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1993我的华娱时代>第42章:燕京大妞和一麻袋的信!
  在房间了亲热了一会儿,江晓枫感觉肚子有点饿了,就跟桃虹出去找吃的。

  下楼梯的时候,桃虹每走一层阶梯,都是皱着眉头,小心翼翼的。

  见桃虹面容憔悴,江晓枫一边搀扶着桃虹,一边关切地问道:“怎么了?还疼是吗?”

  桃虹瞥了江晓枫一眼,羞人答答地点了点头:“嗯,还有点疼。”

  江晓枫自责地叹了口气:“唉,都怪我,是我不好,我的错,我不应该这么粗……”

  不等江晓枫把话说完,桃虹便难为情地打断道:“行了,你快别说了,我又没怪你。”

  江晓枫也很识趣,连忙回道:“好,我不说了,你自己小心点。”

  本来江晓枫想让桃虹留宿的,吃完晚饭后,桃虹看时间不早,就跟他说要回家。

  在公交站台,桃虹依偎在江晓枫的怀里,面露愧色道:“你别怪我,其实我也想留下来陪你,我也舍不得你,可我晚上不回去,又没办法跟爸妈交代……”

  江晓枫抚摸着桃虹柔顺的长发,柔声安慰道:“我知道,你不用跟我解释,我都知道的,回去好好休息。”

  临别前,桃虹还千叮咛万嘱咐,让江晓枫回去之后,一定要把床单给洗了,江晓枫心里暗觉好笑,嘴上却连连称是。

  把桃虹送上车,江晓枫独自一人,步行到公寓楼下时,刚好撞见了开车回来的高小嵩。

  高小嵩把车停好,大声叫道:“小江,你先等会儿,我车后座有你的东西。”

  江晓枫走上前去,饶有兴致地问道:“什么东西啊?”

  “你自己过来看吧,”高小嵩说着,从林肯车上下来,打开了车的后尾箱。

  “这一麻袋是你的,这麻袋是我的,还有三麻袋是老狼的,今儿太晚了,我改天再给他送过去。”

  江晓枫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高小嵩解释道:“这些都是歌迷朋友,给咱们寄的信,都寄到大地唱片公司去了,我今天刚好跟黄小茂他们一块吃饭,就顺便把它们给载回来了。”

  “这么多……”江晓枫感觉新奇,又很头大,但还是轻轻松松的把装满歌迷信件的麻袋,扛到了自己的肩上。

  高小嵩也扛了一袋,比江晓枫的麻袋稍微轻了一点,但因为他平日里醉心酒色,走没一会儿,就开始气喘吁吁,双脚无力了。

  而常年运动的江晓枫,扛着一麻袋信件,一口气上五楼,脸不红,气不喘,半点压力都没有。

  回到出租屋后,江晓枫把麻袋打开,将里面的信件倒出来,倒了一地都是,堆成一座小山。

  江晓枫盘腿坐在地上,拆开了一封信:“晓枫你好,我听了你唱的《那些花儿》,感到很动听很温暖,虽然不知道你长什么模样,但听你的歌声,你写的歌曲,感觉你是一个温暖又文艺的男孩……”

  紧接着,江晓枫又拆了第二封信,这封信远自NMG,看得出这封信经过长途跋涉,加上气候不适,又热又累,仿佛大暑里的狗,张嘴吐舌——信的封口已经开了,信纸露在外面。

  信的正文一承NMG大草原的风格,长无边际:“燕京是个历史悠久的大都市,让我充满了向往和幻想,尤其是听了你唱的《鼓楼》,让我有了去燕京旅游的冲动,我想跟随你的脚步,去鼓楼看一看,你别以为我们是乡下人哦,我们可是城里的,经常…”

  这一封信,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天文地理都海纳在里边。

  紧接着,江晓枫又拆了一些信,大多是像以上几封的式样内容,涵盖全国各地,燕京作为本土,更是多达数十封。

  面对歌迷们的热心慰问,江晓枫觉得感动,又觉得很为难,你说回复这些信吧,足足有两三百封,根本回复不过来,你说把这些信都给扔了吧,好像又辜负了歌迷们对自己的支持,未免有些不近人情……

  江晓枫实在没辙,索性把这些信,重新装回麻袋里,然后搁杂物间的角落里放着,等有时间了再看。

  第二天,上午。

  江晓枫来到魔岩唱片公司,和制作人张培仁,探讨新唱片的相关事宜。

  首先是唱片的命名,张培仁一连推荐了几个名字,比如《倔强》,或者《夜空中最亮的星》等等,江晓枫都不满意,觉得这些歌名,并不能代表整张唱片,也无法准确地描述他这张唱片的内容。

  江晓枫自己也想不到什么好的唱片名字,干脆跟张培仁说:“要不就叫江晓枫吧,弄个同名专辑!”

