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尸草木腥,流血川原丹。
何乡为乐土?安取尚盘桓。
当作战的指令从大帅府下达,新城百姓反倭情绪高涨,有人喊出‘城在人在、城亡人亡’的口号,要留下来与军队一起抗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简直是胡闹,让他们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打仗是我们军人的事,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一群连枪都端不稳的人,上什么战场!”
刘仁果断拒绝了百姓的请愿,并让警卫护送着他们出城,“你们的心意本帅领了,但我不会同意你们参战。只有你们活下来,我们的战斗才会变得有意义!”
59军,军辖2个整编师,一个新编师,直辖骑兵连3个,炮兵连3个,共两万余人,拥有轻机枪700余挺,重机枪200余挺,配备25门75mm山炮,一个卡车运输中队。
这是刘仁手中掌握的所有兵力,如果运作得当,未尝不能给倭寇一个大的‘惊喜’。
根据内线传回来的情报,聊城的倭寇大概驻扎有两个加强联队,共9000余人,军械不详,部队番号不详,但可以肯定,其军队装备配置会比他们更高。
9000vs20000。
数据上来看,甚至新城的守军更占优势,刘仁却知道,自从抗倭战争开始,双方士兵在战场上的伤亡比已经达到了恐怖的5:1,平均每牺牲5名国军战士,才能换掉一个倭寇。
拿金陵保卫战来说,国军投入了近二十万的部队,倭寇出动六万大军,但结果,从战争发起到结束,金陵坚持了十日便遭沦陷,大量国军士兵来不及撤退,被疯狂屠杀。
“新城,绝不会是金陵!哪怕我们真战败了,留给倭寇的,也只会是一座空城。”
刘仁看着城墙上密密麻麻的士兵,他们正在不分日夜的构建防御工事,而更多的百姓,正在通过南城门有序撤离。
大院内,曹德将最后一块纱布拆了下来,旁边的医师瞪着眼睛,连胡子都翘了起来。
“怎么可能!这才过一个星期,这么重的伤,怎么就能好了?”
他们三四个人,围着曹德看个不停,口中不断惊叹,眼睛都瞪直了,如果不是曹德身份尊贵,他们真想把人拿起来研究一番!
“这不科学啊,医书上面没有这种记载啊,按道理来说,起码要养上小半年才能痊愈!”
他们揪着自己胡子,非常不解,觉得自己是不是年龄大了,导致出现幻觉了?
曹德活动了下筋骨,已经没什么大碍,那些受伤的地方凝结出了一层死皮,拿手一撮,死皮就刷刷的掉落了下来,露出新生的粉色肌肤。
“莫非是呼吸法的缘故?”
曹德暗自猜想道。
他现在每日吞吐呼吸之法,乃是曹家先祖从《大日呼吸法》中所悟出来的,虽然比不上原版,但也有很多神异之处。
而且自从他上次神魂游仙阙,回归肉体之后,修炼此法更觉得心应手,好像冥冥之中补齐了最重要的一环。
“行了行了,既然身体没问题了你们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赶紧撤了吧!”
一娇俏少女走了过来,在旁边比划着拳头,让这群医师赶紧散场。
现在离开可以领赏,晚了可就只有领拳头了!
众医师看见少女神色一震,如同老鼠见了猫一样,赶忙起身告辞,显然是被自家小姐欺负怕了。
“媛媛,你怎么又来了?”曹德看着面前这个一身红色束衣,打扮得英姿飒爽的少女,不由笑着问道。
刘媛媛,刘仁的爱女,性子跳脱活泼,喜欢的是舞刀弄枪,鹅蛋脸,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煞是可爱。
她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辫,身高约莫160多公分,手上握着红缨枪,整个人英气勃勃。
"曹大哥,你说这话我可就不愿意听了,这是我家,我有什么不能来的?"
一边说着话,她一边悄悄瞥着曹德神情,见他有些散漫,手中红缨枪突然一挥,就直刺了过来。
“看招!”她枪都刺了老远,嘴中才慢慢喊出声来。
木枪袭来,曹德头一侧,从容躲了过去,又伸手一抓,把木枪牢牢握在手上,任凭对面的少女怎么用力都抽不出来。
"不玩了,不玩了,曹大哥你都不会让着我!"
