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不得他不卖力,这些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哪怕是一个简单的走火,都能让他即刻归西。
“田中队长对我很器重,等皇军本部来了还要给我授衔。要向我开枪,你们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这一句话,是他对人群里面的倭兵喊的。
虽然现在倭兵很克制,没有开枪,但方启山心仍然悬吊吊的,害怕哪个没武德的直接抽冷给他一下子。
曹德挟持着方启山挡在身前,低声道:“看不出来,你在倭寇中很受欢迎啊?”
方启山身体不自觉抖了两下,坦白从宽,他哪有这个脸子啊,刚刚的话,都是胡掐的,为的就是把自己小命保住。
“小心!”
一直在旁的宫若梅,突然伸出手来,一把抓住曹德的领子往旁边一拖,只听一声枪声响起。
方启山额头突兀出现一个血洞,直挺挺躺了下去。
曹德顺着声音看去,发现蔡鸿恩隐藏在黑暗角落中,目光冰冷,嘴角带着讥笑,慢慢放下手中长枪。
这个老阴货,一时不防,就让他找到了机会!
方启山凉得太快,太突然,以至于他连家中的几房姨太太都没有来得及安顿,更别说站在眼前的这堆二五崽。
“团长死了,为团长报仇啊!”王犬眼眶湿润,大吼着连声带都有些嘶哑,旁边的小弟听到老大一声令下,一窝蜂的向前杀去。
王犬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真的太开.....不是,太难受了!
自己的结拜大哥,感情深厚的发小,对自己恩情如此之大,就这样惨死在了这里!
以至于自己借他的两百银元,都还没来得及还!
“大哥,你放心去吧,兄弟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汝之妻女,吾养之。”
王犬眨了眨眼睛,流出两滴鳄鱼的眼泪。
如果是他下令开枪,免不了背上一个忘恩负义的名声,对于他们这种混体制的来说,这是大忌讳,领导们知道了都不敢重用。
但现在不同了,有人在暗中出手,帮了大忙,以至于他差点没笑出声来。
“我在这个位置坐了这么久,也该换换了。”
这才是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曹德看着一群人朝他冲来,抽了抽嘴角,内心吐槽。
明明子弹从你们那边射来,报仇不去找蔡鸿恩那个老阴货,找我干什么?
受害人背部连中四枪,你硬说自杀是吧?
呼!
下一瞬间,跑得快的人已经冲到他身前,一个枪托就砸了过来。
曹德看着来人脸上狰狞的表情,脚下一踹,那人脸色瞬间凝固,整个人被踢飞回去。
这群大头兵,见识短浅,还想着活捉曹德两人,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跟谁对线!
宫若梅脸带煞气,因为这群兵痞面色销魂,一个个淫笑着就朝她冲来,心中不知道有什么龌龊的想法。
据后世真实事例记载,霓虹的一名女艺人不小心从台上掉进粉丝群中,期间只持续了不到三分钟,却连孩子他爸是谁都找不出来。
啪!
宫若梅一脚把地上的青石板踩碎,在一个踱步,将石子震飞在空中,衣袖一扬,密密麻麻的石子便是朝着前方激射而去。
哀嚎声瞬间响彻黑夜,跑在前面的人一声整齐的闷哼,被成片击倒,倒在地上哭爹喊娘。
“嘶。”曹德将手上的人丢了出去,看着宫若梅倒吸一口冷气,化境高手,恐怖如斯。
想着如果再让她这么连续来几次,不得把对面全灭了啊?
“混账,你们在干什么?开枪啊!给我开枪!”王犬也被这一幕吓了一跳,他刚才没有出声,也是存了活捉了念头。
没想下一刻被疯狂打脸,都说女人如老虎,以前他觉得荒谬,现在却是信了!
这群守卫得到上司的命令,清醒了些,抬枪便是一阵射击。
曹德和宫若梅两人瞬间向旁边闪身,身形飘忽不定,在黑夜的掩护下,硬是没有一发子弹能碰到他们的边。
“你们还打起劲来了?”
曹德躲在一掩体后面,从怀中掏出来一个宝贝。
“去!”