  张培仁也不由眼前一亮,因为江晓枫的名字,已经凭借《那些花儿》和《鼓楼》这两首歌走红了,无论是圈里圈外,都算是小有名气。

  如果现在用江晓枫的名字为唱片命名,不仅可以树立鲜明的个人风格,也可以起到宣传作用,对唱片的销量,也有一定的推动。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张培仁同意了江晓枫的意见,说:“这个好,就叫江晓枫。”

  确定了唱片名之后,接着就是唱片的包装工作,主要是封面的拍摄和设计等等。

  关于拍摄,魔岩文华公司目前有两位御用摄影师,一位叫聂征,一位叫高元。

  聂征可能算是摇滚圈里拍摄商业照片最成功的摄影师之一,最近这一两年,有很多摇滚(包括流行音乐)专辑的封面图片都出自聂征的相机,比如郑军、窦维的第一张专辑,田震的同名专辑等等。

  但是江晓枫个人,不太喜欢聂征拍的专辑封面,觉得一点都不时尚,甚至还有点土。

  像聂征给窦唯拍的《黑梦》封面,就是窦唯坐在铁轨中间,双手抱腿,头埋在膝盖上,一股浓浓的非主流风格。

  而聂征给何勇拍的唱片封面就更离谱,染了黄毛的何勇,光着上半身,双手举高高,露出排骨一样的身材,还有腋毛和一只小乃头……

  虽然江晓枫身材精壮,六块腹肌层次分明,完全有露的资本,但他实在不喜欢这种风格的封面,觉得特low。

  为了将自己的唱片包装得更加精致,江晓枫就邀请了还没什么名气的高元,担任自己的特约摄影师。

  《校园民谣1》最近这么火,高元刚好听过江晓枫演唱的《鼓楼》和《那些花儿》这首歌,非常欣赏江晓枫的音乐天分,于是很开心地接受了这份邀约。

  高元原本是一家杂志社的摄影师,凭借着在摇滚圈里发展的人脉关系,前段时间在魔岩文化公司,找到了一份薪酬丰厚的摄影师工作,负责为魔岩唱片的摇滚歌手、摇滚乐队拍摄记录性照片、唱片封套及宣传照。

  这时候,她的男朋友是唐朝乐队的前主唱丁武。

  在江晓枫的前世记忆中,高元应该是窦维的女人才对,结果却和丁武有了一段情,对此,江晓枫只能在心里感叹一句:好乱。

  第一次见面,江晓枫对高元的印象,比想象中好了不少,与王霏同样身高为1.72米的高元,留着一头秀发,经常是牛仔裤搭配黑色,或者白色的短袖衫,是一位外型抢眼的燕京大妞。

  高元对江晓枫的印象也很不错,江晓枫给她的感觉是那种有阳刚气息的男孩子,这一点,和其他的摇滚歌手有很大的不同。

  一般的摇滚歌手,看起来都有颓废,或者阴郁,甚至还有营养不良,看起来像难民的。

  而江晓枫看起来却很阳光,很能干的样子,一下把高元给击中了。

  和江晓枫打了相识之后,高元询问江晓枫,对唱片封面的意见:“你自己有什么想法吗?”

  江晓枫想了想,说:“我想去颐和园拍。”

  高元不解地看着江晓枫:“去颐和园拍?”

  江晓枫点头道:“对,就去颐和园拍,拍颐和园的黄昏,昆明湖、万寿山都要拍到来……”

  “另外,我还想私人请你,帮我跟我女朋友在颐和园拍几张照片,你看方便吗?”

  高元愣了一下,略微有些失望,没想到江晓枫才刚出道没多久,就有女朋友了。

  不过,高元转念一想,又觉得合情合理,像江晓枫这种长得高大俊朗,才华横溢的摇滚歌手,没有女朋友才不正常。

  想到此处,高元爽快的说:“行啊,没问题。”

  “那就有劳你了!”

  第二天,下午。

  江晓枫和桃虹,还有高元她们一伙人,去了颐和园景区。

  黄昏时分,高元在昆明湖边,给江晓枫拍了一组单人照,作为江晓枫新专辑的封面素材。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时期的高原,拍摄风格很有特色,只愿意帮人拍黑白照片。

  因为在她看来,黑白照片能屏蔽许多干扰信息,比一般的彩色照片,更能突出被拍摄者身上的特质。

  高元个性化的拍摄方式,正好与江晓枫的想法不谋而合,本来想拍彩色封面的他,也接受了高元给他拍摄的黑白照片。

  ps.感谢时光1979和书友2022040423094551两位小伙伴的打赏鼓励,感谢,也感谢每一位支持本书的书友,感谢大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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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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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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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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