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越在客栈过了三天,三天来浑浑噩噩,一时间他有些恍惚,他到底是谁,是陈越,还是陈子麟,亦或是谁都不是。
酒未醉时,陈子麟的记忆一股接着一股,他也发现陈子麟很简单,爱恨分明,只是爱得太过了,最后的记忆有些模糊,他现在都不知道,陈子麟到底为何变成这般模样。
醉时,是他自己的记忆,都是悲伤的代名词。
夜间,王公公跑到大牢,四处寻找,都没有找到陈越的踪迹,不由得心头慌乱,当即就要出城寻找,却被李子承拉去装饰皇宫。
一时间众说纷纭,有人说是郎才女貌,有人则是担忧,若是婚事一成,白家定会同雨后春笋那般,这是一个不平的夜晚。
陈越呕吐过后,感受着脑袋的青疼,不由得开始运气调养。
夜下有风,猫走房檐,虫鸣四起,李子承大醉入眠。
陈越长舒一口气,脑袋好过了些,走到窗边,大开窗户,夜风扑面,清凉入心。“陈子麟,你想让李子麒做皇帝,我就帮帮他,明日我就进宫。”
说着关上窗户,冥想半夜。
天边泛白,云雾缭绕,乌云四聚,整个长安喜庆无比。
梳洗一番,手握夜刀,出了客栈,人人喜悦无比,陈越心说。“这时代的人,好像每天都在笑,也是没有那么多的事情和烦恼。”
走着走着,陈越停住脚步,听旁人说道。“看来白家不会落败啊!”
“哈哈,那肯定的,白家小姐都要嫁给皇帝。”
“白家小姐?”陈越上前问道。
交谈得人见陈越一身黑衣,拿着一棍子,头戴黑布,一看就是个瞎子。“对啊,白家小姐,听说叫什么白柔。”
“她不是在长林嘛,怎么来长安?”陈越不解,交谈二人,见陈越脸色一变,快步离去也不讨这晦气。
陈越一时不解,心说。“难道她对我是假的,如今这人做了皇帝,她就要嫁给他?当初拒绝就是因为那时候他只是一个王吗?”
叹息一声,苦笑起来。“也是,她要和我在一起就是因为我是陈子麟,哈哈哈!”
正要回头,心中又不服气。“不,我要去问问,她到底是什么意思,对………我要去问个明白。”
说着就听到声乐四起,路人欢呼。“来了,来了!”
欢庆的声乐,陈越只觉得十分的嘈杂。
脑海中,李子承骑着高头大马,一身红袍。身后跟着华丽马车,一排排的黄甲士兵,一列列的红都卫。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百姓欢呼,可谓是与民同乐。
脑海中,白柔凤冠霞帔,端坐在马车内,那绝美的脸上,冷艳十足。
前面的红都卫拦住跑出来的小孩子,驱赶着站近的人,尽量留出一条大道让车队经过。
陈越刚要走出去,又想,我算什么呢?一个市井小民,人家本就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嫁给皇帝,不是皇后也是妃子,跟我在一起算什么呢?江湖流浪?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这样对她来说,也是很好的归宿了,可是我为什么感觉心里特别难受。
陈越想着想着,就感觉眼眶有些湿润,一摸黑布都湿了,车队越来越近,他又想,我要是过去拦住,她会跟我走吗?要是不跟我走,又该怎么办?那我不就成了反贼?又或者成了天下的笑话。
我该怎么办?陈越此刻杵棍在地,这才没有蹲下去,一脸的痛苦神情。
耳边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娘,你看那个瞎子在哭。”
“他那是高兴,陛下今天大婚。”小男孩的娘亲笑着道。
“原来哭也是高兴吗?”小男孩喃喃道。
陈越实在有些站不住,蹲了下去,心说?“陈越啊陈越,想什么呢?你以为你是陈子麟吗?哈哈哈!”
想着想着陈越就笑了起来,笑得有些忘我,声音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
笑着笑着,陈越一咬牙,心说。“就算我不是陈子麟,我也是人,我也有血有肉,我心中有她,她也说过要嫁给我,我到要问问她什么意思,如果不爱,我转过就走,要是爱,哪怕我来做这个皇帝,我也要带她走,我曾经错过了前女友,我现在不想再错过他她了。”
陈越扯下黑布,擦了擦眼角,扒开人群朝路中间走去,人们的目光没有放在他的身上,都在车队上面,直到陈越走到路中间。
驱散人群的红都卫,见来了一个瞎子,连忙呵斥道。“瞎子快让开,别挡路。”
说着就要来拉开陈越,陈越缓缓抬头,冷冷道。“给我滚开。”
声音之大,吸引人群,声乐停止,李子承的笑容停止,眺望过来,直见一黑衣瞎子拦住去路,刚要发火,就看到瞎子手中的长棍。
红都卫刚要动手驱赶,李子承喊道。“慢着…”
双腿一夹红马加速来到陈越身前,俯视陈越,李子承疑惑道。“你是谁?”xǐυmь.℃òm
“陈越。”
路人指点,小声议论。
陈越缓缓仰头,露出一张清秀脸颊,看清时,李子承差点就从马背上掉了下去,不等众人反应,翻身下马。
笑呵呵道。“麟哥!”
在陈子麟的记忆中,眼前的人总是叫他麟哥,关系不说好,也不算差,终究不是路人。
“我不是陈子麟,我是陈越。”陈越一脸寒意。
黄岩快步来到李子承身边,一看到陈越,眉头立马皱了起来,皇家护卫的统领,也是跑到了李子承旁边,脸上一脸的不屑。
“麟哥,你是来喝我的喜酒吗?”李子承接着笑道。
除了黄岩其他人都不解,堂堂大唐皇帝,在一个瞎子面前,没有半点皇帝的架子,反而叫着哥,一时间更加不解了。
他们却是不知,陈越手中握着的是什么刀,那是一把上斩昏君,下砍奸臣的刀,它有个名字……夜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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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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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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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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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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