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采的小根菜腌得差不多可以吃了。
白生生的小根菜上面带着一抹绿意,外面裹着一层红色的调料。
晴天以前从没吃过这么做的小根菜,眼巴巴地看着,但是她又怕辣,看了半天也不敢动筷子。
叶大嫂见状便问:“想尝尝么?娘做得不是很辣的。”
她说着还倒了一杯水放在旁边预备着,万一晴天被辣着了也能赶紧喝点水冲淡一下。
“我尝尝。”晴天看到几个哥哥都一口接一口地吃,终于动心地夹了一根塞进嘴里。
舌头最先尝到了外面裹着的辣酱的味道,的确就像叶大嫂说的一样,辣酱虽然看着红但并不是很辣,还能尝出微微的甜口,配上小根菜独有的味道,还真是挺好吃的。
“娘,好好吃!”晴天一脸惊喜地说,然后也不用叶大嫂帮忙,自己便不断地伸手去夹,早饭硬是比平时多吃了一碗粥。
叶大嫂注意到的时候,她最后一碗粥都吃得只剩一口了。
“哎呦,祖宗,怎么吃了这么多?当心撑坏了肠胃。”
叶大嫂担心地伸手摸摸晴天的胃,果然已经撑得有点突出来了。
叶二嫂和叶三嫂也发现孩子今天早晨吃得格外多,五个男孩子几乎都比平时多吃了一个花卷或是馒头。
至于叶老二和叶老三,直到这会儿都还没放下筷子,全都一手举着馒头一手夹着小根菜吃得不亦乐乎。
“想吃的话晌午和晚上都还有呢,用得着一大早就吃这么多么!”叶三嫂无语地从小儿子手里夺走还没吃完的半块馒头。
“你才多大点儿,就想跟哥哥们吃一样多,肚子要撑破了。”
叶老太太其实也悄悄比平时多吃了半块馒头,只不过在家里其他人的比较之下并不显眼,也没有被儿子和媳妇们发现。
“老大媳妇这次做的小根菜还真挺好吃,正好,一会儿吃完饭你去给他们都送点尝尝。”
一听说要拿去送人,叶老二、叶老三和几个孩子都齐齐抬头看向叶老太太,满脸都写满了为什么要送给别人这样的疑问。
“家里腌了一坛子呢,足够吃了,着玩意儿吃不了几天就该吃腻了。”叶老太太简直无语,“以前在关外也不见你们这么爱吃小根菜,今年这是怎么了?难道连小根菜都是关里比关外的好吃不成?”
“这不是一冬天没啥菜吃,突然吃到其他菜觉得新鲜么!”
“就是就是,过年这段时间家里天天吃肉,吃点小根菜挺解腻的。”
叶老太太闻言白了叶老三一眼道:“不想吃肉可以不吃,好日子这才过了几天就开始飘了?”
“娘,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说大嫂这个小菜做得挺好吃。”叶老三赶紧笑着解释道。
叶大嫂起身道:“那我去送小菜了,正好带着晴天出去走走。
“我就那么一会儿没看见,这孩子就多吃了一碗粥,万一积食就不好了。”
“大嫂,你快去吧,什么都不用管,我来收拾。”叶三嫂立刻道。琇書蛧
“是啊,大嫂,还有我呢,我们收拾就行了。”叶二嫂也补充道。
大家都知道晴天身体底子不好,万一有哪里不舒服那可都不是小事儿。
叶大嫂去外面缸里夹了几碗小根菜,放在一个分层的食盒里提着出门。
晴天跟在她身边,啸夜也悄没声息地跟了上去。
等叶昌丰拿着自己从早饭里悄悄藏起来的鸡蛋黄跑出来准备喂啸夜的时候,却发现原本每天都会蹲在门口等着他投喂的狗子今天却没影儿了。
“娘,啸夜呢?”叶昌丰前后院看了一圈,也没看到狗子,正好主动去问。
“啸夜?”叶二嫂根本都没注意,扭头看向叶三嫂。
“哎呀,还用问么,肯定是跟着晴天出去了。”叶三嫂一脸你们就会大惊小怪的模样,“只要晴天出门,啸夜那次不跟着了?”