少女使出了吃奶的劲,仍旧没有半点效果,直接手一松,当场撒起了娇。
曹德没好气的看了她一眼,把手中木枪扔了过去:“明明是你先偷袭,现在还恶人先告状,真是人心不古。”
少女也不反驳,娇憨的笑着把木枪接了过来,如同宝贝一样抱在怀中。
“曹大哥,你说我这个性格,是不是很讨人厌啊?”她像是想起了什么,有些落寞的问道。
估摸是刘仁这几天把她骂得有些狠了,让她开始怀疑起自我来。
曹德看了少女一眼,开口道:“每个人性格都各有不同。有些人讲究三从四德、知书达理,有些人喜欢活泼好动、聪明伶俐,你想做什么人,选择权都在你自己手上。”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
在这个乱世,当一个新时代的女性,也没什么不好。
刘媛媛听闻深思着点了点头。她从小立志要做花木兰、杨家女将那种巾帼英雄,她以后要找的夫君,一定也是个了不起的人,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踩七彩祥云来娶她。
“诶,曹大哥,你走哪儿去啊?”
回过神来,看见曹德的身影已经愈走愈远,刘媛媛赶忙追了上去。
“我去城门那边,你自己回房吧!你父亲可是关了你禁闭的!”曹德在前面大声道。
刘媛媛不依不饶,小跑着跟了上来:“别啊,曹大哥,一起去啊,我那禁闭时间今上午就完了,现在是自由之身!”
见赶不走她,曹德无奈,只能任由她缀在自己身后。
“先说好,等会儿被你父亲责骂了,可别赖我。”曹德提前打好预防针。
一路上,刘媛媛叽叽喳喳个不停,一脑子的十万个为什么。
“曹大哥,我父亲为什么跟你同辈相称啊?我叫你大哥,父亲叫你曹兄,那父亲该叫我什么?”
曹德:“......”
这事你得亲自去问你父亲去!
“曹大哥,为什么我练武这么久,连你十招都接不下来呢?”
曹德表示自己有被震惊到,很想吐槽一句,小妮子你可别往脸上贴金了。
你每次都是一招倒,什么时候制服你需要用十招了?
“曹大哥,为什么.....“
一路没有安静过,曹德无奈加快步伐,终于来到了城门口。
这时的城门还未关闭,士兵进进出出,不断在城门口搭建着防御工事。
战壕、沙包已经布置完成,有人在更前面的地方埋着地雷,拉好拒马,只等倭寇来犯。
战前一片忙碌的景象,曹德并未看见刘仁,也不想去打扰他,一个人顺着城门慢慢行走,看着眼前的这些士兵,心中有点沉重。
这场新城保卫战,在后世的历史中并未被提起,也无人知晓,就像一滴水滴入了大海中,没有掀起任何的浪花。
如果按照历史进程来看,毫无疑问,这场保卫战最终以失败告终。
作为无数次失败战役中的一场,它确实没有必要被拿出来大书特书,后世的史学家,也不会为这名不经传的一场战役,在书中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渲染战争的悲情。
这些死去的人啊,到了后世,又有几个人还能记住他们?
不过是数十万无名英雄中的一员罢了。
走到城墙的角落,曹德看到了一支特殊的部队,眉头慢慢皱了起来。
“刘仁到底在搞些什么?”他忍不住发火。
眼前的部队,各个面黄肌瘦,身上很脏,全是灰尘,没有军装,穿着有些臃肿的棉袄,站在冷风中,他们有些手中拿着枪,脸上找不到一处干净的地方,只能看到有两个眼珠子在转,这表明他们还活着。
最高的人,能抵到曹德的下巴,最矮的人,只能达到曹德腰间。
毫无疑问,这是一群娃娃兵,哪怕看不清他们的脸庞,曹德也能感觉到他们的稚嫩,那股有些孩子气的倔强。
里面年龄最大的,有14岁,最小的,九岁多,还呲着牙巴,在冷风中傻笑。
“混账!这是谁把他们领到这里来的?他们才多大,为什么要上战场?难道炎国男人已经死完了吗?”
