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番寒暄,话题再一次集中到了陆谦的身上,听闻这位陆教头已然升官为陆虞侯。
因为暂时没有差遣,所以被聘为高璋的护卫,以策这位大宋神童状元公的安全。
这让童智胜份外的羡慕,两眼放光啧啧有声地打量着陆虞侯。
“那个珪璋老弟,洒家跟你打个商量,要不,我花两倍价格聘请陆虞侯,让他跟随洒家如何?”
“这是为何?”
高璋下意识地一扭头,看向站在不远处的陆谦,小声地反问道。
有些不太明白童智胜为何会对一位糙老爷们两眼放光。
“嘿嘿嘿……”过期童子僧先是一阵淫笑,笑得高璋与那蔡老六都浑身鸡皮疙瘩狂冒,这才挑了挑扫帚眉道。
“洒家自幼苦练得一身本领,可惜平日里想要個合适的对手都不可能。”
“这位陆虞侯那日跟洒家比划,洒家连根毛都没伤着他,足见他的本事。”
“若是身边有了这等高手,洒家就可以每天练习拳脚兵刃时,能有个棋鼓相当的切磋对手。”
“怎么样,珪璋老弟,咱们可是兄弟,把他让给洒家,这份恩情……”
“那个你先等会,此事不是我说了就算的。”
高璋第一时间抬起了手阻止了这个粗鄙武夫继续说下去。
但是自己也不好直接拒绝,高璋指了指那此刻气宇轩昂,扶刀右顾右盼的陆虞侯道。
“毕竟陆虞侯乃是一位有情有义的汉子,我也十分地敬重于他,所以,他愿意不愿意,这得问他自己才是。”
听得此言,童智胜深以为然,径直走到了那陆谦跟前开始表达自己的请求。
陆谦呆愣愣地看着这位权宦继子,听到了他想要让自己去跟他,平时喝酒吃肉,一有闲暇就可以啪啪啪。
嗯,指的是拳拳到肉的那种格斗,又或者是叮叮叮的那种兵刃击技。
看着这位精力过剩,力大无穷的童智胜,再看一眼那位前途无量的小状元公。
陆谦当即朝着童智胜恭敬一礼,有理有节地道。
“下官得蒙童公子垂青,甚是受宠若惊。只是下官已然向高太尉承诺过留在小高状元身边保护他的安全。”
“男子汉大丈夫当千金一诺,倘若我应了童公子之请,那就是失信于高太尉……”
陆谦说这番话的时候,其实是心中颇有些忐忑,毕竟这位童某人他也招惹不起。
但正所谓忠臣不仕二主,自己已然决定要跟着高衙内,自然不能再背主而投。
听到了陆谦这番话,童智胜不无遗憾地一声长叹,但身为粗鄙武夫,向来都是喜怒形于色,做事也痛快。
“有道理,洒家向来敬佩好汉,你若不愿,洒家自然不会强迫。”
看到童智胜那副模样,陆谦一想到这位跟自家衙内的关系,顿时心中一动,压低了声音道。
“若是童公子想要找对手练习拳脚击技,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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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答应了?”高璋看着那美滋滋地蹿过来的童智胜,不禁奇道。
“这倒没有,陆虞侯也是条有情有义、一诺千金的汉子。自然不可能答应。”
“那智胜兄你吡牙咧嘴的乐什么?”一旁的蔡老六也忍不住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洒家若是手痒,只要寻着珪璋老弟,自然就能够跟陆虞侯切磋。难道珪璋老弟还能不同意?”
看着这位洋洋得意的粗鄙武夫,高璋心中一梗,看向不远处那一脸苦笑的陆谦。
得,爱咋咋,你们喜欢拳拳到肉,那是你们这两个糙汉子的事,本公子顶多也就当当观众,给你们加油助威。
“话说回来,这些日子,为何不见智胜兄你来寻我等?”
听得此言,原本还嬉皮笑脸的那童智胜脸色一黯,甚是愤愤地闷哼了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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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满上,满案几的佳肴,童智胜先连灌了几大杯,满足地吐了口酒气,这才叹息一声说出了真相。
也就是他童某人成天无所事事,在府中呆着也甚是无聊。
可是想要耍拳脚兵刃,府中那些家丁护卫简直就是碰着就倒,挨着就跪。
让他蛋疼无比,干脆当起了无所事事的街溜子。
就在前些日子,他很喜欢溜达到了一条专门给人们刺青的那条街市去闲逛。
“洒家也很想来上这么一身的刺青,甚是威风凛凛,很有煞气……”
说话间,这位已然剥开领口,指了指自己那身上那红铜般皮肤。
关于这个,高璋倒也不意外,毕竟刺青这玩意,自唐朝中后其开始,刺青就已经成为了种风靡大众的时尚。
而到了五代至宋朝,刺青艺术的风靡程度,绝对可以令所有人瞠目结舌。
例如那后周天子,也就是柴荣的干爹,建立后周的周太祖郭威,就是一位刺青艺术的爱好者。
据史载,周太祖郭威少年贫贱之时,和冯晖在一个巷子里居住,关系十分亲密。
后来又一起当了士兵,有一天一个以刺青为生的道士路过,郭、冯二人就让他刺青。
道士在郭威的脖子右边刺了雀,左边刺了谷粒;又在那冯晖的肚脐上刺了几只雁,并告诫他们二人。m.χIùmЬ.CǒM
你们要爱护自己身上的刺青,等以后脖子上的雀会逐渐衍住谷粒;肚脐中的雁会移到肚脐外面。
果然后来郭威建立后周时,脖子上的雀衍住了谷粒;冯晖镇守一方时,肚脐上雀移到了肚脐外面。
而这位郭威,在军中一路建功立业,飞黄腾达之时,就有一个被历史记载下来的花名,或者说是外号:郭雀儿。
正是源于他那脖子上的雀儿刺青,而不是代指他物。
而大宋亦一直都保持着这种时尚,特别是那些喜欢敞胸露背的糙老爷们。
就特别喜欢在自己的身上,胳膊上,甚至是腿上,都纹满各种漂亮的刺青。
哪怕是那些读书人,同样也很喜欢在自己身上搞个花,扎只鸟,纹只动物啥的,以表示自己也是时尚宠儿。
就连那些勾栏馆阁里边,也有些小姐姐很喜欢在自己娇嫩的肌肤上来上那么一朵娇艳欲滴的花朵啥的。
高璋开始回忆起师师姑娘与她那两位婢女,好像她们都没这爱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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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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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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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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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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