听了叶三嫂的话,叶昌丰心里稍微好受了点。
啸夜本来就是妹妹抱回来的狗子,它跟出去也是为了保护妹妹。
但是他现在必须要去私塾,没办法等啸夜回来了。
叶昌丰怕被他娘发现他手里拿着的鸡蛋黄,于是便悄悄将其塞进衣袖了,然后跟着哥哥们去西屋拿了书包便一起去私塾了。
叶二嫂忙着收拾碗筷,也没注意到儿子的小动作。
叶家五个孩子一窝蜂地从家里跑出去,叶老二和叶老三扛着锄头跟在后面。
最近他们每天都是把孩子送到私塾再去地里。
虽然不算特别顺路但是也不会绕太远。
而隔壁叶庆刚家的两个儿子此时正坐在门槛儿上,一脸羡慕地看着叶家几个孩子背着书包、说说笑笑地往外走。
叶荣安低声问:“哥,为什么他们都能去私塾,你怎么不去啊?”
叶荣旭被问得有些为难,但还是不想让年纪这么小的弟弟知道家里的情况,便哄骗他道:“哥哥不喜欢读书,所以就不去了,等过两年你年纪大一点,爹娘就送你去读书了。”
“哥哥不去的话我也不去。”叶荣安虽然也挺向往去私塾的,但是又觉得跟哥哥一起在家也挺好的。
“哥哥,娘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啊?”叶荣安一大早起来没看到吕氏,已经嚎啕大哭过一场了。
此时眼睛还有些发红,说话的声音也是哑哑的。
说这话的时候,叶荣安的声音瞬间又哽咽起来,眼瞅着眼泪又要掉下来了。
叶荣旭伸手揽住弟弟幼小的肩头,努力撑起一个笑容道:“爹不是说了,娘出去干活赚钱去了么?
“爹娘赚了钱才能送你去念书,对不对?”
叶荣安闻言揉揉眼睛,难过地说:“那我不去念书了,我要娘亲。”
“娘有空就会回来看咱们的。”叶荣旭安慰道。
叶荣安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登时顾不得哭了,站起身平视着哥哥,兴奋却还不忘压低声音道:“哥哥,咱们去找娘吧!”
“啊?”叶荣旭被弟弟这想法给吓到了,“快别闹了,咱们都不知道娘在什么地方,去哪里找啊!”
“爹不是说了在吕家村么?”叶荣安越说越觉得可行,“哥,你以前不是跟爹娘去过姥姥家么?你不记得了么?”
“我那时候还没有你大呢,我能记住什么啊!”叶荣旭伸手揉揉弟弟的脑袋道,“快别乱想了,进屋吧,要吃饭了。”
叶庆刚正手忙脚乱地在灶间做早饭,他也做不出太复杂的东西来,只是昨晚特意向叶大嫂请教过,所以今天熬出来的粥还算过得去,勉强算是浓稠适当,没有稀成米汤。
他这边刚把粥端上桌,准备去缸里捞一点咸菜疙瘩出来,就听到大门外传来叶大嫂的声音:“庆刚兄弟,我自己做了点小菜,给你们拿一碗尝尝。”
叶庆刚赶紧放下手里的粥,出去便看到叶大嫂手里端着一碗红彤彤的小菜。
“真是小根菜?”叶庆刚辨认了一下问。
“是啊,前几天上山看到就挖了点回来,腌了一些今天刚开始吃,家里人都说挺好吃的,所以拿点给你家尝尝。”
若说给叶娟儿、叶东魁、叶庆远和村长家里送小根菜算是礼尚往来的话,那么叶大嫂来给叶庆刚送小菜,就纯粹是觉得家里老的小的可怜罢了。
“嫂子,这可太谢谢你了!”叶庆刚感激地说,“家里正准备吃早饭呢,真是给嫂子添麻烦了,还让你惦记着。”
“没事儿,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叶大嫂不在意地说,“行了,快回去吃饭吧。”
叶大嫂说完带着晴天和啸夜一起回了家。
叶二嫂和叶三嫂已经把灶间都收拾好了,院子也扫过了。
叶大嫂看外头已经没有什么活儿了,正准备回屋扫扫地,擦擦柜子,就听到外面响起叶娟儿的声音。
“老大媳妇,咱们上山挖菜去啊?”
