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NBA:我从合理嘴炮到逆天封神>第127章 伊甸园之神
  造人,是上帝最后的也是最神圣的一项工作。

  最初的时候,天上尚未降下雨水,地上却有雾气蒸腾,滋生植物,滋润大地。

  上帝便用泥土造人,在泥坯的鼻中吹入生命的气息,就创造出了有灵的活人。

  上帝给我起名叫亚当。但那时的我是孤独的,上帝决心为我造一个配偶,便使我沉睡,在我沉睡之际取下我一根肋骨,又把肉合起来。

  上帝用这根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取名叫夏娃。

  哼哼。

  上帝以为,他造就了我。

  我就永远,不会超越他!

  但是,

  他错了!

  我,

  只是借用亚当的肉体。

  承载我神秘的灵魂罢了!

  哼哼。

  上帝?

  总有一天,我会超越这个星际,寻找到你。

  然后,击败你。

  等等。

  直到那天,

  我发现了这个江昊。

  这小子。

  难道,

  是那个上帝,派到地球的代言人?

  不知道为什么。

  那天,我有了那种特殊的感应。

  没错。

  就是nba选秀那天。

  这让我惊奇。

  更让我惊喜!

  惊奇的是,这种感觉,竟然是一个篮球运动员给我的。

  惊喜的是,

  如果打开这个突破口,

  也许。

  我会触碰到那个,所谓的上帝!

  没错。

  那个曾经自认为,创造了我的家伙!

  我记得相当清楚。

  上帝把夏娃领到我跟前,我立刻意识到这个女人与自己生命的联系,我假装心中充满了快慰和满意,脱口便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啊!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男人和女人原本是一体,因此男人和女人长大以后都要离开父母,与对方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亚当的含义是"尘土",意味着人从尘土中来,夏娃的含义是"肋骨"。

  他们是中东和西方人传说中人类的生命之初,是人类原始的父亲和母亲,是人类的始祖。

  上帝在东方的伊甸,为我和夏娃造了一个乐园。

  那里地上撒满金子、珍珠、红玛瑙,各种树木从地里长出来,开满各种奇花异卉,非常好看;树上的果子还可以作为食物。

  园子当中还有生命树和分辨善恶树。还有河水在园中淙淙流淌,滋润大地。河水分成四道环绕伊甸:第一条河叫比逊,环绕哈胖拉全地;第二条河叫基训,环绕古实全地;第三条河叫希底结,从亚述旁边流过;第四条河就是伯拉河。作为上帝的恩赐,天不下雨而五谷丰登。

  上帝让我和夏娃住在伊甸园中,让我们修葺并看守这个乐园。

  上帝吩咐我们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们可以随意吃。只是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

  我和夏娃赤裸着绝美的形体,品尝着甘美的果实。

  我们或款款散步,或悠然躺卧,信口给各种各样的动植物取名:地上的走兽、天空的飞鸟、园中的嘉树;田野的鲜花。

  我们就这样在伊甸乐园中遵从命令般地生活着,履行着上帝分配的工作。

  我们因受蛇的引诱违背上帝的命令吃了伊甸园的禁果,而被上帝惩罚。

  蛇“必受咒诅”,从此要用肚子行走及终生吃土;后裔要与女人的后裔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它的头,而它则咬伤她们的脚跟;

  女人怀胎的苦楚加增,生产时要受苦楚;要恋慕丈夫,及被丈夫管辖;

  男人则要受咒诅,要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他归了土;从此需终身劳苦才能从(田)地里得到食物,而地会长出荆棘和蒺藜;

  终于,我和夏娃离开伊甸园后生育了该隐和亚伯。

  该隐是个农夫,亚伯是个牧人。一日,该隐向上帝献祭一袋小麦,上帝拒绝了,脸上露出不悦。

  亚伯献祭了一只羔羊,上帝接受并嘉奖了他。该隐对此事异常愤怒和妒嫉,就在田里杀了他的兄弟。

  真他妈的。

  我的子孙,真可悲。

  被上帝那个家伙算计了!

  他是故意的。

  让我的子孙,自相残杀!

  所以。

  我要想尽所有办法。

  挣脱上帝。

  于是,

  我想到死。

  死后,肉体归于泥土。

  上帝便会认为,我,亚当,消亡了。

  其实。

  我只是,

  以另一种形态,存活下来。

  不知经历多少岁月。

  我掌握了更多的神技。

  可以成为任何人。

  也可以,

  通过我的方式,

  主导这个世界。

  我还记得,

  有一世,我叫做拿破仑。

  没错。

  法兰西皇帝,拿破仑。

  我的本意,是要统一欧洲大陆。

  没想到。

  仅仅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目标。

  实施起来,竟然如此困难。

  我的力量,竟然收到某种看不见的力量制约。

  最终,

  作为拿破仑的我。

  以悲剧的失败告终!