曹德怒骂,抓住旁边的军官,让他给出一个解释,否则这事情没完!
军官认出了曹德,知道他是自家大帅的朋友,但也只能苦笑,不住叹息。
“你干什么!放开秦副官,他是好人!”
军官还未解释,那群面黄肌肉,饿得身上全是肋骨的小孩儿冲了过来,把曹德团团围住,眼神不善。
曹德忍不住倒退两步,松开了手,蹲下身来,看着旁边的一个孩子,劝诫道:“小孩,这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打仗有我们大人就行了,你们不是军人,不用上战场。”
“放屁!谁说我们不是军人了?不要以为就你们有编制,我们也有!”里面年龄最大的孩子大声嚷道。
“兄弟们,举起我们的旗帜,让他看看,我们也是有番号的人!”ωωω.χΙυΜЬ.Cǒm
一块破破烂烂的旗帜被举了起来,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几个大字。
“金陵孤儿义勇军”。
身后跟着的刘媛媛,看着这几个大字,忍不住捂着嘴巴,啜泣了起来。
曹德有些默然,他长出了一口大气,站起身来不知道该说什么。
嗓子里面卡主了某种东西,让他难以张嘴,他低头,看着这群眼睛里面还闪动着灵动光芒的孩子,一声叹息。
如果在后世,他们这个年龄,应该坐在明亮宽阔的教室,听着老师在讲台上面讲课,而现在.....
“你们全是孤儿吗?”
曹德看着这一群孩子,最小的甚至连枪都拿不稳,皮肤黝黑,手上长着冻疮,小手通红。
“以前人更多的,有一百多人,现在只有六十多了。”身旁一个小孩小声的回道:“上次守城,我哥哥他们抱着炸药去炸坦克,结果把自己也炸死了。”
他们这群童子军,从金陵一直流浪至此,哪里打仗,他们就往哪儿跑,能打过最好,打不过了,他们也会跟着撤退。
“你别看我们小,我们可聪明了!”
小孩吐出个鼻涕泡,笑得跟个小狐狸一样:“我们又不傻,要真打不过了,才不白白送死,我们是跑得最快的!”
曹德给他们比了个大拇指,心中却一片酸楚,战场炮火连天,子弹如雨,哪是说跑就能跑的?他们说得轻松,可实际上,不知受了多少苦难,留了多少血!
“你这么小,能开枪吗?”曹德摸着其中最小的一个孩子头顶,问道。
“不能,我没这么大力气,嘿嘿。”小孩显得有些扭捏,不好意思,但又怕被人否定了他的价值,赶忙道:“我可以给星哥装子弹,他来开枪!”
队伍中的星哥,估摸有十一二岁,断了一条胳膊,单臂扛着一把差不多与自己齐高的中正步枪,神情看起来还有点倨傲。
他们两个人,是一对搭档,一个人负责装子弹,另一个人负责开枪。
此时星哥看了曹德一眼:“我不想跟你说话,你连军衔都没有,最多就是一个搞后勤的,别来烦我。”
曹德被一句话堵得心塞,不想跟这小屁孩一般见识,又看着他们手上的冻疮,问道:“你们很冷吗?”
“不冷了,现在不冷了。”小孩子开心的炫耀着身上穿的棉袄:“我们来新城前很冷的,不过现在有大衣穿了!那些婶婶听说我们要去打倭寇,就把她们家的棉袄给我们了。”
曹德看着他们身上穿着的袄子,很少有合身的,有些因为人小衣大,衣服都拖在了地上,走路的时候还要小心,不然要被衣服绊倒。
他又忍不住叹息了一声,这短短的时间,他不知叹息了多少次。
“你们现在有什么愿望吗?我看能不能帮助你们实现。”
这时,那些小孩眼中闪烁着向往的光芒。
“我想报仇。”
他们异口同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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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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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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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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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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