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的总外交官啊,听说这个年代的港城遍地黄金,是个十分有钱的地方。
就是不知道她外公是不是也很有钱啊?
看外公那派头,应该很有钱吧?
就在林思秋思绪翻飞的时候,又听见夜老问。
“思秋丫头啊,你这么喜欢你外公,要是他想带你去港城,你去不去啊?”跟所有老人一样,夜老也喜欢逗孙辈的孩子。
只见他摸摸自己的胡须,一脸不怀好意的问完,还看了眼林秋落。
夜老明白老苏肯定是想带闺女回港城团聚的,可林秋落这个工作性质注定他不能离开。
不过若是他能把小外孙女给拐走的话,也能慰藉一二了。
“去啊,我听城里人说,港城人都好有钱的,那里又很多金银珠宝,还有好看的衣服跟首饰,我要去弄好多回来,给我娘还有奶奶戴。”林思秋想都没想就回答。
看她娘把日子过的那叫一个精致,就知道她是个爱美的女人。琇書網
可惜这么多年在甜水村,每日穿着这些村姑的衣服,都显不出她娘的好气质了。
还有奶,操劳了一辈子,总要给她弄点好东西享受一下的吧。
林秋落听闺女这话,一开始还微微紧张的心顿时变得哭笑不得。
合着闺女是打算去港城薅老丈人的羊毛啊。
不过说到金银首饰跟好看的衣服,林秋落眼里有些失落,他这些年其实给媳妇儿也置办了一些。
在不知道媳妇儿从前身份的时候,还觉得自己那些东西能拿得出手,可现在得知了媳妇儿过去的日子跟个小公主一样,他就觉得亏待了媳妇儿,心里无比的愧疚。
不过薅老丈人羊毛这种事他是做不出来的,男人要送给自己心爱女人的东西,当然要靠自己的双手争取。
林秋落决定,他回去一定好好完成任务,争取早日升级涨工资,以后都拿去给媳妇儿闺女买首饰跟好看的衣服。
“你这丫头,皮的很啊。”夜老哭笑不得,还真是挑不出这丫头一点毛病。
这样答,既跟着老苏去了港城,还能给家里人带礼物,两边都照顾到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林思秋也就不问夜奕铭这个对她外公只一知半解的人了,直接还偷对准夜老,撒娇求自家外公从前的事迹。
大腿虽然是自己家的,那不也得对症抱?
“你外公他年轻的时候,那叫一个臭屁啊,我们这群人里,就数他最花枝招展了......”谁知夜老提起苏以安年轻时候,一脸的无语。
他笑着说起年少时候的事情,苏夜两家算是世交了,都是曾经很有底蕴的家庭。
年轻时候夜老跟苏以安都曾出国留学,只不过两人学的东西不同,夜老是军事类,苏以安则是政治语言一类,当然,这也跟两人的身体素质以及家庭教育有关系。
夜老祖上是武将,苏家是文臣。
所以后来夜老成了一名儒将,而苏家则成了翻译外交官世家!
苏家全家都是从事外交工作的,在建国前那个年代,花国的武器很落后,想要引进新型武器,就靠苏以安这些人冒着生命危险去交涉,其危险困难程度,不比在前线打仗的夜老等人轻松。
且,苏以安这样的人才,国家是一个都损失不起。
所以建国初期那段日子,苏以安是真的很风光,相对应的,苏颜清的生活是真的无忧无虑。
说到这些,夜老不知是想起什么,脸上闪过怀念,那时候的日子,还是很单纯的,大家的力气都在往一处使。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
......
堂屋里大家听着夜老说起从前的故事,隔壁苏颜清也跟苏以安聊到了尾声。
原来当年爸爸跟哥哥出来找她也受了伤差点被抓,还好苏以安的朋友派人来帮忙,把两人带上船送走。
这些年父子两个为了回内陆找苏颜清,那是夜以继日的拼搏。
苏颜清忘记了一切在甜水村成家生子,可她远在港城的哥哥为了找她,为了给父亲助力改行从商,单身至今,无妻无子。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是妹妹救回来的,在没有找回妹妹的世欧,他没有资格成家。
而立业,也是为了搭建回来找妹妹的道路。
苏以安更是在港城生死一线不知多少次,在各方势力中拼死斡旋终于登上高位,拿到了回来找女儿的船票。
“爸,你跟哥哥辛苦了。”苏颜清听完这些已经泪流满面。
爸爸跟哥哥为她做的,真的太多太多了。
她不过是为她们引走了追兵而已,可爸爸跟哥哥却从小护着她,给了她莫大的幸福跟勇气。
“不说那些了,今天是我们重逢的好日子,一会儿我就去县城,去给你哥发电报说找到你了,你哥肯定会高兴疯了。”苏以安心疼的给女儿擦掉脸上的泪,像从前一样哄着她,转移她的注意力。
“好,我跟爸一起去。”苏颜清也笑着点头。
其实,她更想给哥哥打个电话,听听他的声音。
可是桑县的电话线路明显还连接不到港城去,只能日后再说了。
以爸现在的地位,苏颜清觉得自己听到哥哥的声音也就是早晚的事,她更期待什么时候能见哥哥一面呢。
这时候,港城来内陆还不是那么的方便。
“清清啊,你跟爸说实话,你那个丈夫跟婆婆对你怎么样?他们要是对你不好,你就跟爸回港城吧?”虽然知道不可能,但苏以安还是问了。
他期待的看着女儿。
一墙之隔,林秋落紧张的皱起眉头。
他身边的林思秋则是笑眯眯,一脸看好戏的一边欣赏老爹的紧张,一边听隔壁的动静。
哎呀,听力太好了也烦恼,这么多秘密没人能分享呢。
好苦恼啊!
“爸,我很想跟您走,我很想,永远陪在您身边。”苏颜清满脸的纠结。
她好不容易跟爸爸重逢,她当然想像从前那样在苏以安身边做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可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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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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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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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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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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