  当那具肉身消亡,

  我又开始新一轮寻找新的宿命。

  ······

  我还记得,

  恒河岸边的那个男人。

  释迦牟尼。

  他的存在,似乎比肩曾经那个创造了我的家伙。

  对,上帝。

  释迦牟尼认为,他自己,与上帝并驾齐驱。

  于是。

  多年后,

  我去到东方龙国。

  那时候,

  龙国的名字,

  叫做大唐。

  贞观盛世。

  我,则是一名年轻的僧人。

  是的,

  我的名字,叫做唐玄奘。

  也就是,老百姓熟悉的名字,

  唐僧!

  那个叫做观音的,不男不女的家伙,

  带着他的童子徒弟,对,叫做木吒的小孩,

  一起来大唐的都城,

  劝说唐太宗,

  去往西天,拜佛求经。

  呵呵。

  我当然知道。

  这是我的安排。

  我早已预见到。

  释迦牟尼,成为了如来,

  并开始称自己为如来佛祖。

  他妄想推广自己的名声和信仰。

  所以,

  他指派观音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来到大唐。

  为什么要派这个观音来呢?

  呵呵。

  只有我最清楚。

  如来佛祖,根本不知道,在大唐,老百姓信奉什么。

  是男人?

  还是女人?

  所以,就想到了观音。

  身体是男人,外表是女人的家伙。

  所谓男女通吃。

  我早已看透。

  如来,呵呵。

  恶心的家伙。

  不过正好。

  作为唐三藏,

  我被李世民派遣,去往西方。

  半路之上,

  我还凑了个团队。

  一只猴子。

  一头野猪。

  一个渔夫。

  哦对,

  还有那匹白马。

  虽然,那匹白马似乎,有龙的影子。

  但其实,

  我从来没见过,那匹马边成龙的样子。

  八成,应该是胡说八道。

  为了装逼。

  其中,

  猴子最有意思。

  他似乎学习了某种法术。

  可以一个跟头飞的很高。

  甚至在力量上,轻松超越了我。

  当然,

  我是不会告诉他,

  我有更为恐怖的招数。

  是一种咒语。

  可以轻松秒杀猴子。

  只不过,

  为了平衡猴子的心理。

  我才骗他说,

  咒语,是观音那个不男不女的家伙教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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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在示弱。

  这样,对我来说,是最安全的。

  否则,

  我不能保证,我能安全的见到释迦摩尼。

  对,就是那个已经改名叫如来佛祖的家伙。

  那头猪更有意思。

  据说,

  他是东方最为神秘存在、叫做道祖的太上老君的徒弟。

  呵呵。

  在我看来。

  这头猪,也许只是,太上老君的宠物罢了。

  派出自己的宠物,到西天,去探探如来佛祖的底细。

  毕竟,

  大家都是一个层级的存在。

  所谓的神明。

  呵呵。

  跟那个讨厌的上帝一样。

  这些存在,高高在上。

  住在天的高处,俯视着人类。

  他妈的!

  我恨透了这帮神明!

  虽然,

  我自诩神明。

  但我,不一样。

  我是人!

  我是人中的神!

  而那些家伙,住在高高的天上,俯瞰着人类。

  我不能正面宣战。

  毕竟,

  我还不能确定,

  靠我的力量,可以战胜这些天上的神。

  而如来佛祖。

  是个有趣的存在。

  他似乎,没有住在天上。

  而是佛国。

  灵山。

  说起来,应该是一座大山吧。

  奥对,那座山上,建造了一间寺庙。

  叫做大雷音寺。

  西行的最终目的地,便是大雷音寺。

  我跟伙伴,踏上旅程。

  奇怪的是。

  旅途艰难也就罢了。

  似乎每过一处,都有提前安排好的阻隔。

  或者是妖魔。

  或者是鬼怪。

  更多的,

  是那些所谓神明的宠物和坐骑。

  他妈的。

  虚伪的家伙。

  一帮狗娘养的。

  不过。

  终于,

  历经千难万险,

  我和我的伙伴们,

  来到灵山。

  终于,那座大雷音寺,呈现在眼前。

  然而。

  我用我充满智慧的眼睛,看了过去!

  天哪!

  那哪里是什么大雷音寺!

  完全就是······

  一个魔窟!

  我看到无数的白骨!

