“秦文氏见过魏先生。”
秦鹤轩也一板一眼地拱手行礼道:“学生秦鹤轩,见过魏先生。”
魏衍大咧咧地受了秦夫人的礼,听到秦鹤轩的话却一摆手道:“诶,莫要乱叫,我可没有你这么个学生。”
“先生文采斐然,见解犀利,学生有幸拜读过先生的文章,获益匪浅,所以才贸然以学生自居,执弟子之礼,还望先生莫怪。”
没有人不爱听好话的,即便是当代大儒也不例外。
魏衍先从叶昌瑞口中听到了林先生对自己的推崇和称赞,紧接着又被秦鹤轩夸赞,原本强硬的态度也缓和了几分。
他看向秦夫人问:“你姓文?辽东都指挥使文宗麟是你什么人?”
“正是家父!”秦夫人道。
辽东都指挥使?
文宗麟?
叶家人都听傻了眼。
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关外的人,除了还不懂事的奶娃娃,又有谁不知道文宗麟呢!
骠骑将军文宗麟,那可是整个儿东北地区官职最高的武将!
叶家几个孩子听到这个名字,已经吓得躲到了各自爹娘的身后。
要知道,在他们从小的睡前故事里,就经常会出现文宗麟将军的名字。
不好好睡觉的小孩儿,可是要被文宗麟将军带兵抓走的,以后就再也看不见爹娘了!xǐυmь.℃òm
秦夫人居然是文宗麟将军的女儿?
这个事实显然比魏衍这个当代大儒对叶家的冲击更大。
一想到自己之前竟然就那样把晴天放在马车里,让秦夫人帮忙看着……
虽然是秦夫人主动要求的,可叶大嫂此时还是后怕不已。
秦夫人有这样显赫的娘家,婆家显然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这哪里是自家能够高攀得起的啊!
“我与你爹当年在京中倒是有过几面之缘,一转眼十几年过去,我还依旧孑然一身,你爹却已经连孙辈都有了啊!”
魏衍看向秦鹤轩,感慨道。
“父亲经常跟我们夸赞先生的才学,所以我才一心想请您做鹤轩的先生。
“万万没想到找了几年都没有消息,居然会在这里巧遇到您。”
魏衍摇摇头道:“我此番也要进京,你若是能带我一程,路上我教你儿子几日便是。
“不过拜师一事,就不必再提了。”
秦夫人面露不甘,似乎还想再争取一下。
但是秦鹤轩却抢在她开口之前,躬身对魏衍行了一礼道:“多谢魏先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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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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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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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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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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