一枚黑黢黢的手雷被丢在了人群当中。
当时往怀里面揣这东西时,宫若梅还在旁边笑他,却是没想这么快就发挥了作用。
那群守卫眼睛没瞎,打着打着,突然看见一个会冒烟的东西飞进自己阵营中,恨不得爹妈生了四条腿,疯狂逃窜。
轰!
手雷炸开,硝烟弥漫,中央的人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便是一命呼呜,其他人堪堪逃出了爆炸范围。
再一抬头,却发现敌人身影跃过围墙,瞬息消失不见。
.......
同福酒店。
曹德从外面打开窗户,跳了进来。
现在街道上面已经彻底热闹起来了,倭兵拿着枪,正在满城的搜索。
田中估计也已经收到了消息,今晚是注定难眠。
宫若梅看着曹德进来,对他点了点头,表情少有的柔和。
最后的那一拨射击,让他们从两个方向分开,宫若梅速度更快,所以回来得也更早。
“姜叔,宫伯父好点了吗?”曹德问道。
床榻上,宫宝森依旧紧闭着眼睛。
他受的伤很重,身上到处都是鞭痕、烙印,皮开肉绽,血痂遍布,手指的指甲盖也全部被掀开,血肉模糊。
锁着他的铁链已经被解了下来,但这一身伤,绝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养好的。
姜成正在小心的为宫宝森处理着伤口,用柔和湿润的手帕将伤口表面清洗干净,再进行包扎。
“伤筋动骨一百天,老爷虽然武艺高强,但受的伤太重了,想要完全养好,必须寻找一处僻静之地才行。”姜成叹着气道。
为今之计,出城为上!
“事不宜迟,就现在走!”曹德果断道。
现目前看来,呆在城中的时间越长,对他们越不利。
现在倭寇的大部队还没有来,防守的大多都是伪军,防备松懈,再加上他们不是常人,出城的几率其实很大。
让姜成找来一辆马车,把宫老爷子背扶进去,曹德坐在外面赶车,一路直奔城门口而去。
中途遇上前来搜查的小队,曹德戴上麻匪面具,把他们直接定在当场。
用到后面发现越好用,只要对面是一群不超过十人的普通人,麻匪面具完全可以当得起神器这个称呼。
等到了城门口,曹德看了眼守军的人数,把面具收起。
“站住,干什么的,太君有令,不许出城!”有伪军拦住了他。
现在夜色已经逐渐褪去,天刚蒙蒙亮,守城的一群人打着呵欠,表现得非常不耐烦。
“兄弟,你不认识我了?”曹德停下马车,套着近乎。
那伪军闻言揉了揉眼睛,再次盯着曹德看了几眼,“你谁啊?我认识你吗?”
“我是团长身边的人啊!你不记得了?我们以前还一起吃过饭的。”曹德叹了叹气,“当时还是我付的钱,你是吃完就忘了!”
伪军一阵狐疑,但语气也软了下来:“你说你是团长身边的人,有证据吗?”
曹德当即从身前掏出来一册子,上面印着“第八倭协军”的字样。
伪军想要伸手接住,却又被躲了过去。
“兄弟,差不多得了,我是为团长办事,这东西也是团长交给我的。”曹德看着他:“你是听团长的命令,还是听城里面这群倭贼的?”
吼!
平地波澜一声起,龙吟虎啸现世间。
封于修双手呈爪,如同恶犬扑食,又如同猛虎下山,他脚下步法变换莫测,形似鬼魅,于电光火石之间向林淼冲来。
“不错,没有轻敌。”
林淼看着全力出手的对手面露赞叹,在他变小之后,很多人都因为他的年纪而轻视他,一身武艺只能发挥出八成,最后输的不明不白。
爪法缭乱,欲迷人眼,林淼伸出双指,以指为剑,穿过封于修所有攻击,直插空心,两指迸发,点在其胸膛之上。
铿!
双指洁白如玉,如同剑鸣,在空气之中发出爆破之声。
封于修全身僵住,落在半空中的虎爪戛然而止。
“这是什么武功?”
封于修看着轻轻点在自己胸膛上的双指。
“咏春。”
林淼微微一笑,指中暗劲一起,寸劲迸发,后者如遭雷击,身躯止不住倒退。
“嘶!”
胸口传来专心的疼痛,封于修倒抽一口冷气,低下头来一看,那里已经浮现青紫淤血,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
“过瘾!”