随着说话的声音,叶娟儿也从外面走进了院子。
她头上包着头巾,身上穿着旧衣裳、旧鞋子。
背上背着筐子,手里还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放着小铲子和小刀。
“姑,你这是要去挖什么菜啊?”
“挖小根菜呗!”叶娟儿道,“你早晨送来那个小根菜,我跟你姑父吃着都挺好吃的,咱们再去多挖点回来,你教教我怎么做呗?
“而且现在阳坡上,蒲公英和荠菜应该也都出来了,嫩嫩的正是好吃的时候。”
若是叶娟儿只是说去弄小根菜,叶大嫂肯定也会答应,但其实兴趣并不算大。
但是一听说荠菜也长出来了,顿时就来了兴致。
荠菜可是个好东西,不但能包饺子包馄饨,还能做汤,以前在关外家里也总去挖来吃,只是长出来的时节至少要比关里晚两个月。
“姑,你说的那个蒲公英又是什么菜啊?”叶大嫂好奇地问,“是京城这边的野菜么?我以前都没听说过,怎么吃啊?好吃么?”
“哎呀,蒲公英就是……”叶娟儿低头在地上找来找去,谁知老叶家房前屋后收拾得太干净了,地上连根草都没看见。
但若是让她说蒲公英长什么样子,也挺不好形容的。
叶娟儿最后终于想到说:“现在刚长出来比较嫩,再过些天就要开始开小黄花了。
“到了夏末秋初的时候,它的花就会变成一个白色的毛球,一吹就飞得到处都是,小孩子都喜欢吹来吹去的玩儿。”
听得叶娟儿这么一说,叶大嫂立刻就明白过来。
“知道了,原来姑你说的是婆婆丁啊?我们关外管这个叫婆婆丁。
“你若是说这个那我可就知道了,这玩意儿包饺子可好吃了。”
第二天一早,还不等叶老四出去找活干,叶东明就先带着媳妇韩春玲登门了,谈给叶老爷子安葬的事儿。
“我已经查过族谱,也找人算好了日子,就在三天后。
“今天过来,就是要跟你们讲一下该注意的地方。”
叶老太太见叶东明跟叶老大在堂屋说话,便出去找了叶大嫂道:“晌午多做几个菜,留族长两口子在家里吃个饭再走。”
“行,娘,放心吧,我知道了。”叶大嫂挽起袖子开始为午饭做准备。
堂屋里,叶东明跟叶老大已经将叶老爷子葬入祖坟的事儿聊得差不多了。
叶东明便闻到外面飘进来一股香味,抽抽鼻子,肚子便不受控制地发出了咕噜声。
他早晨出门太早,这会儿早就饿了。
叶老大见状起身道:“族长,您先坐会儿,我出去看看饭做的咋样了。”
他一出门,屋里便只剩下叶东明两口子了。
韩春玲看着叶家屋里的摆设,皱眉道:“老爷,这种乡下地方,什么都没有,您何苦非要留下吃饭。
“等会儿该不会给咱们喝苞米面粥吧?”
“你懂个屁!”叶东明道,“吃什么重要么?重要的是他家跟秦家认识!
“别说是苞米面粥了,就算一会儿让你喝刷锅水,你也得给我喝得高高兴兴的,听见么?”
“知道了。”韩春玲一脸纠结地答应道。
不多时,叶大嫂就把菜端上来摆了一桌子。
叶老太太还道:“族长,都是家常菜,您别嫌弃。”
“这么好的菜,还有啥嫌弃的。”叶东明这会儿也不急着走了,第一筷子就先夹了一片肉。
叶大嫂立刻递过来一碗蒜汁道:“族长,您蘸这个吃。”
叶东明将肉放入蒜汁里滚了一圈,然后送入口中,立刻就眯起了眼睛。
“这是什么肉啊?”叶东明品了半晌愣是没吃出来是什么肉,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这是梅花鹿肉。”叶老太太笑着说,“老大从山上打回来的,老大媳妇卤的腱子肉,拿来下酒是最好不过了。
“老大,你们兄弟四个,陪族长好好喝几杯。”
这酒是之前在天津卫集市上买的,准备给叶东林一家当见面礼的。
如今却早已物是人非。
叶东明开始还推辞,但是酒香却一个劲儿地往他鼻子里钻,手一松就被叶老大塞进来一个酒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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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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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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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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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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