  我看到成吨的鲜血!

  我闻到浓重的,死亡气息!

  我看了看我的伙伴。

  猴子、猪、渔夫、白马。

  我对他们说道,

  “伙计们,这里,好像不安全。”

  猴子耸了耸肩膀,他大大咧咧惯了,

  “老和尚你怕什么,一路上,我们见得怪事还少吗?

  这无非就是一座寺庙,

  就算是刀山火海,

  我老孙也陪着你闯一闯。

  你不用演戏了,

  这一路十几年光景,

  你老和尚的本事,

  我孙某人早就看透了。

  你不是一般人!

  我知道,

  所谓如来佛祖的二徒弟金蝉子,

  无非是你编造出来的障眼法。

  哪有什么二徒弟,

  如果你真是二徒弟,

  根本没有必要费劲跑这么远,去见如来佛。

  你肯定,是从没见过如来,并且,想见到如来,证明一些事的人。

  既然如此,

  已经到了目的地,你怕什么?”

  这个猴子!

  好厉害·······

  作为圣人的我,竟然没有察觉。

  一路走来,猴子···,竟然已经窥探到我的目的。

  而且,连我的计策,也被他识破。

  没错。

  哪有什么如来佛祖的二徒弟。

  更没有什么吃了我的肉,就能长生不老的事情。

  那否则。

  我随便割一块肉下来,

  分给别人吃一点,不就都长生了吗?

  何必兴师动众?

  都是我的阴谋。

  猴子厉害!

  看透了。

  这时候,另一个声音悠悠响起。

  “我说师傅,猴子说的这些,我也知道。”

  我不用看就知道,这声音的主人,是那头猪。

  猪八戒。

  “怎么,你也知道了?”我淡淡出声。

  我根本不在乎他们几个。

  即便他们,发现了我的秘密。

  也没关系。

  毕竟,大家只是同伴。

  一起到西方,见一见如来佛祖。

  其实我清楚。

  除了我,他们几个,都有自己的目的。

  又有谁,

  会为了虚无缥缈的经书,跋山涉水十几年?

  纯粹是疯了。

  其实,

  不光是我,

  我知道,

  我们中的任何一个,

  都曾经,偷偷的,

  试着飞到灵山来。

  想要提前,揭开谜底。

  但是,

  我们又都发现。

  一个恐怖的真相。

  那就是。

  “我来说吧,师傅。”

  这次说话的,是那个渔夫。

  叫做沙僧。

  他抚摸着自己的头骨项链,舔舔嘴唇,

  并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我们几个,都曾经趁着夜色,悄悄的离开团队,

  我相信,大家的目标都是一样的。

  提前飞到灵山,看看观音那个家伙,所说的取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猜,

  你们跟我一样。

  到了这里,

  就会发现,

  完全是一片人间地狱的样子。

  动物尸体满地,

  人与人互相蚕食。

  所以我们都看不懂了。

  就都趁着夜色,飞回团队。

  然后,默默的继续进发。

  想看看,如果按照观音的要求,

  一步一步,走到灵山,会看到什么。

  难道,

  那时候,灵山就会洗去所有罪恶,变成一处仙境?

  或许吧。

  所以,我们几个,才坚持着走到这里?

  我说的对吗?老和尚。”

  “呵呵。”

  我没有正面回答。

  这个渔夫,一路上沉默寡言。

  十几年间,说的话不超过十个字。

  然而,

  就在刚才,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一个真理。

  沉默寡言,只是懒得表达。

  我自然没有多说。

  没必要解释。

  因为,

  正如他所说,

  我有好几次飞到灵山。

  看到的景象,

  虽然每次都不同,

  但,

  大差不差,

  都是血腥、惨无人道的。

  等等,还有一个家伙,没有说话。

  我看向白马。

  “喂,你这家伙,别装了,我们都知道,你会说话。”

  没等我开口,猴子出声了。

  他真的是聪明得很。

  一路上,他对白马都有警惕。

  毕竟,

  什么样的家伙,会忍耐十几年,给我当坐骑。

  毕竟,那是一条自称为龙的家伙。

  一条龙。

  放弃在天空飞行,放弃在海底遨游,

  给我当坐骑。

  呵呵。

  鬼都不信。

  刷拉!

  半空中光华一闪,

  我的眼睛被晃得赶忙闭住。

  再睁开眼,哪还有什么白马。

  万米高空之上,一条白色的活物,正在俯冲。

  我能清晰地闻到,一股腥味。

  不是血腥。

  是海产品的腥味。

  好小子,

  你特么,还真的是海货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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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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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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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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