疼痛是疯狂最好的催化剂,鲜血是突破的必要地基。
封于修并未害怕,甚至激动得浑身发抖,他眼睛中闪现精光,嘴角扯出一个骇人的弧度。
“再来!”
他手中握紧铁拳,肌肉颤抖,筋骨与皮毛互鸣,鲜血与骨髓相震,招式大开大阖,隐隐有龙吟之声传来,这是暗劲高手独有的威势。
嗷!
如同一条盘龙,封于修全身精气汇聚一齐,腰身摇摆,一步跨越数米,绕至林淼后方,双拳出击,风摆杨柳,直冲而来。
“在这!”
林淼并未转身,他经过脱胎换骨之后,全身通体无暇,洁白无垢,早已经不能用一般的暗劲高手来比较。
秋风未动蝉先觉,暗送无常死不知。
他轻轻侧头,又一侧身,只见后方两拳伸出,却完全打了个空。琇書網
“要遭!”
封于修一惊,他全身重心偏移,新招未出,旧势已去。
啪!
林淼高度只能达到封于修腰间,但现场谁都无法小觑与他。
林淼一把抓住伸过来的拳头,一拉一扯,刚柔并济,手臂带动着封于修身体运动,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如同海上波涛,运力绵绵不绝。
封于修自然不肯坐以待毙,他脚下使劲,不断重踏地面,将上好的地板节节崩碎,千斤之力聚在脚心,想从林淼施于给他的节奏之间挣脱出来。
“白费力气。”
林淼冷眼相观,手中劲力不断,他抓着封于修手臂,一前一后,摇晃不断,后者形如傀儡,也只能跟着他的动作一起摇摆。
林淼曾经在练习这招式之时,对象是一个重达千斤的大汞球。他可以利用自身力量,操控汞球在面积为一平米的狭窄区域内来回滚动,不沾边缘,不离手心,汞球虽大,速度虽快,可却被他牢牢把握。
“只要我能突破到化劲,我就可以把汞球的速度维持在每秒二十米以上。”
林淼收回心神,时机已经成熟,封于修脸色惨白,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从中挣脱。
“去!”
林淼双手发力,如同释迦掷象,将封于修猛然抛出。
咚!
烟尘弥漫,巨大响声传来,封于修就像无根浮萍,被狠狠的摔在了墙上。
噗嗤。
封于修从墙上跌落,他面色潮红,喷出一大口鲜血,半跪在地上,脸色带着病态的喜悦:“太好了!
你武功不比夏侯武差,高手相争,必有一死!我们三人到底是谁能活到最后,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了!”
“你恐怕看不到了,我不会放你走。”
林淼眼睛发寒,面前这人是个武学疯子,思维不能用常人想法来度量。
但林淼认为,习武之人可以争强斗胜,绝不可以滥杀无辜!
封于修虽有大毅力,大悟性,是武学奇才,但他视人命如草芥,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是武林届中的败类!
“咳咳,你们永远不会明白,功夫本就是用来杀人的!”
封于修不断咳血,他先被林淼暗劲所伤,再被掷于墙上,体内受到极重内伤,气息紊乱。
“杀!”
封于修捡起地上碎石,他奋力一扔,向着瘫倒在地的谭敬尧扔去。
“混账!”
林淼脚下蹬地,有闷响声传来,鱼跃龙行,向着谭敬尧瞬间冲去。
他绝不允许封于修在自己眼皮底下杀人。
啪!
最终,林淼在千钧一发之际赶了过来,他一拳轰碎了碎石,却看到封于修已经趁机逃出了大门。
“休走!”
林淼冲了出去,在黑夜之间展开追逐,两人一路从展览馆追到了立交桥,封于修纵身一跃,从十多米的高空中坠入到了一辆搭满货物的货车之中,就这样逃离开来。
“林淼,你给我站住!”
林淼本想继续追击,可听到呼声侧头一看,不由得头皮发麻,只见陆玄心竟然骑着摩托车已经飞驰而来。
“要遭!可不能在遇到她了!”
林淼老脸一热,他没有钱打车来找谭敬尧,看见客厅中还亮着一个笔记本电脑,索性就将其当了,不仅有了车费,还多了几千大洋。
“吃她、喝她就算了,还拿她的东西,这下人情欠大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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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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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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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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